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老赖欠200万不还,债主非法逼债全家5口被抓,如何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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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老赖欠200万不还,债主非法逼债全家5口被抓,如何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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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力运中
    实力运中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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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发生在我的家乡徐州,情况了解得多一些,所以我来说说。

    事件回顾

    4月6日,江苏徐州,一男子马某报警,说自己欠了别人200万元债务没还,结果被债主田某非法拘禁并殴打。警方介入调查,情况属实。随后将债主一家五口,及一起参与逼债和拘禁儿子的朋友,一共六人,以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抓。

    老赖可耻可恶可恨,但人身自由依然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不能非法拘禁,更不能殴打和侮辱。真是便宜这些老赖了,也难为这些债主了。可这是法律法规,任何人不能触犯。

    “老赖”,失信被执行人的俗称,犹如社会毒瘤与恶疮,为人所诟病和不齿,也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惩戒、限制老赖出行、消费等法律法规,但是依然有一些老赖,铤而走险,或转移变更藏匿资产;或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式耍赖充孬。而债主却无计可施,束手无策。所谓欠债的是大爷,要债的反成了孙子。

    本案就是这种情形。马某欠田某200万,这确实不是一个小数字。相信田某也一定将马某告上了法庭,法庭也一定将马某作为被执行人,令其还债,但马某愣是不还。对于这样的老赖,说真得债主别说揍他估计杀的心都有。但是不能这么做啊!否则人没了,钱更回不来了,自己还铸成大错,会被追究严重的刑事责任,得不偿失。所以他们没有这么做。但是非法拘禁也不行啊!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为逼债,将自己和家人及朋友们,送进班房。从有理变无理;从主动变被动;从无罪变有罪。非常不值得,钱不仅没有要回来,而且身陷囹圄,得不偿失。因此,不能提倡。这事只能走法律程序,让国家机关用法律替自己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原来为什么放那么多钱给老赖呢?相信很多人,并非出于好心、爱心、善心去乐善好施;去无私奉献;去乐于助人的。很多人是冲“利”而来;是作为“股份”入股;是作为“资金”投资的。只是这生意失败了,不仅无利可赚,而且连老本都打了水漂,一去不复返。这样在看似有暴利可赚,其实风险极大的投资参股涨利的资金链一旦断裂,他们的上一级或中间人或资金使用者,就成了老赖。其实他们有的人,也被更上一级或更大的非法集资人坑了、耍了、卖了,他们也是受害者;也是债主;也是追债人。

    但不可否认,他们有的人确实属于道德败坏,资金链或许根本没有断裂,或者断裂得根本没有那么严重,手里还有大量或少许的资金,就是赖着不还给下家债主。这是最可恶、最缺德、最可恨的老赖。而有的老赖,其实是小赖,被更大的老赖坑蒙欺骗,他们想还也确实拿不出钱还。这样,债主和老赖就一直这样僵持着,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所以规避这些被欠债不还,最好的方法,就是不为高利贷之暴利而心动,更不要一时冲动而行动。要知道利润与风险通常并存,而且利润越大越诱人,背后隐藏的风险就越大,甚至能吃人。国家保护正常而合法的民间信贷,但绝不支持非正常、非法的高额风险民间信贷。因为一旦出现问题,通常给债主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是巨大的。尤其国家还不支持、不保护这样的非法信贷行为。

    只是很多人已经是骑虎难下,钱早已放了出去,再也收不回来。难道就这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不去追究老赖的法律责任,将自己的钱尽可能地回收一些,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吗?当然能。国家对老赖打击力度还是逐年加大的。一大批老赖不仅生活诸方面受到种种限制和惩戒,而且被法庭强制执行,很多老赖最后还是乖乖地还债,债主的权益还是被维护了的。

    所以债主走法律渠道维权,是唯一可选的做法。并积极寻找并发现老赖藏匿、或变更变卖资产的可靠线索,然后及时迅速向相关法律机关提供,齐心协力惩治老赖,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愿天下再无老赖,愿所有债主既不违法违规,又心想事成讨回欠款,全社会都需要为此不懈努力。

    最后将老赖可能被法律机关强制执行的项目,罗列于后,希望对广大债主有一些帮助。祝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2018-04-08 20:40:31 0条评论
  • 白鹿与茶——
    白鹿与茶——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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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非法软禁他人是违法行为,就算讨债也要用合法的途径,对方欠你钱,但是你没有权利殴打、软禁他人。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200万无疑是一笔巨款,可能是当时对方开出的利息太诱人,或是觉得对方可靠有还款能力,才会借出200万给别人,如今却为钱成仇。

