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被关闭,就永远不能养了吗?
养殖场被关闭,就永远不能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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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被关闭,还能不能继续养,这个需要分情况。
如果你的养殖场是因为在禁养区内而被要求关闭或搬迁,那在这个地区你就不能再继续搞养殖了,改养其他的品种也不行。想要继续养殖的话,只能另起炉灶,在其他可以养殖的地方重建养殖场。
如果你的养殖场不是因为在禁养区内而被关闭,应该问清楚被关闭的原因,因为环保清退并不只是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如果你的养殖场在限养区甚至可养区,但因为环保未达标,也是会被关闭的。如果是这个原因,那么对症下药,做好环保工作,重申合格,有些地方是可以重新养的,当然,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环保或畜牧部门。
简而言之,要想养殖场不被关闭,环保一定要达标,尤其是规模养殖场,对于小养殖场或者散户来说,环保也要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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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2 11:49:57 -
养殖场被关闭,就永久不能养了吗?
1、养猪场被关闭,得看你是不是在禁养区
养殖场也看你养什么?就拿养猪来说,已经有文件指导,有些地区是不能养猪的,有些地区是鼓励养猪的。约束发展区禁止养殖生猪,被关闭点是永久不能养猪,现未关闭的也要陆续被关闭。如果是重点发展区,养猪场被关闭有可能是环保不达标,需要整顿整改后才能重新开启。

2、其他家禽家畜养殖,目前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生猪养殖是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在禁养区即使环保达标也不能养猪。但其他的养殖,目前没有文件规定。各个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也有些地方出台了不能养殖鸡鸭等家禽家畜的规定,这得根据当地的条例。
3、环保不达标的养殖场有可能永久关闭。
今年出台了最严厉的环保规定,对于环保不达标的,进行关闭整理整顿,还需要经过环保测评,环保达标后才能重新开启。如果环保测评不达标,有可能永久关闭。
养殖场还得看你是什么类型的养殖场,如果是生猪养殖而且在禁养区,是永久关闭。其他养殖,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环保达标还是能重新开启。
2018-06-22 17:14:32 -
能养,但是门槛高了!也要税!中国很多事都是给有钱的创造环境!如贷款越是有钱越能贷款没钱的就难的很,因为没钱没人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穷人手上,因为很多条件把你挡在门外!所以国家政策好确移花接木了!!!!
2017-09-07 12:19:37 -
现如今养殖场每天都在关停,以禁养、环保名义手段正在蚕食我们的养殖场,关停更没有任何补偿,养殖户血本无归,那么,以禁养、环保、违建名义关停养殖场,难道真的没有补偿?今天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为广大的养殖户聊一聊。
一、何为禁养区?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共6章44条,由国务院于2013年11月11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禁养区如何划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三、拆迁主管部门惯用手段及如何应对
手段:以违建名义关停拆迁
法律应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相关建设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不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第二条第二款定: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手段:以环保名义关停拆迁
法律应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手段:以耕地名义关停拆迁
法律应对:《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耕地的性质:农、林、牧、副、渔。
四、关停、拆迁是否有补偿?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补偿应包括什么?
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有营业执照)、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格、搬迁费、过渡安置费、畜禽的贬损价值等等。
北京渊博律师提示:
即便地方正在实施禁养、环保名义关停、拆迁,但是现行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一定是有补偿的,如一分未补偿属于违法,如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律师,避免给我们养殖户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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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08: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