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宅基地给姐姐做了房对自己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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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宅基地给姐姐做了房对自己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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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嫂话农事
    农嫂话农事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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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的宅基地给姐姐做了房,对自己有影响吗?

    宅基地是不是自己的,咱在这里也就不过多的去赘述。单说说题主在这想表达的意思,题主意思是说;你当初申请审批到手的盖房宅基地,你没有在上面建房而是把宅基地的盖房权给了姐姐,让姐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上了房子,现在想问对你有没有影响是吧?


    其实,在农村还有宅基地审批手续那还是得往前十几年才有的政策吧,现在很多农村都停止了宅基地审批制度,村里根本没有人能新批下宅基地盖房的。像题主这类的问题以前在农村也不少见,农嫂的老公就是这种情况。

    农嫂的老公和妹妹是孪生双胞,老公是先出生的老大,也就是说农嫂还有个小姑子。虽然在辈分上老公的妹妹是个小的,但却比农嫂大了三岁多。因当时结婚我不够岁数,公婆也就让小姑子先出了嫁。公婆所居住的场所是在镇上,而小姑子找的对象是镇里下属的村庄,所以小姑子的户口并没有从娘家迁走。后来公婆以儿子到了娶妻的年龄名义,向村委申请审批宅基地,而后将审批下来的宅基地由小姑子婆家出资在审批下来的宅基地上盖起了房屋。等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也就无宅基地可申请,婚房就是公婆住的那套,也就是说,我婚后和公婆住在一起。


    而现在小,姑子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证上的名字,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不知道题主所说的你的宅基地使用征的名字是谁的,假如使用证上名字是你的,你不用担心对你有什么影响,而现在应该担心的是姐姐,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因为一旦遇上征迁什么政策的,按照各种规定的权限走,受益的将是持有使用证权利的人。因为房随地走,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你的名字,那么无论姐姐投了多少资金建盖的房子所有权证上也会是你的名字。真遇上什么拆迁,所有的拆迁补偿或是安置,你将是第一受益人。假如,如果你在利益上看的太重,那么如遇拆迁补偿安置的优惠政策时,你大可翻脸不认亲情,利用产权上拥有的优势,将所有的利益划啦到你的口袋里。所以,我说现在姐姐在你审批的宅基地上盖房,应该最担心的是姐姐才对。不过你要是真的那样做了,你失去的将是比利益重万千倍的亲情。

    在我们这里最起码是这样,出嫁女的户口无论是否迁出本村,都没有女儿可在本村申请审批宅基地的权利,村里的宅基地只可审批给家中有儿添丁的农户。所以公婆家以我老公的名义和名字申请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农嫂小姑子的婆家虽然出资构建的房屋,但房产证也是我老公的名字。这不前几年我们这里新农村建设搞的红红火火的时候,很多农村拆房建楼,补偿和安置都很是实惠,我小姑子女婿也确实是害怕了一把,要求和老公签订一个房屋赠送协议,把在老公名下的宅基地和房屋产权以赠送的名义,赠送与他。


    我不知道题主把宅基地建房的权利让给姐姐后,你担心对你有什么影响指的是什么?唯一的影响就是,假如以后农村还有可以审批宅基地盖房的政策,那么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你就像我们一样,就没有在申请审批宅基地的资格了。只有这点是我能想到为一个能对你有影响的理由了,希望我的解答对你的困惑有所帮物。

    2019-05-10 13:04:52 0条评论
  • 齐东晏子
    齐东晏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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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的宅基地给姐姐做了房,对自己有没有影响呢?这个问题想想就挺有意思的。因为这种情况在农村是很少出现的,农村姊妹俩嫁在一个村子的情况不是没有,只说说很少,自己申请的宅基地转让给姐姐做法,这种情况晏子还第一次听说。

    不管这种情况能否出现,我们只根据此题给出的条件,姑且承认,自己依法申请的宅基地确实给了姐姐做了房,从这个角度解答一下。

    第一假想,你和姐姐同嫁在一个村,或者都在自己村里找了对象,没有外嫁,姊妹俩在同一个村生活。这时候你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而姐姐急等建房,或者因某种原因未能申请到宅基地,你出于亲情,把自己申请来的宅基地转让给姐姐建房。

    第二假想,你和姐姐不在同一个村生活,你姐姐投亲到你村生活,但户口没法迁到你村,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你出于亲情把自己申请到的宅基地,让给姐姐建了房屋,使姐姐有地方居住。

    不管哪种假设,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你把申请到的宅基地进行了转让,不管这种转让行为是否合法,你都无法再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你无法再重新申请宅基地了。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再申请宅基地都不会获得批准。所以,你把申请来的宅基地让给姐姐建房,实际上牺牲了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接下来,我们还要看你的牺牲到底是否值得!

    如果姐姐和你是一个村,确实缺房,未到达一户一宅的基本要求,即使暂时申请不到住房而又急需住房,你也不要把你申请到的宅基地给姐姐建房,可以你自己先进行建房而让给姐姐一家居住,等姐姐一家自己申请下宅基地后,再让姐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当然,此前你先建房,如果资金不足,可以向姐姐家借用,只不过你们自己协商好了就是了,但要确保宅基地是你申请的,建起的房屋还要落在你名下,这才合情合理也合法。如果你不考虑其他直接让给姐姐,姐姐又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你让给姐姐后,经村委会同意,姐姐可以依法办理产权手续,这种情况下,你们姊妹白白牺牲了一个宅基地申请的名额。

    如果你和姐姐不是一个村,你转让给姐姐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合法,即使姐姐在其上建了房,也无法进行确权,姐姐只可以在这所房屋内生活,但不受法律保障,遇有房屋拆迁时可能吃亏。而你在明智不合法的情况下把宅基地转让了,你也不再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拆迁时得不到安置补偿,这样的话,你们姊妹俩就都不合适了。

    综上,宅基地是谁申请的就由谁建,房产权就是谁的,至于建设过程中姊妹间帮了钱,或者全部有姐姐出了钱,外人没有去干涉的。房子建起来后,是由姐姐居住还是妹妹居住,外人也没有去干涉的,只记得宅基地确权或者办理房产证时,一定要落在申请宅基地的这个人身上。

    2019-05-12 21:43:59 0条评论
  • 大师侃房
    大师侃房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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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邀请。本来这个问题我是拒绝回答的,但见此问题后,我内心翻滚,更如有鲠在喉,方一吐为快。



    按照目前的土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确认权中的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由此可知,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条件是本村村民,一户一宅。

    有宅基地出卖、转让后,再申请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土地,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允许买卖。



    如果姐姐户口还属于同村居民,因为婚姻等其他原因需要分户建房的,可先申请分户。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配置的,然后新户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倘若姐姐户口已外迁,不属于同村居民,那么她是没有资格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的;题主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她,属于宅基地已分配家庭,不得再去申请宅基地。



    感谢您的阅读,我是大师侃房,一个专注于地产营销、置业答疑的迷糊大叔,偶尔智商掉线,但专业从不疲软。很荣幸让我于千万人之间,在千万年时间的无垠荒野里,遇见了你,恰逢其时。希望我的文字能够给予您借鉴,带给您温暖。

    2019-05-10 10:22:43 0条评论
  • 92403046
    92403046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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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是你想要回来的活必须有目标,前提是得有钱和户口,没户口一切免谈,不如有能力居之。

    2019-05-10 06:11:46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