地铁站猝死家属索赔150万,你觉得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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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猝死家属索赔150万,你觉得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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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色蔷薇111606706
    紫色蔷薇111606706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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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猝死是自身疾病,地铁有什么责任?不应该陪,还150万,想钱想疯了,人道主义,给个2万最多了,现在的人真厉害,在哪里摔倒,不管什么原因,都要索赔。弄清事实,没有责任的一方,一定不能陪,不能惯着这些不地道的人。

    2019-08-24 23:59:19 0条评论
  • 酬兔
    酬兔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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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更正一下,地铁站猝死家属索赔的是139万,不是150万。

    今年29岁的男子张某在地铁站等车时,突然倒地猝死,死者小张的家属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地铁公司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甚至做到对乘客最基本的急救保障,要求地铁公司赔偿139万元,个人觉得不应该赔这边钱,因为跟地铁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每一个人在地铁站意外死亡或者受伤,地铁公司就需要赔一笔钱,那么地铁公司早点倒闭,不能让掉进钱眼里的家属讹诈。

    2019年3月8日早上,29岁的小张像往常一样乘坐地铁上班,在昌平东关站等待地铁到站时,因身体不适晕倒,等到半个小时以后,急救人员赶到时,小张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经鉴定其死亡原因为猝死。

    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小张是沿着站台行走时捂住胸口突然晕倒趴在地板上,40秒后,站台站务员赶到了小张身边,并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长。站长尝试和小张交流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拨打了急救电话,不巧的是救护车因堵车无法及时赶到,期间,站长和急救人员多次通话催促,约半小时后,急救人员到达站台,小张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死者家属父母称,儿子在倒地时,还没有完全丧失意识,在救护车30分钟未赶到时,没有任何一位地铁工作人员对小张进行探查、抢救,导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地铁公司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甚至做到对乘客最基本的急救保障,小张的父母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起诉至昌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9万余元。

    死者家属这是很明显的讹诈行为,儿子死了不是第一时间选择入土为安,而是借着死去的儿子发一次横财,把所有责任都推卸到地铁公司,就是想要索赔一笔巨额赔偿。死者家属很聪明,认准了地铁公司有钱,不选择迟到的救护车,也不选择在看护的工作人员,就是把矛头对准了有钱的地铁公司,不管最终结果怎么样,出于人道主义,地铁公司都极有可能赔偿一点钱。

    现在社会救人是有风险的,有人为了救人垫付了医药费,家属拒绝返还。有人为了抓小偷致小偷心脏病死亡,被小偷家属索赔81万。现在又有人因为儿子在地铁站猝死,向地铁公司公司索赔139万,一个比一个狮子大开口,一个比一个不要脸,为了获得不属于自己的钱,已经是无下限、不要脸到底了,这些人哪来的脸面要这笔钱。

    死者家属索赔地铁公司的行为,是不是告诉我们,在马路上摔倒了,可以告修路的。吃饭噎住了,可以把商家告了。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意外怪罪到不相关的人身上,更不能没脸没皮的去索赔不属于自己的的财富,做人要点脸,不要做缺德的事情。

    喜欢的朋友可以关注,谢谢。

    2019-08-25 20:47:46 0条评论
  • 鲁豫翁
    鲁豫翁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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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情的发生都要讲个因果关系。

    在地铁站突发猝死有几点需要弄明白:一)自身疾病引起的猝死,来不及抢救;二)车站尽到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并拨打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或未赶到,都死亡。地铁站无需任赔偿。

    三)地铁站未尽到责任,未采取措施求助急救;四)由于突遇其他原因诱发猝死。地铁站也无需担赔偿责任。

    任何事情要讲个因果,有个是非,不能死人就有理,狮子大开口,抬高要价,这就是讹人了。

    2019-08-29 15:22:42 0条评论
  • 南堤
    南堤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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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打官司,邪告状,现在很多人热衷于这种官司,能忽悠点钱就忽悠,我是反对这种行为的。

