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航广州飞上海航班因乘客充电宝,导致行李架着火事件?
如何看待南航广州飞上海航班因乘客充电宝,导致行李架着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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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行,充电宝是必备工具。如果没有充电宝的话,手机可能一天都撑不下来,坐飞机的时候是可以带充电宝的,充电宝是不可以办理托运的。
民航总局对充电宝是有规定的。
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3、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4、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今天这个事件是这样的: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行李在行李架内冒烟并出现明火,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涉事旅客被警方带走调查。经初步了解,系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
如果充电宝不符合民航总局的规定的话,那么这名旅客应该会有麻烦。现在充电宝鱼龙混杂,关于充电宝引发的火灾也比较多,比如1月20号。舟山的一名小伙子长期不拔电源线,导致充电宝自燃,造成了火灾,幸好没有人员伤亡。2017年12月南京也发生了类似事件。
所以咱们购买充电宝应该买有品牌的,质量好,不能贪便宜,生命重要啊。
2018-02-25 20:28:28 -
幸好没出大事。从报道看,此次南航充电宝事件系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由此可见,乘客应无太大责任,因为并未使用,应该属于充电宝的质量问题。
根据此前相关规定,坐飞机是可以带充电宝的,不过有严格规定。2015年8月,国家民航局还专门发了一个公告,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规定进行重申。
具体规定如下:
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如今,充电宝是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的必备工具,基本是人手一个。此次南航充电宝事件虽然未造成进一步损害,但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就是电子设备尤其要尽量购买产品质量过硬的大品牌,不要随意购买三无产品,毕竟,一旦在万米高空出现险情,后果极其严重。
2018-02-25 18:05:27 -
中国南方航空广州飞上海航班行李架着火
2月25日,CZ3539(广州-上海虹桥,机型B77W)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行李在行李架内冒烟并出现明火,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
目前,该航班已更换飞机和机组执行。涉事旅客被警方带走调查。经初步了解,系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
民航局关于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规定
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一个人只能随身携带两个充电宝上飞机。
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的充电宝只要不超过20000mAh的就没问题。
3、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4、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5、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6、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带充电宝。
充电宝不让托运就是为了一旦发生危险,能发现、好处置,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
2018-02-26 07:33:33 -
不请自来。谢谢。
还好在起飞前发现,并且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算是万幸。
没有出现较大损失,那么后续该考虑的就是定责问题和如何避免再发生。
一、定责。
责任方可能有三:旅客、机场安检部门、充电包厂商。首先我们来看下民航总局对于充电宝携带上飞机的相关规定,再分别分析。
①旅客:旅客遵守了以上规定,自用及手提行李携带,没有放置在托运行李中;同时没有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并且配合了机场安全部门的检查。
②机场安检部门:机场安检部门有对旅客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的职责,有对违禁物品依法进行处理的职责。机场时候公布的调查结果如下:
③充电宝厂家。充电宝出现事故,首先厂家成为焦点。产品是否合格,是有存在安全隐患,技术是否达标。都是需要去深挖的。
对于定责,我们只能凭个人判断,专业和权威判断还是有看公安部门的结果。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二、后续如何避免?
现在科技发展迅速,电子产品种类琳琅满目,做到禁止携带充电宝无法彻底执行,并且没有人性化。那么在允许携带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安全呢?
第一,源头把控。严把产品关,这个问题就要求厂商、工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旅客。作为消费者,也不能贪图便宜,还是要选择大品牌、质量可靠的充电器;同时对于使用过程遵守厂商对于充电宝的使用规范,不自行拆解充电宝、损坏的不继续使用等等。作为旅客,应积极配合机场安检,了解机场相关规定,不主动携带超规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宝。
第三、机场安检。以更加严格的机场安检保障素有旅客的安全。安全第一,再严格的安检都是不为过的。严格可以从升级安检设备、完善安检流程等等。
以上是个人拙见,欢迎大家交流。
2018-03-07 11:50:06 -
看到本次标题,立即想起了我这些年以来一直持有的感受和想法。
由于工作的原因,我还比较经常乘坐飞机。围绕乘坐一座飞机,候机、登机、起飞、飞行、着陆的程序每次都是一样的,也是固定的(除了经常发生的飞机延误类的事情外)。
对于即将乘坐飞机的乘客来说,可以带什么,不该带什么,什么时候关手机,什么时候开手机,带安全带等规定也是固定的,它们基本不会变化,也不会因不同的航空公司、航线、时间段、现场的工作人员的主观立场和情绪等转移,因为,它是牵涉到所有当事者的生命的事情。
我发现,每次坐飞机,空姐明确播放强调要关手机以后,很多人仍然是开手机的,有的回微信,有的玩游戏,有的看文字。尤其在国内航班,我也经常见到飞机立刻起飞的那一刻还敢打电话、接电话的乘客。
我理解有些短信是要即可要回的,有些电话是必须要接的,但有没有想过,假如接了那个电话(违反规定),飞机出了故障,甚至导致乘客们受伤,甚至死亡,你怎么办?当然,这种可能性是低的,但不是零,何况你的行为是违规的。违规有违规的理由,存在即合理。
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飞机上无疑是公共场合,既然说到公共场合,它必然产生公共利益和秩序。在那里,你的行为会牵连到多数,甚至无数人的基本利益,甚至根本利益,其中最大的就是生命。所以,凡是涉及到公共的事情,你必须遵守,非遵守不可。任何一条微信和一个电话应该没有生命重要吧。
相比之下,纯属于个人利益的事情截然不同。比如,有些中国人出国时(可能为了买海外的房地产,或转移资产)身上带着巨额的现金,从而在海关被发现,然后受到相关惩罚。这个同样是违规,但与上述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秩序的例子截然不同,这个违规是纯属于个人或私家的事情,你想违规就违规,但后果要自负。你有违规的自由,同时有接受惩罚的义务。我上次在头条上讨论的,有些男客人在餐厅里吸烟激怒了其他客人的例子明显就是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秩序的,是属于伤害现场其他客人健康的违规,而不纯属于个人或私家违规。这两者的根本区别,要弄清楚,凡是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秩序的事情,每一个人务必要非常地慎重和严谨。
最后表明一下我为什么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动机问题。
可能有些读者觉得我想的和说的有些过分。不过,我这么想和说的背后有着纯属于个人和私家的经历和动机。我三岁时遭遇了一场车祸,差点失去生命,做了移植手术。3岁时的记忆早就忘了,但撞车那一刻的场景始终深刻记着,总是徘徊在大脑里,恐怕永远摆脱不了。那场经历告诉我:别轻易以为有明天。我深知,一次不小心和不慎重有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要你一辈子蒙受着阴影,痛苦中活下去。
2018-02-25 18:51:49 -
充电宝没有使用就自燃,有可能是地摊货,正规厂家的产品,如果没有外力的破坏,是不会自燃的,因为充电宝里面有锂电池,金属锂的化学性质比较活跃,在常温中遇到空气会燃烧,所以充电宝和手机电池都怕摔。
不合格的充电宝里面的锂电池的保护壳质量不稳定,如果有破损则金属锂就可能自燃。这次客机上的自燃事故,万幸的是发现及时,如果是在高空而且没有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无论是手机电池还是充电宝都要买正规产品,地摊货信不过。
2018-02-25 20:37:41 -
看,着火了!
