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你觉得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
除法定事由外,赠与不可撤销。
2019-07-31 10:11:28 -
我还没有还过,谈过几个男朋友,恋爱期间都会送一些礼物,价值较高的东西我会提出退还,如果对方坚持不要,我一般会自行处理,丢掉或者送给别人。
分手后东西到底需不需要退还呢?
我觉得可以从两点分析:
于理
法律上一般来说,日常生活中,将自己的财产、物品无偿给予他人,这种行为即为赠予,赠与之后所有权就转移了,可以不予返还。
于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吧
1、如果对方要求归还,就还给他吧,如果价值不高对方仍然要求归还,可以看清他是一个锱铢必较的人,以后生活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自己也起码不会落一个贪财的名声,也可以早点摆脱对方的纠缠;如果对方是婚内财产,有证据是可以追回的。
2、如果和对方是和平分手,那么没有情还有义,可以问问对方是否需要归还,转身之前最后给彼此留个好印象吧。
3、如果是对方的错而分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赶紧还回去,省的日后看到给自己添堵!
4、无论价值高低,自己问心无愧就好,尽量都还回去,避免藕断丝连,钱是小事,耽误以后的路就得不偿失了!
2019-07-31 13:08:59 -
现在社会情侣双方在恋爱感情到深处时,都喜欢互赠小礼物或者财物。
也是情到深处的一种感情表现。适当时还会点缀和增进双方感情的进度。
但恋爱关系呢,毕竟也不是稳定的。情感当事人双方都有可能会分道扬镳。
如果是在恋爱期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呢?是要返还的。但最好要有借条或者字据。
如果是在双方恋爱期间赠送的服装啊,手机啊,首饰啊,日常生活用品,旅游消费项目。
不足以造成对方经济困难的,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除非双方都做了一个账本,记录下来,保留发票,但是这个也不可以作为依据。毕竟这些东西见证了当时感情的甜蜜。不过,相信恋爱的人基本也不会做到这一步啦)
要是在恋爱期间已经到订婚的阶段,一方送给另外一方比较大的财产财物,比如名表,钻石首饰,或者是金额较大的见面礼定亲彩礼,因为赠与这些财物是基于恋爱关系稳定或者已经有了婚约关系而存在的,是以结婚目的为前提。
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双方分手就丧失了这个前提,那么另外一方得到的财物,就没有了事实的依据。
那么,把这些物品归还对方。也是理所当然的。
总的来说,对于这些礼物,还是由双方根据各自要求来协商,毕竟有些事情闹开了,或者上了法庭,扯脸皮都不好看。
想当初这段爱情也是真实存在过的。
2019-07-31 11:23:04 -
我认为主要看分手原因和两人分手之后的关系,以及对方的人品,如果原因是自己的我认为需要还,分手后闹得不僵,想要保持一个分手后还是朋友的关系需要还,对方人品不行会在背后说你坏话,或者是煽动舆论的,要还
2019-07-31 10:41:40 -
现在社会情侣双方在恋爱感情到深处时,都喜欢互赠小礼物或者财物。
也是情到深处的一种感情表现。适当时还会点缀和增进双方感情的进度。
但恋爱关系呢,毕竟也不是稳定的。情感当事人双方都有可能会分道扬镳。
如果是在恋爱期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呢?是要返还的。但最好要有借条或者字据。
如果是在双方恋爱期间赠送的服装啊,手机啊,首饰啊,日常生活用品,旅游消费项目。
不足以造成对方经济困难的,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除非双方都做了一个账本,记录下来,保留发票,但是这个也不可以作为依据。毕竟这些东西见证了当时感情的甜蜜。不过,相信恋爱的人基本也不会做到这一步啦)
要是在恋爱期间已经到订婚的阶段,一方送给另外一方比较大的财产财物,比如名表,钻石首饰,或者是金额较大的见面礼定亲彩礼,因为赠与这些财物是基于恋爱关系稳定或者已经有了婚约关系而存在的,是以结婚目的为前提。
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双方分手就丧失了这个前提,那么另外一方得到的财物,就没有了事实的依据。
那么,把这些物品归还对方。也是理所当然的。
总的来说,对于这些礼物,还是由双方根据各自要求来协商,毕竟有些事情闹开了,或者上了法庭,扯脸皮都不好看。
想当初这段爱情也是真实存在过的。
2019-07-31 11:23:04 -
如果是真心相爱过。一颗心一条命都给了。还在乎那外在东西吗?
