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过户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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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过户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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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
宅基地过户的话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交给别人。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你将房屋过户给别人,以后是不能 再申请宅基地的,所以你要想清楚了哦。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 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
宅基地过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3、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4、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一并转让;
5、办理过户的双方都必须年满18周岁。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宅基地过户才算是合法的。
那么,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呢?其实也很简单。首先,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其次,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最后,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 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办理宅基地和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双方共同向村委会提交过户申请材料;
2、 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 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4、 准确填写权属变更表和地籍调查表
因为各地关于这方面的政策都是不尽相同的,具体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国土部门咨询下工作人员。所需材料的模板,一般国土部门都有模板提供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到帮您。
2020-04-23 20:23:32 -
维权有风险 过户应抓紧
房屋买卖由于主体身份的不同,可分为城镇居民之间房屋买卖,农民之间房屋买卖,城镇居民和农民之间的买卖,无论哪种形式的买卖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房屋也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但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本期《案例解说》栏目,邀请北京拆迁律师进行详细解说。
维权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买卖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即使买受人实际占有了该不动产,买受人也不能取得该不动产的物权,在买受人占有房屋期间,如果该房屋被拆迁,那么谁有权利得到拆迁补偿利益?实践中做法不一,绝大多数开发商都给房屋产权登记人,本期栏目分析的是谁有权利获得补偿利益,一般人都认为出卖人有权利获得补偿利益,如果这样的话,违背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出卖人已经全额得到了卖房款,又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占有,如果开发商给的拆迁补偿利益高于卖房款,出卖人又反悔不卖房子了,将得到的房款退给买受人,然后想要补偿利益,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法律支持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要想支持买受人利益,仅有法律原则不行,必须要结合法律规则。两种情况买受人应得到拆迁补偿下面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第一种情况,如果出卖的房屋占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容易找到法律依据,因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基本没有限制,买受人可以起诉出卖人,首先是确定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其次是让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是出卖人的义务。如果出卖的房屋已经注销登记,补办不了产权变更登记,可以参照《物权法》第十九条,对该条法律规则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同时对《物权法》第九条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同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让出卖人将自己获得的补偿利益返还给买受人。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农民的房屋卖给城镇居民,是变更不了房屋产权登记的,因为法律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屋。当时的立法目的是,如果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少了一块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不够,还得将其他土地变为宅基地,这样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利益,对保护农村耕地有影响,也损害了集体利益,并不是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如果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买房子的立法目的落空,此时如果支持买房人的利益,并不损害集体利益和其他农民的利益,出卖人自愿出卖自己的房屋,对出卖房屋之后自己利益的增减是有预期的,拆迁补偿利益应该给房屋买受人。如果您想对拆迁相关法律知识有更深入和全面的了解,或者需要法律咨询,可以点击头像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2017-12-06 13:40:05 -
答,所有手续证据齐全。
2019-12-16 19: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