这不是灵异事件,是2月25日CZ3539(广州-上海虹桥,机型B77W)航班在登机过程中旅客的充电宝着火了。
目前,涉事旅客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律师按:导致这起事件的原因有可能涉及到该旅客携带充电宝的能量大小、充电宝的质量、充电宝的使用等,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我们都必须庆幸着火事件发生在旅客登机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万米高空。
下面我们看看可能跟这个着火事件有关的方面:
一、携带充电宝的旅客对着火事件的发生有责任的情形
2011年7月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2015年8月14日,民航局下发《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通知》。
该通知中,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作出规定:
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携带充电宝的旅客如果携带的充电宝的能量超过了上面规定的充电宝的能量,这位旅客就应该承担因为他违反规定导致危害后果而应该承担的责任。
二、充电宝的销售者、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情形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充电宝的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过错使产品出现缺陷导致着火,那么充电宝的销售者就应该承担充电宝着火产生的责任;如果该充电宝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充电宝本身就存在缺陷并导致着火,那么充电宝的生产厂家就应该承担充电宝着火的责任。
经初步了解,该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也就是说可以排除该旅客使用该充电宝而导致着火的情形。
责任究竟在谁?相信公安机关会调查清楚,我们拭目以待!
2018-02-25 20:50:49 -
不请自来。谢谢。
还好在起飞前发现,并且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算是万幸。
没有出现较大损失,那么后续该考虑的就是定责问题和如何避免再发生。
一、定责。
责任方可能有三:旅客、机场安检部门、充电包厂商。首先我们来看下民航总局对于充电宝携带上飞机的相关规定,再分别分析。

①旅客:旅客遵守了以上规定,自用及手提行李携带,没有放置在托运行李中;同时没有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并且配合了机场安全部门的检查。
②机场安检部门:机场安检部门有对旅客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的职责,有对违禁物品依法进行处理的职责。机场时候公布的调查结果如下:

③充电宝厂家。充电宝出现事故,首先厂家成为焦点。产品是否合格,是有存在安全隐患,技术是否达标。都是需要去深挖的。
对于定责,我们只能凭个人判断,专业和权威判断还是有看公安部门的结果。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二、后续如何避免?

现在科技发展迅速,电子产品种类琳琅满目,做到禁止携带充电宝无法彻底执行,并且没有人性化。那么在允许携带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安全呢?
第一,源头把控。严把产品关,这个问题就要求厂商、工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旅客。作为消费者,也不能贪图便宜,还是要选择大品牌、质量可靠的充电器;同时对于使用过程遵守厂商对于充电宝的使用规范,不自行拆解充电宝、损坏的不继续使用等等。作为旅客,应积极配合机场安检,了解机场相关规定,不主动携带超规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宝。
第三、机场安检。以更加严格的机场安检保障素有旅客的安全。安全第一,再严格的安检都是不为过的。严格可以从升级安检设备、完善安检流程等等。
以上是个人拙见,欢迎大家交流。
2018-03-07 11:50:06 -
随着手机智能化,手机电量需求越来越多,而充电宝已经成为出行旅行必备的装置,如禁止携带基本是不可能的,那只有规范安检对于充电宝的检测。
1、规范充电宝品牌,有相关机构对充电宝品牌进行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品牌的充电宝严谨带上飞机。
2、提高对于充电宝安检技术,而不仅仅局限于目前的检测流程,加上新技术检测,排除不合格的充电宝。
3、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让全民认识到安全乘机的重要性,对于电子设备的选择更要追求质量,而非价格。特别是目前市面上的充电宝琳琅满目,杂乱繁多,更需要青睐大品牌。
2018-02-26 00:30:12 -
太惊险了,让人心有余悸,又暗自庆幸,幸亏不是在飞行途中!今天(2月25日)在南航CZ3539广州-上海虹桥航班登机过程中,行李架中一名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冒烟并出现明火,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并未造成进一步损害。航班已更换飞机和机组执行, 涉事旅客已被警方带着接受调查。
不要说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在飞机上,充电宝冒烟、起火、甚至爆炸的事故已有多起,难怪很多人说叫“充电爆”更合适!充电宝的原材料主要是锂电池,起火主要原因是由于热失控造成的,引起热失控的因素主要有外部短路、外部高温和内部短路。
为杜绝安全隐患,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有明确的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大家作为充电宝使用者,要从自身做起,在购买充电宝时严把质量关,防患于未然。1、、尽量选择知名品牌。 2、学会辨别真伪。 3、选择聚合物电芯。 4、看转换率。 5、注意产品充电管理。 6、确定好自己购买产品的定位。 购置安全产品很重要, 安全使用同样重要!