    笔者不知道为什么债权人没有选择走合法途径讨要欠款,可能是考虑到这样周期太长或是打官司需要钱,才会选择了对自己最不利的一种办法,正是这个错误的决定,可能会让债权人面临牢狱之灾。

    要说现在这个社会,欠钱的是老子,要债的事孙子,借钱是好话说尽,还钱时推三阻四,想尽办法不还给你。你明明看到他在朋友圈晒吃晒喝晒旅游,一旦你找他要钱他却装穷起来,跟你装可怜,说过几天还给你,等你过几天再去找他要钱时电话就关机了。

    笔者也有讨债经历,自己做门窗的小生意,有的钱款已经欠了几年了,却始终要不回来了,今天问他他说最近不方便,过一段时间问他他说孩子病了没有钱还,花样百出的借口,就是不还钱。一开始是因为对方是熟人才赊账的,结果却怎么也要不回来,要说也没有多少钱,但对方就是不给你。

    还有更过分的,上门讨要他信誓旦旦的保证下个月打给你,还让你留下银行卡号,等到下个月他却迟迟不打钱,再给他打电话就联系不上了,人也找不到的,俗话说“有钱钱交代,没钱话交代”,这种言而无信的人实在可恨。

    言而无信的老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信誉破产,限制老赖的出行,让他不能坐汽车坐飞机,不能进行高消费,为他定制“老赖”铃声,在电视、网络上曝光他的失信记录,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央行个人征信报告上,有钱不还,拒不执行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讨要欠款的办法有千万种,但前提都要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欠款不还固然可恨,现在是法制社会,要用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

    2018-04-08 17:55:27 0条评论
  • 罗召均律师
    罗召均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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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罗说法:老赖逃债虽可耻,但却须依法讨债,否则可能害了自己!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活跃,普通大众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多,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但是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因素加上人的恶的本性,导致现在越来的越多的债务人出现,其中可能部分真的是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还不上债务;但是其中也有部分可能真的就是“老赖”,明明有钱却不愿意偿还!

    当下,我国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在面对债务人时很多人首先采用的往往是私力救济的方式,包括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本案中,因为该男子欠债权人近20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一家五口及他人采用非法的方式上门讨债,非法拘禁了他人,后该男子报警,现在债权人恐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所欠的债务可能还是没有偿还,这样的结果,得不偿失!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在发生之后双方首先以协商的方式来处理争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举报、起诉等。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债权金额,合法的主张自己的债权,在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之后,如若债务人同样不予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执行回款偿还债务!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该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切莫因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就采用非法的方式予以维护。要知道,法律保护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因为经济纠纷而采用其他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法律当然不予容忍!

    同时,在社会的经济活动之中,我们也需要做好事前的防范与调查,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限度之内。

    比如,可以通过合同的设计,将对方的责任明确,减少往后发生诉讼争议时的风险;

    在签订主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之前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担保,这里的担保包括人保以及物保,如果未来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担保方回收债权,避免届时赢了官司却仍然不能拿到钱;

    在与对方进行交易之前,对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商业信誉进行调查,如果对方当时的财务能力较差,可能存在履约不能的风险的,则停止与对方再进行任何交易…

    以上这些交易之前的措施也都可以防范风险,并且可以将风险降低到最小,不要等到已经发生了风险才想到风险防范,那个时候的救济效果已经是最差的了。

    2018-04-08 11:25:53 0条评论
  • 实力运中
    实力运中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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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发生在我的家乡徐州,情况了解得多一些,所以我来说说。

    事件回顾

    4月6日,江苏徐州,一男子马某报警,说自己欠了别人200万元债务没还,结果被债主田某非法拘禁并殴打。警方介入调查,情况属实。随后将债主一家五口,及一起参与逼债和拘禁儿子的朋友,一共六人,以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抓。



    老赖可耻可恶可恨,但人身自由依然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不能非法拘禁,更不能殴打和侮辱。真是便宜这些老赖了,也难为这些债主了。可这是法律法规,任何人不能触犯。

    “老赖”,失信被执行人的俗称,犹如社会毒瘤与恶疮,为人所诟病和不齿,也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惩戒、限制老赖出行、消费等法律法规,但是依然有一些老赖,铤而走险,或转移变更藏匿资产;或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式耍赖充孬。而债主却无计可施,束手无策。所谓欠债的是大爷,要债的反成了孙子。