    地铁如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是没有责任的,我们不能强求地铁跟医院一样,尤其也不可能每个地铁车站设置一个ICU,所以家长的要求是无理的,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像这个事件,如果地铁方出于人道角度考虑,给个三万五万的是人情,这叫做人道补偿,如果一分钱都不拿,也没啥问题,毕竟是国家财产不能随便给别人。

    像这个事件,地铁方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实际已经尽到应有的义务,人死了,这就是宿命。

    事情发生于2019年3月8日,29岁的小张到昌平东关地铁站乘车上班,还没有上车就突然晕倒,现场的监控视频见证了当时整个过程。

    小张捂住胸口突然倒地,40秒后,站台站务员赶到了小张身边,并立刻呼叫了值班站长,站长尝试和小张交流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拨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因堵车而无法及时赶到,等急救人员到达站台,小张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2019-08-29 14:58:07 0条评论
  • 长安法律人
    长安法律人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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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站不应赔偿!

    本案小张在地铁站突然晕倒,地铁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并呼叫总台,也随即拨打120,120到达现场后其已无生命迹象。家属以地铁站在等待120期间未进行施救致其死亡,要求赔偿150万。

    地铁站是公共场所,其对乘坐地铁的旅客人身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说,地铁在运行过程中致旅客伤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旅客小张因其身体原因突然晕倒,待120到达现场已经死亡,其死亡原因系其身体原因,而与地铁运行无关。

    事发后,地铁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查看并拨打120,在等待期间,地铁工作人员并非专业医护人员,并无责任、无义务也无技术对小张进行施救。因医疗专业性,地铁工作人员若贸然施救,家属必然说是地铁工作人员不当施救造成的。

    综上,本案地铁站未对发病乘客进行施救与乘客死亡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地铁站不应承担责任!

    2019-08-29 16:52:36 0条评论
  • 叶律师
    叶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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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当时事发的视频:

    死者家属与地铁公司无法就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款项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将地铁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9万余元。最终,因双方不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双方的争议主要在于地铁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家属认为地铁公司未及时抢救,导致错过最佳抢救时机,应当承担赔偿则。地铁公司则认为对猝死者抢救,超出地铁职责范围,并且公司已经尽到及时报警等义务。

    对于这类突发疾病事件来说,地铁公司并未专业的医务人员,根本不具备对其施救的能力,要求地铁工作人员具有救助能力和实施救助,这个确实不合理。特别是突发疾病事件,错误的救助方式可能给病人带来其他危害。所以,作为地铁公司在发生对于这类事件后应当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避免其他人员或事件影响到患者。个人认为,这个已经算是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双方有纠纷,有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这个并没有问题,这也是当事人的诉权,依法应当予以保障。有的人看你认为这是恶意诉讼,不仅滥用诉讼权利,客观上还给被告造成相应的损失。恶意诉讼与诉权保障,这个确实有时候会存在冲突。恶意诉讼这种情况肯定存在,可能还并不少见。但是,对于恶意诉讼的认定,以及对于恶意诉讼的处罚,这个可能还是需要司法机关出台相应的文件予以规范。

    2019-08-27 09:43:25 0条评论
  • 直率奶茶7n
    直率奶茶7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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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到老年最好少出远门在家里休息好最重要,上85岁的老年人主要靠自我保护。而不应上街碰瓷去赚钱的,有的老年人血压高丶心脏病严重的和身休虚热的最好少出门。现在老年人看到年青人赚不少钱,还想为子女赚点钱,所以上街不小心甩倒或滑倒对自已的身体没有好处的,而且谁也不敢扶,一扶就赖上了,甚至子女们还大打出手,甚至要赔钱数十万上百万,这就为子女们赚到钱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2019-08-27 10:53:01 0条评论
  • 向月亮向星星向太阳
    向月亮向星星向太阳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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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家属对老人没尽到照顾义务,居然让老人独自坐地铁。国家应出台相关法规:老人因自身体原因发生意外由家属担全责,八十岁以上老人无人陪伴因病去世的,取消子女遗产继承权,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

    2019-08-27 23:09:26 0条评论
  • 现实版毒舌
    现实版毒舌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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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太不要脸了,猝死是你个人原因,地铁站内员工已经,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救护车,这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了,这是实在没什么赖的了,一毛钱都不能给他们,这类人不能惯着他们毛病,人死了算你命短,这与地铁站有什么关系,人要是不要脸了,鬼拿他都没办法