由于充电宝事故频发,不知民航总局是否就如何携带充电宝出台更严格的规定,乃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充电宝生产有更高的质量要求,我们拭目以待。保障飞行安全是航空公司和机场安检的职责,更离不开每个乘客的积极配合。遵守安检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是每一个乘客的行为准则。个人观点,欢迎在评论中进行交流,喜欢就点个赞,加个关注,谢谢!
2018-02-25 22:44:06 -
感谢邀请。在这里需要提醒,不要将这一事件过度放大,因为这只是一件交通运营过程中的事故,而不是肆意为之。
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万幸的是,充电宝导致起火是在登记过程中,而不是在飞机起飞之后发生,如果是后者,处理的难度、紧急程度以及对乘客生命安全的威胁程度都远远高于目前状况。
南航能在事件发生后,妥善有序处理,并且能够安置好乘客,安排其他飞机和航班进行疏散,不愧为国内著名航空公司。
充电宝该不该被带入飞机
坐过飞机的朋友都清楚,充电宝只要不超过规定标准,是可以带上飞机的,而且不能办理托运。带上飞机后,空姐会提醒乘客在飞机起飞和降落过程中不要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
发生这一事件后,是不是就要禁止充电宝带上飞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否则就是因噎废食。现在几乎人手一部甚至几部智能手机,而智能手机耗电量较快,如果没有充电宝,出行很不方便。
但是也不能不重视这次事件,机场运营商和航班应该加大安检力度,提高安检能力,通过科技手段对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加大审查,不单检查蓄电量,还能够有效查明安全隐患,以应对目前假冒伪劣充电宝肆虐的现状。
放开电子产品使用
前不久,各大航空公司纷纷推出政策,乘客可以在飞机上上网,乘客欢呼,因为国外的多数航空公司早已推行。但是安全事故也提醒我们,在给乘客带来便利的同时,首先应该加大安全保障,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调整,因为生命高于一切。
2018-02-26 10:51:11 -
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进击的工程师》
首先回顾下事情的经过:2月25日,CZ3539(广州-上海虹桥,机型B77W)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行李在行李架内冒烟并出现明火,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目前,该航班已更换飞机和机组执行。涉事旅客被警方带走调查。经初步了解,系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
首先,事件发生在登机过程中,并且及时被发现并被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名外籍旅客协助机组人员灭火
其次,是充电宝起火,且处于未使用状态。初步怀疑是充电宝本身的质量问题,一般这种充电宝采用的是18650圆柱电池,阴极材料可能是钴酸锂或者三元材料,发生这种自燃的情况极有可能是内部有金属颗粒(particle)刺穿了隔膜,导致内部短路,属于电芯的品质问题,完全可以向厂家投诉 。正常的大厂家生产的电芯在出厂前会进行过程监控,有particle的电芯会导致自放电过大,被挑选出来进行复测,如果还是不符合标准就被报废,很少流入市场。所以也有可能是使用了不合格的产品,正常情况下,这种自燃的概率还是很小的,大家不要恐慌。
另外,也有可能是外部尖锐的物品刺穿了外壳,不过这种可能性较小。
最后,大家都熟知三星Note7电池的爆炸门,情况类似。锂离子电池是一个工业产品有一系列的标准去约束它的质量,但是不可否认它是高能量的载体,我们不可忽视其安全性,有以下几点建议:
1. 一定要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不可贪便宜。
2. 在厂家的指导说明书下使用,不可滥用,如用针刺穿,火烧,撞击等
3.尽量不要在低温和高温下使用,均会对电池的寿命造成影响,具体可以查看我的其他文章。
4.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联系厂家售后或者拨打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正规厂家对客诉还是很重视的。
分享下民航对充电宝的规定:
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
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018-02-26 00:07:05 -
一定要购买大品牌的充电宝!
现在充电宝企业众多,市场鱼龙混杂,很多消费者贪小便宜或者是活动中得到一个杂牌充电宝就拿来用,杂牌充电宝由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所以使命寿命不长,很容易发生起火事故,国内充电宝起火事故发生的可不少,有的甚至造成严重财产和人身损失。
这次还算好,飞机还没起飞,要是起飞了估计会引起恐慌。
再重申一句,充电宝一定要买正规大厂品牌。
2018-02-26 18:54:21 -
一定要购买大品牌的充电宝!