    本案就是这种情形。马某欠田某200万,这确实不是一个小数字。相信田某也一定将马某告上了法庭,法庭也一定将马某作为被执行人,令其还债,但马某愣是不还。对于这样的老赖,说真得债主别说揍他估计杀的心都有。但是不能这么做啊!否则人没了,钱更回不来了,自己还铸成大错,会被追究严重的刑事责任,得不偿失。所以他们没有这么做。但是非法拘禁也不行啊!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为逼债,将自己和家人及朋友们,送进班房。从有理变无理;从主动变被动;从无罪变有罪。非常不值得,钱不仅没有要回来,而且身陷囹圄,得不偿失。因此,不能提倡。这事只能走法律程序,让国家机关用法律替自己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原来为什么放那么多钱给老赖呢?相信很多人,并非出于好心、爱心、善心去乐善好施;去无私奉献;去乐于助人的。很多人是冲“利”而来;是作为“股份”入股;是作为“资金”投资的。只是这生意失败了,不仅无利可赚,而且连老本都打了水漂,一去不复返。这样在看似有暴利可赚,其实风险极大的投资参股涨利的资金链一旦断裂,他们的上一级或中间人或资金使用者,就成了老赖。其实他们有的人,也被更上一级或更大的非法集资人坑了、耍了、卖了,他们也是受害者;也是债主;也是追债人。



    但不可否认,他们有的人确实属于道德败坏,资金链或许根本没有断裂,或者断裂得根本没有那么严重,手里还有大量或少许的资金,就是赖着不还给下家债主。这是最可恶、最缺德、最可恨的老赖。而有的老赖,其实是小赖,被更大的老赖坑蒙欺骗,他们想还也确实拿不出钱还。这样,债主和老赖就一直这样僵持着,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所以规避这些被欠债不还,最好的方法,就是不为高利贷之暴利而心动,更不要一时冲动而行动。要知道利润与风险通常并存,而且利润越大越诱人,背后隐藏的风险就越大,甚至能吃人。国家保护正常而合法的民间信贷,但绝不支持非正常、非法的高额风险民间信贷。因为一旦出现问题,通常给债主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是巨大的。尤其国家还不支持、不保护这样的非法信贷行为。



    只是很多人已经是骑虎难下,钱早已放了出去,再也收不回来。难道就这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不去追究老赖的法律责任,将自己的钱尽可能地回收一些,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吗?当然能。国家对老赖打击力度还是逐年加大的。一大批老赖不仅生活诸方面受到种种限制和惩戒,而且被法庭强制执行,很多老赖最后还是乖乖地还债,债主的权益还是被维护了的。

    所以债主走法律渠道维权,是唯一可选的做法。并积极寻找并发现老赖藏匿、或变更变卖资产的可靠线索,然后及时迅速向相关法律机关提供,齐心协力惩治老赖,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愿天下再无老赖,愿所有债主既不违法违规,又心想事成讨回欠款,全社会都需要为此不懈努力。



    最后将老赖可能被法律机关强制执行的项目,罗列于后,希望对广大债主有一些帮助。祝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2018-04-08 20:40:31 0条评论
  • 碧翰烽
    碧翰烽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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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固然不对,但是非法高利放贷还非法拘禁打人就更不对。

    据警察了解,马某几年前陆续向田某借款近200万元,并承诺支付不低于5分的利息,但因为马某生意失败导致无力偿还欠款,前几天,田某一家人找到了马某,为了讨债,就与其家人一起将马某非法拘禁在贾汪区一处废弃厂房内数天,期间田某等人对马某实施了殴打,强迫马某写下欠条,并拍摄了小视频。

    4月6日,田某一家人连同其侄子和朋友6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

    首先,嫌疑人一家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而且存在非法高利放贷。

    从目前的情势来看,特别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关于非法高利放贷,以及暴力讨债的案件不断增多,而且这些案件的背后往往就是涉黑涉恶,成为当下打击整治的重点之一。

    5分的利息,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属于非法高利放贷。而且还通过非法拘禁、殴打的方式暴力讨债,必然要付出法律的代价,尤其是在当前大力整治的背景下。

    其次,有人总是强调借债还钱的道理,觉得即使是高利贷,也是欠钱。

    那么我就要问几个问题:一是在高利放贷的情况下,你有没有评估过可能收不回来的风险?二是你是否知道高利放贷本就不受法律保护?三是如果你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你有什么样的担保可以回收这些高利贷?

