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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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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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濤濤179027144
    濤濤179027144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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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如直接取消保健品批号:你想象不到,直销员还有什么说辞。?都知道抽烟不好,不还是有人抽吗?

    2019-01-25 18:31:42 0条评论
  • 注册营养师王华
    注册营养师王华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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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保健食品本质属于食品,只是一种特殊的食品,受食品安全法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应当声明本品不能替代药品,但一直还未规定在包装上强制标识此说明。但其实作为食品很大的一个要求就是不能够宣传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

    食药总局此次打算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也就是将上述所说的本品不能替代药品,标注在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提醒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国内保健食品市场较为混乱,正规的保健食品,正规销售并不存在问题。问题在于多数鱼龙混杂的所谓保健品,保健食品的正规批号都没有,甚至有一些是小作坊无证生产出来的东西,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坑害老年人的钱财。

    纵观保健品最多的违法宣传,一般都是与疾病相关,有宣传抗癌的,有包治百病的等等,基于这样的考虑,国家总局此次要求在保健食品上进一步明示,不能替代药物,也是考虑能够在流通最后环节提醒消费者。

    本次强制标识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醒消费者,但免不了仍会存在一些非正规的保健食品或者甚至是只是普通食品冒充正规保健食品非法宣传一些未经审批的功能。因此标识只是其中要求的一部分,更重要的还是监管部门需要花更大的气力去监管、去科普,让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辨别正规保健食品。

    2019-02-06 19:14:57 0条评论
  • 现实的压力都是自找的
    现实的压力都是自找的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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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种形式,只是有提醒的作用没有强制性措施!保健品应该长期监管,规范店铺经营


    2019-01-27 19:36:10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