现在充电宝企业众多,市场鱼龙混杂,很多消费者贪小便宜或者是活动中得到一个杂牌充电宝就拿来用,杂牌充电宝由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所以使命寿命不长,很容易发生起火事故,国内充电宝起火事故发生的可不少,有的甚至造成严重财产和人身损失。
这次还算好,飞机还没起飞,要是起飞了估计会引起恐慌。
再重申一句,充电宝一定要买正规大厂品牌。
2018-02-26 18:54:21 -
我们常说防患与未然,2-25南航事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万幸,但不可以当成侥幸事件对待,我个人认为,航空部门以至与我们应该从中学到什么。。。。
目前国内航班是充许携带充电宝的,但是对其型号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充电宝为锂电池对其额定能量有明确规定,最大不能超过160Wh以上,同时要求做好绝缘措施,且在飞行途中禁止使用。享受同等待遇的还有我们飞行一族不可或缺的笔记本电脑。有些航空公司还需要把雨伞拿出来检查。
那么发生燃烧的充电宝,是材质或规格不在范围内,安检不严格导致事件的发生吗?正规市面上的充电宝和所有其它商品一样肯定有明确的质量规范,而且还是在特定温度和特定湿度的检查下是符合要求的。只要质量规范,才能在市面上流行,才能出现在我们的南航行李架上。
但是也不排除质量不合格情况,如果真是低价质劣产品,那么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说是万幸了,想我天朝,这种情况也不是啥稀罕事啊。如果这样,那云哥真应该把好质量关,不能价格越压越低,质量爱咋咋。。。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质量合格,正规出品的充电宝也存在着安全隐患,试想如果在高空中突然出火,估计比出现外星人还让人恐慌呢,所以,关于充电宝及其他电器与高空飞行的关系,也是一门课程。。。
2018-02-25 18:26:25 -
昨日,中国南方航空一架从广州飞上海的飞机,在登机过程中,行李架内突然起火。好在现场空乘服务人员及时发现并扑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网上评论吵翻了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空乘人员直接用矿泉水扑灭了火焰,对于她的这一紧急举措,有的网友吐槽其“不专业”,也有网友称赞空乘姑娘的勇敢:
对于空乘姑娘的做法,南航官方已经给出了解释、说明:
客机起火事件回顾
据南航官方微博称,起火原因是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突然冒烟并着火,涉事旅客已被警方逮捕并调查
其实随着手机的普及,国内外很多航班都曾发生过手机充电宝引起的安全事故:
➤今年1月31日,一架从莫斯科飞往伏尔加格勒国际机场的航班,在飞机降落后机上的一个充电宝疑似起火冒烟,机组人员紧急打开了滑梯疏散乘客,及时扑灭了火焰。
➤今年1月24日,一架从银川飞往潮汕国际机场的飞机,也曾发生过充电宝冒烟的事件,所幸机组及时处理,避免了一起安全事故。
➤更早的2017年7月31日,一架北京飞杭州的航班,也曾发生过充电宝冒烟事件。
什么样的充电宝才能带上飞机?
其实,早在2011年,民航局就曾下发过《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对什么样的充电宝才能带上飞机做出规定。2015年,又发布了《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通知》,专门针对能上飞机的充电宝,做出具体规定。
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
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看好你的充电宝 ,
我们还能一起愉快地出国玩耍!”
2018-02-26 17:52:19 -
飞机上发生这样的事件,确实让人心惊。充电宝为什么会着火,是否符合携带规定,是否正常通过安检等细节,都有待进一步调查。
按照目前的航空安检规定,充电宝不能托运,需要随身携带,并符合以下标准:
容量:一般标识清晰有3C认证的充电宝,低于2万毫安的可以正常带上飞机
产品标识:充电宝必须标识全面、清晰,有3C认证
携带限量:根据民航规定,每人不能携带超过2块以上的充电宝
另外,飞行过程中,不能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在此次着火事件中,如果乘客携带的充电宝符合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通过了安全检查,并且,在飞行过程中并未使用,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应该不大。如果乘客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安全规定,除了他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之外,机场的安检也需要反思。
飞机上无小事,飞行中的任何安全事件都让人后怕,谁也不敢拿生命开玩笑。需要指出的是,飞行安全规定,也是在不断的改进中。比如,由于三星的一款手机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一些航班限制该款手机上飞机。而原先,飞机上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规定,现在已有所改变。如果充电宝多次带来安全隐患,相关安检规定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目前尚不清楚事故原因,但是,充电宝确实暗藏安全隐患。机场安检中,每每都有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被机场安检人员拦下,不是每个乘客都清楚携带充电宝的安全规定,飞机上,也时常有人“偷偷”使用充电宝。今年春节,一旅客就因充电宝超标被拦下而大闹三亚机场,最后被行政拘留10日。
保障飞行安全是航空公司和机场安检的职责,也需要每个乘客的配合,遵守安检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不心存侥幸,不把飞行安全须知当儿戏,就是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2018-02-25 19:54:30 -

关于上述的这个案件,我们可以了解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律师观点
该名乘客是否涉嫌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行为人是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除了客观因素的认定,还要注重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因素。(1)如果行为人明知其破坏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情况下均涉嫌本罪。(2)如果行为人对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则涉嫌本罪。(3)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就该案初步得到资料而言,在发生火灾时充电宝并未处于使用状态,该乘客也未能预料到本次火灾的发生,同时由于机组人员的及时扑救,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排除该充电宝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初步可认定此次事件为意外事件,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我国刑事诉讼存在着一种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如果最后该名乘客因各种因素被检查院批捕,那么他被定罪量刑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
