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遇拆迁,承租方有补偿吗?
门面房遇拆迁,承租方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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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他人门面房,在承租期内遇到拆迁,承租方到底有没有补偿呢?
首先需要看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房协议,看在协议中关于遇到拆迁的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如果协议里明确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所有的拆迁补偿都归于甲方,那么承租方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在签订租赁协议时自愿进行了约定,放弃了补偿。如果约定了承租方也可以主张一部分补偿,那么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依据协议进行补偿款的分配。总之就是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承租方有补偿吗?应该说承租方在拆迁补偿中是可以提出室内装修价值、机器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的补偿的。

最高法曾经有这样的案例,(2017)最高法行再5387号行政裁定书在裁定理由中就是这样描述的,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将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被征收人,但该条例也并没有排除其他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与补偿安置。也就是说除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承租人也是可以参与补偿和安置的。但同时该裁定中也明确指出,一般而言,承租人与房屋征收行为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但是如果用于经营的房屋被征收,承租人在行政补偿中提出的室内装修价值、机器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与补偿决定之间具有利害关系,此时承租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所以当承租人未与出租人有过补偿的约定,在拆迁时关于拆迁补偿发生了争议的话,建议首先和房主进行沟通协商,就补偿分配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协议,当拆迁方下达补偿决定的时候,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拆迁方争取自己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如果拆迁方将一切补偿都给了房主,其中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话,可以再根据具体情况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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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15:22:07 -
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此种情况下关于如何拆迁补偿,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的相关事宜法律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
对于征地拆迁盛行的近几年来说,承租人有必要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注明遇此情况应怎样处理,并明确规定赔偿的相关条款,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才能权责明确,避免纠纷!
凯诺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承租人,在自己租赁的门面房遇拆迁时,你可以选择这样做:
首先,你可以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其次,你可以选择与房主(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在房主拆迁选择产权置换后,重新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然后,你还可以向拆迁方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与拆迁时,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返还剩余的租金,这是一种方案。而另外一种方案则是可以要求在房主在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此种情况则需要房主在拆迁补偿时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而产权置换后的房租则由原承租人承租。
最后,凯诺律师要特别说明的是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引起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均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拆迁人或者征收人通过补偿方式获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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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11: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