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如果养殖场拆除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你好,请问如果养殖场拆除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
关注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2016年11月24 日,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中规定: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时间进入2017年中下旬,各地纷纷开始放大招,以期能在年底完成通知下达的任务。

相关职能部门会从哪些角度给企业主施加压力,进而来达到关停、禁养、拆违的目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实务经验总结得出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不动产的合法性。
(1)土地的角度。首先,从被拆迁土地的使用、土地的性质、土地的权属等方面,判断土地是不是合法的状态。
(2)房屋的角度。企业房屋的用途,使用年限,是否取得了相关的建设工程许可或者房产手续,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等等。
以上因素都足以撼动企业主所依赖的土地和房屋作为不动产可进行持续生产经营的想法。
第二,企业环保的不达标。拆迁方可以直接从环保作为切入点。例如,企业没有环评备案,亦或环保设施和实地排污不合格。结合这些角度,对方可以直接关停企业,造成企业无法持续经营的后果。
第三个,企业的相应合法手续的取得漏洞。例如工商许可未进行延期注册,税务存在偷税漏税现象,消防设施预案不达标等等。以上这些也足以对企业主形成巨大的心理冲击。
总之,面对 “花式”拆迁名义,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运用事实和法律,戳穿拆迁方的面具。当然,作为普通百姓,对于政策法规的运用,我们可能不如政府那样熟练。在此方面,拆迁维权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帮助,不失为维权的有效途径。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要给予补偿,但是补偿在实践中都是偏低的。按照畜牧养殖的规模来进行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对预期利益以及现有的固定资产都没有考量,这就是双方的主要矛盾。养殖场的建设是只能从事养殖行业,一旦关闭关停房屋的利用价值就没有了。所以拆迁与否,对于养殖企业主来说都是一样的,按照养殖场的方式建造的房屋不能从事其他行业了。
作为拆迁律师在维权的时候要在这方面进行实际考量,如果确实达到关闭关停以及能够转产的话,可以让当地政府帮助转产,然后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如果达不到转产的话,就要求当地政府进行回购。北京这边有很多是这样案例,政府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额度回购企业地上的附着物。即便这不是真正的拆迁,政府回购地也没有什么用途,但是作为被关停企业来讲这是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运营/GUO)
2017-10-12 15: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