1.要看被破坏的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期间。所谓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不仅包括正在行驶或者飞行中的交通工具,也包括经过验收,在交付使用期间,停机待用的交通工具。因为,只有破坏这种正在执行和随时可能执行运输任务的交通工具,才能够危害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
但是,如果负责修理交通工具的人员,在修理中故意进行破坏,或制造隐患,将受到破坏或尚未修复的交通工具交付使用,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2.要看破坏的方法和部位。一般地说,只有使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或者用其它方法破坏交通工具的重要装置部件,才足以造成车翻、船沉、航空器坠落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
如果只破坏上述交通工具中一些不影响安全运行的协助性设备,如门窗、玻璃、灯具、卧具、坐椅、卫生设备等,则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018-02-27 15:34:07 -
飞机上不允许使用充电宝,可以在随身行李中携带正规的符合规定的充电宝,不能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主要依据民航局相关规定: 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我在火车站见到好多兜售充电宝,是三无产品,令人担心。
2018-02-27 09:19:24 -
市场上充电宝良莠不齐,很多充电宝质量太差,尤其是某宝上卖的很多次品,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说飞机上因乘客充电宝,导致行李架着火事件,是一个偶然事件,充电宝在我们生活中作为手机的附属品,已经有着很广泛的使用,但同时,我们所买的充电宝可能是市场无良商家贩卖的差品,有质量问题,黑工厂加工出来的产品,价格低廉,所以很容易出现问题,因充电宝受伤的人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使用充电宝时,尽量买一些有保证的品牌充电宝,这里我就不例举了,难免有推销广告嫌疑,还有,千万别相信什么10万毫安的充电宝,现在市场上2万毫安的很多都是假的。
2018-02-25 19:28:31 -
飞机上不允许使用充电宝,可以在随身行李中携带正规的符合规定的充电宝,不能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主要依据民航局相关规定: 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我在火车站见到好多兜售充电宝,是三无产品,令人担心。
2018-02-27 09:19:24 -
我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危险产品,影响飞机正常飞行的物品,不应该被带上飞机。为什么充电宝被进去了呢?如果有明文规定禁止携带入内,那就是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检查不仔细,让危险品进入,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是法律没有约束,需要通过专家证明没有风险,才可以带入。作为乘客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遵守飞行安全协议,禁止携带危险品私自进入,如有触犯,按照规定进行罚处。为了飞机飞行安全,乘客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做出了错误的事情。此事影响很大,应该仔细盘查。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2018-02-25 23:04:43 -
谢邀,这个东西不好说。如果飞机上允许充电,当然那就是飞机检修没有做好。如果是不允许充电,飞机上又设有充电口,机务人员告知没有呢?所以事情要看前提。
2018-02-26 09:04:09 -
在空中飞行时,民航机舱起火是非常危险的,不仅威胁飞机安全还可能因有毒气体导致乘客中毒窒息。我们乘坐航班如何避免充电宝威胁安全呢?
携带的充电宝应当符合规定容量。如果隐瞒容量携带,携带者不仅威胁自身安全,也威胁其他旅客安全,还可能收到治安处罚。
购买正规厂家的充电宝,按照说明书使用,并保留好购买凭证,以备发生损害后向商家主张权利。
建议携带充电宝的人,可以购买一个耐燃包并将充电宝装入,一旦燃烧可以避免火灾扩大,烧伤自己身体。
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多多点赞,法律问题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我是律师,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问题,谢谢!
2018-02-26 11:02:15 -
首先,这次事件应该分成两个方面看待。一个是人们日常使用的电子产品(手机,充电宝,充电器,平板电脑等)起火,第二个是起火发生在正在登机的航班上。
对于第一个方面,我在这里再一次呼吁广大消费者,我们日常使用非常频繁的电子产品应尽量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质有保障的产品。
第二个方面是这次事件的重点。作为从事航空事业的人员,我深知飞行无小事,飞机更是需要保持百分百完好。飞机飞行在万米高空,每一点对于飞机本身状态的意外改变都是极其危险的,倘若起火发生飞行途中而机组成员有处置不当,结果将是致命的!
2018-02-26 00:35:06 -
关于上述的这个案件,我们可以了解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律师观点
该名乘客是否涉嫌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行为人是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除了客观因素的认定,还要注重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因素。(1)如果行为人明知其破坏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情况下均涉嫌本罪。(2)如果行为人对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则涉嫌本罪。(3)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就该案初步得到资料而言,在发生火灾时充电宝并未处于使用状态,该乘客也未能预料到本次火灾的发生,同时由于机组人员的及时扑救,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排除该充电宝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初步可认定此次事件为意外事件,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我国刑事诉讼存在着一种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如果最后该名乘客因各种因素被检查院批捕,那么他被定罪量刑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
1.要看被破坏的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期间。所谓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不仅包括正在行驶或者飞行中的交通工具,也包括经过验收,在交付使用期间,停机待用的交通工具。因为,只有破坏这种正在执行和随时可能执行运输任务的交通工具,才能够危害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
