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学生能不能享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
农村大学生能不能享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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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学生户口未迁出,作为家庭成员至少能获得拆迁补偿中的住房安置。这也是大学生不愿迁出户口的主要原因。
第二,大学生自身有被拆迁房屋产权的,自然能获得拆迁补偿。
这是作为拆迁工作队员,结合当地政策和拆迁中的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下面就简要作一说明。

一、关于户口未迁出大学生在农房拆迁中的补偿问题
(一)先围观案例。笔者单位一正式事业人员,户口在老家,前几年老家拆迁时,就获得了相应的安置房。
笔者负责的拆迁项目中,户口未迁出的都获得了住房安置款;另有一户就是因子女读大学迁出了户口,感觉就少获得了安置款,迟迟不愿签拆迁协议,喊出的要求是补上户口迁出学生的安置款就签,但政策就是政策,谁也不能违背,做了很多工作,拖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签协议。
(二)再了解政策。就农房拆迁安置政策而言,按农户家庭成员人头进行安置的地区占了相当大的数量。笔者本地也是按此进行拆迁住房安置,具体操作就是户口本上的人员没有享受过拆迁住房安置的都是安置对象,都会按规定获得安置房或货币安置款。
而户口未迁出的大学生,其户口仍在父母的户口本上,所以当然是安置对象,当然会获得住房安置。

二、关于有被拆迁农房权的大学生的拆迁补偿问题
因年满18周岁就可分房,以及如继承等其他原因,一些大学生有可能有产权农房,就是大学生本人是农房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对于这一种有房屋产权的,在拆迁时当然应获得拆迁补偿。
笔者这里也有一个案例,一在校大学生因父亲去世后继承了一部分农房,在拆迁中就获得了该农部分农房的所有拆迁补偿(当然含最重要的住房安置)。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2019-08-20 12:00:33 -
当然有。只要属于被拆迁村的村民,户口在所在地就应该有。享受与拆迁相关的各项福利。
因为大学生就学只能认定因客观原因暂时离开本村,户口在本村,并不是因为就学、就不属于本村人了。
2018-12-31 10:22:05 -
您好,农村大学生可以享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但是是有条件的。
在大学毕业后,户口仍迁回村里,婚后后户口未迁出村里,也没有在外地地居住生活,仍在原村建房居住生活。在没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没在其他地方享有社会福利保障的情况下,原家庭承包地是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情况下。并未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张参与征地补偿分配是作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应予支持。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及其他土地收益款;征地补偿款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2019-09-10 17:17:45 -
作为农村大学生:1.在外上学;可能有的将户口转移到所在地学校。但其主要经济来源仍然依靠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的生活保障,对其户口外迁的农村大学生仍然依法享有参与农村集体经济权利的各项合法权益。
2.只要拆迁的不动产属于自身,并进行了合法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就依法享有对所拆迁的地方享有使用权。
3.农村属于基层自治组织,各村民都享有基本的民事权利;农村大学生依然属于农村自治组织中的一员。
4.农村拆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功臣,对于农村人来说,大多数都是比较纯朴的;而像这样的事,村民们都会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互帮互助的!
2018-12-31 11:08:01 -
从农村考上的大学生,只要户口还在农村没有牵出去,都有。
2018-12-31 09:47:02 -
每个地方都有不同,一般只要户口没有迁出所在地,就享有这个权利
2018-12-31 10:44:28 -
有的只要户口在的都可以享有这个权利。
2018-12-31 10:29:22 -
您好!建议您参考:
一、谁有资格获得征地补偿:
(一)《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由此可见,能否享受征收补偿,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二)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在该经济组织中,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2、长期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所以,户口是能否享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那么,一旦户口迁出,是否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是否就拿不到补偿了?不是的。
二、户口迁出也能获得补偿的情形:
(一)因政策性原因户口迁出:
1、大学生:很多大学生为了方便,会在上大学的时候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其去取得了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且,其在校生活费、学费以及其他花费基本上是依靠在农村的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供给,也就是说原家庭承包地仍然是在校大学生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其并未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服兵役:《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户籍所在地土地被征用的,应当享受当地公民的同等待遇 \"
因此,服兵役人员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依然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得到征地补偿。
3、服刑人员: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是人身自由的权利或者政治权利,其村民资格并不因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丧失,国家也未剥夺其获得合法财产的权利。而且其在服刑期间依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服刑人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不应以其为正在服刑的罪犯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款。
(二)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丧失:
新《土地承包法》为了保障进城落户的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作出这样的修改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所以说,这类人即使户口已经迁出原经济组织,但由于并未丧失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征收的时候仍然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
(三)外嫁女:
依《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而且新《土地承包法》为了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还增加了“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这些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两项规定。
因此,农村妇女出嫁后,未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未取得配偶方承包地的,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谢谢!