2019-07-31 10:52:50 -
这个问题可能属于法律与民事的问题,法律条文中赠予的东西或者其他是不用返还的,除非有欺诈隐瞒等其他行为是可以通过法律要求返还的。
2019-10-20 22:38:01 -
如果是太值钱 的东西就还了吧。不拖不欠,不想念。
不过我有时候会想起我前任的关系大概是分手时他给我列了两页纸的账单吧。在一起三个月,是我提的分手,因为他背着我跟太多的女孩子搞暧昧,甚至还.........。他给我的账单很长,大到吃饭看电影,小到买水打的。看到账单,我很诧异,很嘲讽,想象不到原来自己遇到的是这样斤斤计较的人。他给我的理由是因为我没有跟他发生过关系,所以这钱得还,好的,没关系我还钱,可是他为什么还要去诅咒我的家人呢?很难过,也真是不明白为什么分手要弄到这样的地步,我想我恨他,所以才忘不掉吧。
不过也很庆幸,庆幸在一起三个月只收过他送的一个保温杯,没有让自己还更多的钱给他,也庆幸自己就此止步,不再和这样的人有更多的纠缠。
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想遇到这样的人了,
2019-03-04 17:43:49 -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看情况因人而异吧。
如果在一起的时候是真爱,相对于男人来说,至少我会很想有东西在女方手里的,她是否经营都没关系,重要的是自己曾在她的生命中留下过痕迹。而自己呢,也希望我手里有女方送的礼物,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个女人在我生命里划过重重的一笔,我要记得她,仅此而已。这个和以后找女朋友是不是还记着前女友没什么关系,单纯的从生命生活上来说,我个人觉得凡是在自己生命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都要记得,至于礼物或者东西,是我回忆的工具。
但如果对方坚持要拿回去,那么说明对方真的是不想和你有一点关联,或者觉得送的东西很值钱,分手了就吃亏了。对于这种情况,成全对方吧。分手之后索要送出去的礼物,大多数情况下这人会觉得是对方对不起自己,觉得自己亏了。既然对方把所有的责任已经推给了自己,而且在他眼里这份感情会有吃亏占便宜的说法,那么就坚定的把东西还给他!砸锅卖铁也要还!不贵重的他不要,那也还给他,再不要留扔掉!
分手索要送出去的礼物,无非就是觉得自己吃亏了而已。爱情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送对方礼物的根本原因不是为了愉悦自己吗?因为在爱情里,对方高兴了进一步的反馈自己,像这种分手还索回礼物的人,我有些不齿。
如果真的索回了,就彻底还个干净!他(她)不值得你留一丁点念想,不配!
最后,祝你幸福!
2019-03-04 20:01:44 -
如果是真心相爱过。一颗心一条命都给了。还在乎那外在东西吗?
2019-07-31 10:52:50 -
毕竟曾经相爱过,何必在意这些。不过应该看情况,如果是你找他借的东西或者钱那么应该还,借和赠送不一样
2019-07-31 10:46:20 -
答:男女双方互赠礼物属于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一经作出即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在分手后无权要回。但是也存在下列例外情形:
(1)赠与一方为未成年人,其赠与的礼物金额过大,其父母明确表示该行为无效的;
(2)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礼物,比如订婚礼物、求婚礼物等;
(3)受赠方以乘人之危、胁迫、欺诈赠与人的方式或者因重大误解而赠送的礼物。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中:“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19-08-29 12:44:48 -
本人是拒绝婚前性行为的,所以答案很简单。看价值吧!十块八块三十二十的东西不会还回去!几百上千的都会还回去,如果是贵重衣服会拿钱给他!一起看电影和游玩的钱不会退回去!与异性之间的关系最好是两不相欠。
2019-07-31 15:07:12 -
分手后如果是对方提出来的要反还那就试情况而定了,可能对方赠送你的礼物金额比较大也或许对方想扯清楚别再有后续的事纠缠,但是作为女生来说的话在分手后男生需要你归还物品的事那你基本就可以把这个男生从此从你的生活剔除掉了,有时候双方都要想想礼物可以归还可是在这期间付出的感情和时间归还的清楚吗!所以与其去计较这个归还的礼物的事还不如大家在最后时刻都大度一点宽松一点握手言和祝福彼此更有意义!
2019-07-31 11:00:30 -
这个我认为没有哪个答案是标准的。就一个原则:双方协商。都觉得该还那就还,都觉得没必要还,留个念想,那就不还了呗
2019-03-04 17: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