但是,如果负责修理交通工具的人员,在修理中故意进行破坏,或制造隐患,将受到破坏或尚未修复的交通工具交付使用,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2.要看破坏的方法和部位。一般地说,只有使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或者用其它方法破坏交通工具的重要装置部件,才足以造成车翻、船沉、航空器坠落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
如果只破坏上述交通工具中一些不影响安全运行的协助性设备,如门窗、玻璃、灯具、卧具、坐椅、卫生设备等,则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018-02-27 15:34:07 -
《这些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关于充电宝你应该知道的小知识……》
飞机虽然从统计上来说,是目前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一旦出现任何事故,其后果也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严重的。因此,飞机上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制也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严格的。
就拿充电宝来说,在一般的客车、火车、或客船等交通工具,对充电宝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是行李托运的相关规定中,也只明确限制易燃易爆物品,但也没有注明充电宝是否属于此类。
但是乘坐飞机的话,针对充电宝则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你带了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那么充电宝是无法带上飞机的。

中国民航在2014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公告中对旅客携带充电宝做出了如下限制: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的,贸易零售类的不允许乘机。
2.充电宝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或者随身携带,禁止托运。(万一充电宝着火,随身携带可以及时发现并灭火)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如果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后才可携带;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未标注额定能量或对应参数的充电宝也禁止携带。(额定能量的计算见文末)
4..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不论大小)
5.在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如果充电宝有自带开关,应保持充电宝处于关闭状态。
6.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这一条是2015年8月17日民航局发布的《关于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中新增的。标识包括参数标识、认证标识等。)

如果你在登机前带了不符合规范的充电宝,那么你要么只能丢弃,要么只能寄存在机场。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在购买充电宝时,或者出门旅行前,要注意充电宝的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计算方法

有的充电宝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比如上图所示,我的这个充电宝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72Wh,是符合携带要求的。
如果充电宝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那么可以根据公式计算:额定能量=容量(Ah)*电压=20Ah*3.6V=72Wh(充电宝标注的容量大多是mAh,要转化为Ah计算,即除以1000)。
至于图中底下的那个额定容量,是用来计算能给电子设备充电的电量。比如产品容量20000mAh的充电宝,给4000mAh的手机充电,是无法完整地充满5次电量。因为充电的过程伴随着损耗,也就是图中的“转化率”问题。
扣掉这些给电子设备充电时的电量损耗,那么20000mAh产品容量的充电宝就只剩12500mAh,那么也就只能给4000mAh的手机,完整地充满3次电量。
在购买充电宝时要注意,有些商家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来忽悠消费者。
本文作者【out-man】,发表于公众/微博号【相遇体验GO】,转载请留言。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告知
2019-01-06 02:01:30 -
万幸没有引发严重后果,不过仅就该事件有以下几点想法,有共鸣或者想反驳的都可以评论区亮剑。
1、扒一扒涉事充电宝是哪个牌子的,也好让我们警醒,以后尽量不用这个牌子的充电宝。对劣质产品应该零容忍,绝不能手软。
2、贪小便宜吃大亏,电子数码产品,宁可买质量有保障的稍微贵点的,也不要图便宜买不安全的。
3、如今手机电池充一次电之后,用手机一个上午不到就又得充电了,充电宝虽然暂时解决路上手机没电的焦虑,但是都不如手机电池本身续航时间长让我们用起来更方便。
4、放下手机立地成佛,不过估计这个很难。常见到手机快没电也玩的不亦乐乎的。啥时候戒手机呢?恐怕得科幻片上那种全息投影应用广泛了。
2018-02-25 23:20:11 -
我在淘宝上看到充电宝销量排行榜上看到的产品也不一定就是品质有保障的,标注的数值与价格存在太大差距,大家切勿贪图小便宜而购买这样的劣质移动电源。今天南航飞机上起火的肯定是质量较差的移动电源。
劣质移动电源从外观上不容易看出什么问题,但是真正拆解测试以后,的确存在巨大的问题。劣质的电路板会对充电效果造成直接影响,在为数码设备充电过程中可能会对设备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劣质的18650电芯则可能直接存在爆炸隐患,而且虚标的电量也会直接影响到实际续航时间。总之,劣质的移动电源就相当于一颗随时可能出现爆炸的炸弹,严重影响用户人身安全。建议大家日后购买时候尽量选择大品牌质量有保障的。
庆幸的是飞机是在地面移动电源着火的,要是在天空飞行,后果还是很害怕的。
在结尾我想再次发起一个问题:移动电源爆炸着火对于飞机造成的损失,乘客需要赔偿吗?
2018-02-26 01:08:24 -
我前天才从广州飞来上海虹桥。 飞机上充电宝着火,而且事发时充电宝还处于未使用状态。这太可怕啦。 过安检时,安检人员会检查你所携带的行李,而且还会主动问你是否携带了充电宝,就是为了预防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20000毫安的都可以带,当然也有一些超大的充电宝是不可以携带的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2018-02-25 18:39:50 -
《这些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关于充电宝你应该知道的小知识……》