    如果明明心里知道,却还要高利放贷,无非就是有暴力、威胁等方式作后盾,否则有哪个人会轻易把自己的钱,借给一个风险很大的人。

    何况就如此高的利息,与抢钱又有什么样的区别?

    因此,我认为,应该要还的钱,一分也不能少,但是不应该还的,是可以依法申请保护的。

    最后,我们要奉劝那些借高利贷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去跳陷阱,遇到问题也要勇敢报警,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生活中,有的人借高利贷,要么是被逼迫的,要么是被引诱的,要么是贪图享受的,这都是陷阱,沾惹不得。

    当然,我也觉得,不论你是借钱的,还是欠钱的。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人身权远远大于财产权。

    可是就是有那些老赖怎么办?好办,就是要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特别是现在法院对于老赖执行有了杀手锏,只要老赖有财产,就完全可以讨回自己的债务,除非那个老赖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

    为什么那些高利放贷的人不走法律途径?就是因为他们本身就不合法,没有法律的保护,只想着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谋取非法的利益。

    当然,自从教科书式的耍赖出现之后,的确反映了我们债务方面的信用问题,有的人虽然打赢了官司,但也不一定讨得回来钱,这也是一些私力解决方式盛行的原因所在。

    所以,重要的还得要建立信用体系,融合老赖的各种财产信息,让其无处可逃。

    2018-04-09 14:00:10 0条评论
  • 清风
    清风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小编拿老赖代替失信被执行人说事的行为 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司法解释,有张冠李戴,以讹传讹之嫌! 同时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法律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请小编择时改正不规范用语,弃用老赖一词! 谢谢

    2018-04-08 13:12:43 0条评论
  • 白雪姐姐
    白雪姐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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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来好人真的是难当啊!老赖让人真的是无奈呀!200万元的欠款你拖着不还,对于债主可想而知是什么心情了。虽然说债主用了不恰当的方法甚为不妥,可是对于这种借钱不还的老赖,难道还要祈求下跪让他还钱吗,祈求下跪他就还你钱吗?不用说他也是用了没有办法的办法,才逼着老赖还钱的,到头来钱没有要来,老赖烦恶人先告状,债主还被抓了,无语,只能说以防朋友变老赖借钱需谨慎。

    2018-04-09 18:28:59 0条评论
  • 泊图泊途
    泊图泊途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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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嫌疑人一家五口为了讨债200万元,全体出动,非法拘禁欠债人,并进行了殴打。

    要说这种事情的起因完全是因为欠钱不还。200万元也可以说是数目巨大了,二人的债务关系或许比想象中复杂。

    单单讨论债主和欠债者,那就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

    不知道嫌疑人一家是否在还钱问题上走了司法程序,这在道德层面上给人的感觉就大不相同。如果他们就是用“私刑”办私事,那不光法律上不允许,道德上也说不过去。要是走了法律程序,然后屡次要钱还不还,那只能说他们做法过激而欠妥,违反了法律依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欠钱的挨了揍,估计也被吓坏了,打人的明显违反了法律,真是“痛上加痛”。

    现在就有这样一批人,明明日子过得不错,但是就是不还钱。债主有时候还得在节日中看望“老赖”,以“礼”相待,以希望他们良心发现来还钱,结果往往也是差强人意。

    面对这样的“老赖”,能怎么办?还是有请大家出出主意,想想办法。

    2018-04-08 16:18:56 0条评论
  • 一笑天
    一笑天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法制社会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动用私刑只会得不偿失!

    事情发生在江苏徐州,马某欠田某200万,在追要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全家拘禁马某,让其良心发现,没成想却触反了法律,自己倒被先抓了起来,这种做法是不理性的,欠周全的处理方式,是不可取的。

    现在社会人与人之间太缺乏信任了,老赖就是典型的信誉丢失的,道德败坏的一群人。200万这对于任何人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相信马某在借钱的时候肯定也是非常着急的,那你为什么不去银行借呢?田某选择将巨额资金借给你肯定是基于彼此之间的信任,救你上岸了,你却忘恩负义,让人多寒心。换个角度思考下,你会怎么做?

    利益至上的心态已经把你的人品彻底毁掉了,道德对你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了。为什么老赖这类人群在如今越来越多,真的值得社会的反思!