2019-08-15 11:27:02 -
农村大学生有没有享受拆迁的权利?只要户口在农村,拆迁肯定有本人的权利,不管是大学生,还是农民,人权都一样。
2018-12-31 11:01:09 -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这个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考上大学去城市里读书,并将户口迁到了学校。其实,在你出生到上大学之前,一直都是在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活,自然取得了村集体经济组成成员的资格。考上大学以后,将户口迁入学校是为了便于学校对学生户口的管理。虽然丧失了集体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但并没有丧失原所在村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大学期间,没有纳入到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也没有独立的生活经济来源,也就没有改变现在仍然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收益为基本生活条件和基本生活保障的状况,因此农村大学生是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的。
农村大学生在毕业以后,在城市中有独立的收入和来源,并将你的户口从农村集体组织迁出,则即使是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父、母双方也在农村并有房屋和土地,也不能享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如果农村大学生在毕业以后,在城市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没有固定稳定的工作,依然可以享有获得拆迁的权利。此外,近些年国家大力提倡大学生回乡创业,因此这些大学生只要提供大学毕业证和未就业等相关证件,就可以将户籍迁回原籍,这样也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京平吴)
2019-02-20 13:18:04 -
没有这个贷玉的!
2018-12-31 10:38:20 -
您好!建议您参考:
一、谁有资格获得征地补偿:
(一)《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由此可见,能否享受征收补偿,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二)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在该经济组织中,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2、长期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所以,户口是能否享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那么,一旦户口迁出,是否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是否就拿不到补偿了?不是的。
二、户口迁出也能获得补偿的情形:
(一)因政策性原因户口迁出:
1、大学生:很多大学生为了方便,会在上大学的时候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其去取得了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且,其在校生活费、学费以及其他花费基本上是依靠在农村的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供给,也就是说原家庭承包地仍然是在校大学生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其并未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服兵役:《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户籍所在地土地被征用的,应当享受当地公民的同等待遇 "
因此,服兵役人员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依然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得到征地补偿。
3、服刑人员: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是人身自由的权利或者政治权利,其村民资格并不因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丧失,国家也未剥夺其获得合法财产的权利。而且其在服刑期间依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服刑人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不应以其为正在服刑的罪犯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款。
(二)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丧失:
新《土地承包法》为了保障进城落户的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作出这样的修改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所以说,这类人即使户口已经迁出原经济组织,但由于并未丧失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征收的时候仍然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
(三)外嫁女:
依《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而且新《土地承包法》为了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还增加了“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这些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两项规定。
因此,农村妇女出嫁后,未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未取得配偶方承包地的,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谢谢!
2019-08-15 11:27:02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如果户口依然在本村那么是肯定的,农村的学生为了上大学而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情况很普遍。那么,户口迁出原村集体的在校大学生,可以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获得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吗?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其毕业后的户籍去向、工作单位等问题均处于未知状态,其户籍的迁出并不表明其已经脱离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所以将户籍迁出原所在村集体组织,仅仅是因为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第7条:对于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 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一般学生毕业之后户籍就必须迁回原籍或者迁到工作所在地,学生在校期间没有独立的经济收益,其经济来源也主要依靠土地。因此,对在校学生特别是因读书迁户口的大学生,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将其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业户口的大中专在校生在校期间至就业之前,应具有原户籍所在地村组的成员资格,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的土地收益分配权利。就业后,如果户口迁到就业单位的,则丧失征地补偿资格。
2019-01-02 10:47:49 -
农村的在校大学生是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的,当事人虽然在外地读书,但是从户籍上来讲还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而且农村的这些在校大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等,这些都来源于父母承包土地以后的收益,所以,法律应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2019-10-15 11:12:20 -
农村的在校大学生是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的,当事人虽然在外地读书,但是从户籍上来讲还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而且农村的这些在校大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等,这些都来源于父母承包土地以后的收益,所以,法律应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2019-10-15 1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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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农村大学生再上学期间,若遇到农村房屋拆迁,其补偿是和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
农村承包经营地和宅基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遇到拆迁了,补偿费安置费回迁房一般也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分发的。作为家庭成员,肯定能享受应得的利益。
即便是上学时把户口带到学校去了,之前他在家庭里的房子土地也还是存在的,遇到拆迁也能得到补偿费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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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19: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