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出了工伤,非要在出事的地方去=做伤残鉴定吗,在其他地区做鉴定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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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出了工伤,非要在出事的地方去=做伤残鉴定吗,在其他地区做鉴定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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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乎者也179109938
    之乎者也179109938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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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必须在工伤发生地做伤残鉴定哦!必须的!其他地方也不会给你做啊!

    2019-07-25 16:58:09 0条评论
  • 农民工在天涯
    农民工在天涯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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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提得有趣,不过从法律专业术语上讲不应该称之为伤残鉴定,以劳动能力(功能)障碍鉴定更确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里所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原劳社部(2004)18号通知应该只能在用人单位注册沂在地或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或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受工伤劳动者就近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许也不违规。

    2019-07-25 14:11:31 0条评论
  • 百聘人才
    百聘人才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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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9-07-25 16:14:58 0条评论
  • 奇幻星空kU
    奇幻星空kU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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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发生工伤后作伤残鉴定,只能在当地人社局工伤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做,检查并出具伤残鉴定报告的医生是在有相关资质的医生数据库里随机抽选,所以伤者或家属不能私自选择医院。

    2019-07-25 13:31:20 0条评论
  • 半缕阳光美
    半缕阳光美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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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了解的情况是不可以!伤残鉴定需要在你所购买工伤保险的地区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019-07-25 15:32:51 0条评论
  • 仕林通讯
    仕林通讯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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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说我的观点,在工地出工伤了,规定是在出事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和近亲属像劳动部门,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是受伤起30天之内,自己或近亲属申请是受伤起1年之内。

    认定完工伤,根据康复的情况,在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和单纯的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自己做伤残鉴定可以是异地做,自己做的伤残鉴定一般都是民事赔偿用,要是涉及工伤赔偿,最好认定完工伤在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这样对工伤伤者有利,各地的规定不太一样,建议到当地的社会保障或者劳动部门咨询一下。我不是专业人士,我也是受过工伤,查过这方面资料,就知道这些。

    最好祝大家工作和生活,都能注意安全,工伤伤者都能维权成功,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

    2019-07-25 15:53:53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