飞机虽然从统计上来说,是目前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一旦出现任何事故,其后果也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严重的。因此,飞机上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制也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严格的。
就拿充电宝来说,在一般的客车、火车、或客船等交通工具,对充电宝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是行李托运的相关规定中,也只明确限制易燃易爆物品,但也没有注明充电宝是否属于此类。
但是乘坐飞机的话,针对充电宝则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你带了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那么充电宝是无法带上飞机的。
中国民航在2014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公告中对旅客携带充电宝做出了如下限制: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的,贸易零售类的不允许乘机。
2.充电宝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或者随身携带,禁止托运。(万一充电宝着火,随身携带可以及时发现并灭火)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如果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后才可携带;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未标注额定能量或对应参数的充电宝也禁止携带。(额定能量的计算见文末)
4..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不论大小)
5.在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如果充电宝有自带开关,应保持充电宝处于关闭状态。
6.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这一条是2015年8月17日民航局发布的《关于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中新增的。标识包括参数标识、认证标识等。)
如果你在登机前带了不符合规范的充电宝,那么你要么只能丢弃,要么只能寄存在机场。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在购买充电宝时,或者出门旅行前,要注意充电宝的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计算方法
有的充电宝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比如上图所示,我的这个充电宝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72Wh,是符合携带要求的。
如果充电宝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那么可以根据公式计算:额定能量=容量(Ah)*电压=20Ah*3.6V=72Wh(充电宝标注的容量大多是mAh,要转化为Ah计算,即除以1000)。
至于图中底下的那个额定容量,是用来计算能给电子设备充电的电量。比如产品容量20000mAh的充电宝,给4000mAh的手机充电,是无法完整地充满5次电量。因为充电的过程伴随着损耗,也就是图中的“转化率”问题。
扣掉这些给电子设备充电时的电量损耗,那么20000mAh产品容量的充电宝就只剩12500mAh,那么也就只能给4000mAh的手机,完整地充满3次电量。
在购买充电宝时要注意,有些商家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来忽悠消费者。
本文作者【out-man】,发表于公众/微博号【相遇体验GO】,转载请留言。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告知
2019-01-06 02:01:30 -
想想都后怕,万一是在飞行阶段,后果不敢想象。
在飞行阶段,特别是起飞和着陆的关键阶段,一旦发生客舱内部着火,极有可能发生空难。
第一。当发生着火时,乘客可能会由于恐慌而大范围的移动。这会造成飞机的重心发生改变,而使飞机迅速失衡失控。在每一次飞行之前,货物重量,乘客重量,燃油重量及其位置都有严格的要求和详细的核算,这也是我们坐飞机的时候务必对号入座的原因。
第二。空中发生火灾,处理措施不如地面方便快捷有效。空中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客舱配置的灭火器。但该灭火器数量有限。
下图为 2017年 12月8日卡塔尔航空一架A321客机在多哈机场进行维护时起火,飞机严重受损的画面。
所以说民航安全无小事,航空公司的每一项规定都有它的原因,我们必须遵守。
2018-02-25 22:26:39 -
充电宝起火事件,后果非常严重。假如,飞机起飞后,发生起火,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我国,充电宝,手机,汽车发生自燃事件,屡见不鲜。毫无疑问,是质量出了问题。但此次自燃事件,是发生在飞机上,直接关系到飞机上的300多人生命安全。望国家质监局要严查此事件。另外,为了防患于未然,应该禁止一切充电工具带上飞机。
2018-02-26 13:17:06 -
中国南方航空2月25日消息:2月25日,CZ3539(广州-上海虹桥,机型B77W)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行李在行李架内冒烟并出现明火,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经初步了解,系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
充电宝能带上飞机吗?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禁止托运。额定容量在100Wh以内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容量在100Wh到160Wh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带上飞机,超过160Wh的禁止带上飞机。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而且禁止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一般手机充电要求5V,所以100Wh÷5=20,以20*1000=20000mA.因此20000mA 以下都可以携带。
充电宝行业鱼龙混杂
由于制造充电宝门槛不高,直接导致了充电宝行业鱼龙混杂。由劣质充电宝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轻则“烧”坏手机,严重的甚至引起爆炸。在淘宝网上,搜“充电宝”能搜出36万多个宝贝,搜“移动电源”有9770万个宝贝,仅淘宝所列出的移动电源品牌就有98个,这还不包括一些没牌子的。电池容量跨度很大,从2000毫安至50万毫安不等。排名靠前的店铺月销量在万件以上。
充电宝质量好坏关键看“芯”
充电宝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电路板,一个是电芯,后者是决定充电宝质量的关键。好的电芯能够反复使用好几年,坏的只能用上半年。虽然一款好的充电宝价格要贵一点,但是选择一款好的充电宝不仅安全而且更耐用,相对劣质低价而言其实性价比更高。
品胜移动电源 充电宝 LCD电库二代20000mAh
特点:20000毫安、LCD数字显示、十年专业品质
品胜电子作为移动电源的首创者,连续多年蝉联移动电源全国销售冠军和品牌第一名,品胜电子长期以来保持移动电源行业的标杆企业地位。十年品质,超过400家门店分部全国,让用户能够就近享受售后服务。
