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或朋友借你10万块钱,有借条,但两三年没联系上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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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或朋友借你10万块钱,有借条,但两三年没联系上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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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如果已经过则胜诉权已丧失
1、诉讼时效已过的法律后果是:你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法院会驳回你的诉求,即起诉可以,但是无法胜诉。据你陈述在目前已经过了二三年,诉讼时效很有可能已经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之前借款诉讼时效是2年),此时胜诉权已经丧失;
二、诉讼时效过了以后,借款能否缩回?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
2、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人的胜诉权,权利并没有丧失。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那么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自然重新在计算了。
3、根据你的情况,做好的方式是先把人找到,要求还款。在对方认可借款且承诺还款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此时权利就得到法律的重新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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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律所凌希文
2018.7.27
2018-07-30 15: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