    2019-08-28 09:57:39 0条评论
  • 远方六姐
    远方六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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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什么都要索赔了,有些事情就是太注重人道主义了,才出现这些问题。小偷爬防盗网摔死,要受害者赔钱,小偷偷电动车被电死,找受害者一方索赔,这些都是重任了犯罪。公坐公交车死了找公交车司机,坐地铁还没有上车死了,找地铁站索赔,那么吃米饭噎死了,不是找农民索赔了吗?

    2019-08-28 12:05:40 0条评论
  • 龙吟城生字堂
    龙吟城生字堂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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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案件最忌调解,也反对任何以人道主义为名的任何补偿。关键在于死亡的原因,如果是因病死亡的,疾病与地铁运行有无关系。地铁不是救护机构,运行方是否有救护能力。如无,地铁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2019-08-29 14:13:48 0条评论
  • 平民博士
    平民博士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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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也能赔钱,法官也太荒唐了,你自己进的地铁站,自己突然发病猝死了,猝死发生在医院抢救成活率也不高,何况是地铁站!如果这也能赔,以后有坚强意志的老人,死前都可以为子女赚一笔钱了,还没死时到公共场所去,总能找到赔钱的理由!

    2019-08-29 15:07:48 0条评论
  • 善言着
    善言着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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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本身就是有病在身,随时都会发病或死亡,在哪死就赖哪里,这以后出门到哪都要办身体健康证,否则不许到公共场所,不得乘座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要不然发生意外赔不起。这家人也想钱想疯了。

    2019-08-28 09:39:03 0条评论
  • 小嫻3
    小嫻3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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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站 下次安检时顺便检查一下身体。以防意外。

    2019-08-29 17:41:47 0条评论
  • 20小哥19
    20小哥19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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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赔钱,还有那个做钢轨的如果没有钢轨就没有地铁,所以钢轨厂有连带责任,有了钢轨没建筑也没有地铁这样推论这建筑公司也得赔钱,规划局,土地局,设计院,市政局,水泥厂,钢铁厂,电力公司,电线电缆厂,南北车,盾构机,挖隧道的统统有连带责任,要求赔一百多万太少了,几十个亿也不为过

    2019-08-29 19:09:57 0条评论
  • 大夏之子73993152
    大夏之子73993152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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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不赔!如果坐飞机出现猝死难道还要赔架飞机不成!

    2019-08-30 09:43:23 0条评论
  • 远方的声音1
    远方的声音1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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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哪个人得了绝症 为了让家属得到最大额度的赔偿 每天都应该努力思考 精心设计 买哪一个保险 怎么死 在哪里死 找谁赔 能赔多少

    2019-08-30 11:06:36 0条评论
  • 笨人410
    笨人410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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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有解决办法呀。就是按主张的金额收取诉讼费用。由原告方先交。最后上败诉方承担全部诉讼费。不知道按规定执行了吗。

    有一个单位。一员工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路遇一通讯电缆井。跌落其中身亡。通讯企业进行了赔偿。赔偿金额超过工伤赔偿的数额。但这员工家属认为。所在企业还应该比照工伤进行赔偿。最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其败诉。诉讼费用就是由原告承担的。

    2019-08-29 16:44:33 0条评论
  • 快乐的钢笔1b
    快乐的钢笔1b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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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假如你的高层住宅下掉物伤人。每个人都要赔钱么,

    2019-08-29 17:01:50 0条评论
  • 无网不欢1
    无网不欢1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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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死因的主要问题,疾病才是,拿一点微末枝节放大成全部来说事,就是耍流氓,

    2019-08-29 19:11:06 0条评论
  • 上善若水145401946
    上善若水145401946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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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不要忘了他是有自控能力的人,不是三岁小孩一分都没有你想啥呢那。

    2019-08-30 11:01:46 0条评论
  • 手机用户53493213848
    手机用户53493213848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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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机发财呀

    2019-08-29 18:38:14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