品胜容量高达20000毫安,带显示屏随时查看电量,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双USB接口,支持2A快速充电,采用优质电芯,不虚标,安全可靠。搭配电量显示屏,高清电量数显精准至1%,显示屏15s无操作会智能休眠非常的环保节能。
小米(MI)小米移动电源2 10000mAh
特点:铝金属外壳、支持9V海思快充
10000mAh移动电源高配版具备1个USB-A输出口和1个USB Type-C输出口,标称充放电规格为:5V2.4A/9V2A/12V1.5A(18W Max),兼容QC3.0/QC2.0/bc1.2/Apple等设备。此外,据充电头网的实测,它也支持华为手机的9V海思快充。
材料方面,小米一直采用ATL/力神等一流电池厂的锂聚合物电池。采用一线品牌的电源充放电芯片、保护芯片、主控芯片。全金属CNC的外壳固然质感很好,但也存在着容易刮擦和天冷手感不佳的囧处,但整体来说还是不错。
小米移动电源2 5000mAh
特点:轻薄、安全、支持小电流充电模式
小米移动电源2 5000mAh依然采用高品质的锂聚合物电芯,厚度仅有10.7mm。此次该款产品也加入了小电流充电功能,日常使用中一些蓝牙耳机或者手环这种小电流设备可能无法被移动电源正确识别,从而导致充不进电,双击按键则可进入小电流充电模式为其充电。
小米移动电源2 5000mAh沿用了经典的阳极氧化工艺加工处理铝合金金属壳体,边缘处理也更改为C型倒角的设计,让移动电源的边缘更加顺滑,手持时更舒适。材料方面,小米一直采用ATL/力神等一流电池厂的锂聚合物电池。采用一线品牌的电源充放电芯片、保护芯片、主控芯片。铝金属外壳,塑料材料则一致采用V0等级阻燃材料,保证美观的同时带来更强的电池保护作用,更是加入温度感应器,为安全性再加上一层锁。
华为(HUAWEI)20000mAh 移动电源 双USB输出
特点:大品牌、快充、耐磨防滑条纹槽外壳
华为移动电源快充版AP20Q使用全黑风格设计,PC+ABS材质打造的壳体抗冲击性高耐磨性良好,类肤条纹槽手感不错。接口使用了两个Type-A输出口,其中一个绿色USB口支持快充输出功能,实测可以输出5V2.1A=10.6W/9V2.2A=20W,普通输出口可以输出5V2.1A=10.5W,双口同时输出最高可达28W性能强悍;Type-C输入最大功率12.4V1.44A=18.0W。
方案上选择了美国德仪TI TPS61088A+TI BQ25895M,无论是效率还是性能都是风魔全球的黄金搭配。电芯方面,与近一年来大行其道的软包电池不同,华为AP20Q返璞归真使用了18650,6颗韩国LG F1L 3350mAh组成20000mAh电池组,镍带焊接工艺精美到惊为天人。
产品重373g,产品尺寸为:150mm*79mm*22.5mm。最大的吐槽点就是价格较贵,但是华为的品质却完全配得上这价格。
罗马仕(ROMOSS)sense6P LED数显屏20000毫安
特点:防摔防火、LED数显屏、进口聚合物电芯
全新上市的罗马仕sense6P 20000mAh毫安手机通用移动电源不仅拥有高容量、高颜值,其精湛的工艺、时尚轻薄的设计也为用户外出携带提供了极大便捷;作为sense6的升级版,罗马仕sense6P机身配备了防眩光、全视角180度数显屏/红光高亮LED液晶屏,每个角度都能清晰呈现还更省电,让精准电量显而易见的同时,还支持防尘防水的设计,
简约紧凑的设计,超声波贴合组装,防摔防火更安全细致。20000毫安超大容量霸占大世界,配备防眩数显屏,高精度管理芯片,智能锁电;5V/2.1A 双USB输出,可同时为两台设备充电,极速体验让你轻松分享;采用Fit Charge技术,可自动检测手机/平板内部充电管理芯片,可自动调节输出电量,智能兼容更贴心;内置进口聚合物电芯,更小电阻智能防爆;10重数码高复合式安防设计,智慧用电,让你和家人放心出行。
爱国者(aigo)20000毫安 安卓Type-C
特点:Mircro USB和Type-C双充电口、20000大容量、LED数字显屏
爱国者(aigo)20000毫安移动电源在保留了传统的Mircro USB接囗的同时,新增了Type-C快充接口,搭配了双USB输出口,解决了Type-C接口手机用户出门需求。
采用Lightning-Charge充电技术,加入Type-C3.0协议,双向快充,支持5V-3A充放电,使用5V/3A适配器给移动电源充电,输入功率可达15W,20000mA仅需8小时即可充满,快速充电,省时省心,减少等待。
还采用了LED数字显屏,电量一目了然,采用高清示效果佳、反应悚度快、视角广、低功耗的LED屏,数字化显示技术,准确显示电量,充电用电心中有数,轻松出行。
飞利浦充电宝 10000毫安快充移动电源
特点:轻薄,简洁
飞利浦DLP2103超薄10000mAh聚合物移动电源,使用锂聚合物电池,高品质电路保护芯片,全面优化充放电效率,高转换,容量不虚标,轻便安全,充放速度快。简洁而生,纤薄有型,USB接口对称设计,正反随意插,智能匹配,优良兼容,浑然一体的创新设计,人性化的产品大小。
飞利浦DLP2103超薄10000mAh聚合物移动电源,额定容量10000mAh@3.8V,额定输入DC5V、1A/2.1A,额定输出DC5V、1A/2.1A,产品尺寸148×78×10.9mm,净重220g。
2018-02-26 18:07:15 -
目前尚不清楚充电宝是那个品牌?为何会自燃?
但纵观充电宝市场,鱼龙混杂,小作坊产品一堆堆,真不敢保证以后是否不会发生同类型事件。
事态发展可能会有以下结果:
1,经审慎研究,可能民航会规定不能携带充电宝?一刀切的条例可能会误伤不少人的利益,但和生命相比,其实也能理解并接受。倒是苦了乘坐长途飞行的旅客。短途一两小时的旅客受影响应该会少一些。
2,机舱的座位上提供充电口,然后杜绝充电宝上机。这个可能受限于各种机型,没法普及开来。折中的办法是,飞机上提供一批合格的充电宝给旅客使用?无偿或者有偿收费?这点倒是有些可操作性。但被吐嘈也是一定的。
3,继续允许携带充电宝,但安检的时候要查核一下是否超标。这个得视乎这次事件的检查结果,看那个自燃的充电宝是否是超标的型号。如果是,那就继续目前的条例,但安检会更严格一些。若不是,自燃的充电宝符合民航规定,那就比较麻烦,又可能会出现上面1,2两点的情况。毕竟若是什么都不做,再发生同类型事件的话,民航的压力会很大。
欢迎补充。
2018-02-26 11:44:56 -
你好,我看好多人都回答你的问题了,我从别的方面说下吧,
其实这个事情反应出来好多问题,我们应该看到问题的更深层面的东西。
1,产品质量问题,充电宝质量问题,是不是正规厂家的?合不合格?为什么会上市?
2,压根跟能不能带上飞机没关系,如果是手机爆炸呢?是不是手机也不能带上飞机呢?
3,这事发生在飞机上是个大事,如果发生在火车或者自行车呢?大家不必过度关心。
头条小编该出来管管了,好多人为了凑字竟然把事件发生在发一变,完全没必要的。
2018-02-26 11:48:41 -
首先基本坷以确定的是,这是一个偶发的事件,因为如果是故意破坏的话,那就不会在登机过程中着火了。
由于充电宝目前不允许作为行李托运,而现在充电宝又是大家外出旅行必备的基本工具了,因此只能作为随身行李携带登机。
这么大量的充电宝,其中只要有几个质量不过关,导致在登机或飞机过程中着火,虽说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但其后果和影响都是很大的。
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充电宝质量的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充电宝着火的隐患。
另一方面,研究一下充电宝着火的原因,是与容量有关还是与质量有关,还是与使用方法有关,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不可一刀切。
同时,这个事件如果触发管理禁令的话,有一个行业可能要起死回升了,那就是曾经的风口,现在基本已经没戏的共享充电宝。
一旦充电宝乘坐飞机受到严格限制,那么共享充电宝的春天就在眼前了。
总之,这次充电宝着火,可能火了共享充电宝行业。
2018-02-26 12:38:55 -
碰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1、乘客需保持镇定,及时通知乘务人员,乘客应让开通道,让乘务人员进行紧急灭火处理。
2、在乘务人员的带领下,有序离机。
那么,对于带电池的电子设备,如何避免失火那?
1、首先确定自己买的电子设备是有质量保证的。
2、避免电子设备受到挤压或者受热。
2018-02-25 1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