    对于债主田某选择拘禁这种方法,的确让人费解,能借出去200万说明自己家庭也是富裕的,那么法律意识为何如此淡薄呢?对于老赖国家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一纸诉状到法院,金额如此之大,法院将他列入全国失信人员名单,信用体系社会就会让他寸步难行,再强制执行,就算判他几年有期徒刑出来他也逃不掉。

    私自动用拘禁等手段只能证明自己的不理智,对于还钱无任何帮助。

    建议使用以下两种方法:

    可以学习银行,对于赖账可以交给外包公司,相信他们会有很多方法促使老赖还钱的

    数目巨大,欠期时间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全国联网,前几年某市不就实行过一回

    没有信誉难立足!

    小伙伴们你们有什么方法对与这种老赖,欢迎留言评论!

    2018-04-08 18:04:34 0条评论
  • 杰克经典剪影
    杰克经典剪影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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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个新闻我很难过,这个社会怎么变成这样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以前的人感觉欠别人钱财做人都会抬不起头,现在反倒欠钱的都是大爷了,必须得好吃好喝伺候,不然不满意就不还钱了。

    老赖固然可恶可耻可恨,但人身自由依然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非法拘禁,更不能殴打和侮辱,那是犯法的。真是便宜了那些老赖了,也难为这些债主了,可是这是法律法规,任何人都不能触犯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要想不被老赖耍,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管好自己的贪念,5分利息估计只有去贩毒才有可能有这么高的回报率。所以老话说的好,你贪他的利息,他要你本金!你死的比他惨,管好自己,远离高利贷,这饭碗不是一个普通人吃的!

    面对这样的“老赖”能怎么办?还是请大家出出主意,想想办法。

    我是头条号【美图站】,喜欢的朋友点个关注和转发,谢谢!

    2018-04-09 10:37:06 0条评论
  • 一键代偿
    一键代偿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一键代偿观点:要债可以,但是暴力催讨就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了,必须严禁。

    事情简介:

    徐州一男子马某在前几年因为做生意陆续向田某借了200万元,并承诺支付不低于5分的利息。然而马某因为生意失败导致无力偿还欠款,于是田某一家人便找到马某,为了逼马某还债,便将马某软禁起来,并实施了暴力手段。后来田某一家5口因涉嫌暴力催收被警方依法逮捕。

    刚刚也看了很多网友的评论,基本也都是一边倒地声讨马某。谁对谁错咱们先不议论,还是先分析一下事实。

    田某借给马某的200万元债款属于高利贷

    通常我们说的5分利息就是指月息5%的利率,而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月息5分,年利率就是60%,明显已经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当然,如果债务人同意支付高额利息,那也是被允许的的。但是,如果最后债务人不同意支付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的话,同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说,在这件事中,正是因为田某借出的是高利贷,然后又想要对方支付高额利息,所以才会选择暴力催收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要债。

    暴力催收不但要不回来欠款,反而容易滋生违法犯罪

    相信很多人在这个事件中可能都是支持因暴力讨债而被抓的田某一家的。可能很对人认为有些人不还钱,然后通过法律途径也治不了他,是法律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一个人真的是属于那种有钱不还的那种人,一旦被法院认定,基本上他的任何高消费都会被限制,甚至会出现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进而影响到他生活的方方面面。说现实一点,那种真的是故意欠债不还的人,就是遇到了暴力催收他也不敢报警。

    而如果是那种确实无力偿还的人,说现实一点,你就是逼死他,他还是没钱还你。我相信,如果再给田某这一家人一次选择,他们绝不会选择走暴力催讨的手段。当然,我更不会去支持这种放高利贷的行为。

    所以说,严禁暴力催讨不但是对债务人的保护,也是为了避免债权人违法犯罪。就像这件事中,虽然田某这一家用暴力手段进行要账,可能确实解了心中的气,但是实际结果却是非但没有要回来钱,反而把自己一家人搭了进去。你说,这值得么?

    债务人在面对暴力催收时应该怎么办

    可能很多债务人都遇到过涉嫌暴力催收的情况。那么这时候应该做两件事,第一就是及时报警先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第二就是抓紧时间还钱。

    毕竟,欠债就要还钱,赖着不还那指定是不行的。只是很多人面对很多债务问题的时候往往也是乱作一团麻,不知道该怎么办。那这个就要找专业的人来帮你出谋划策了。

    欢迎点击右上角关注:一键代偿。如有大家有更多关于代付应付帐、代为债务人清偿债务、产品包销等问题,请查找头条号“一键代偿”来私信我们。

    2018-04-11 10:27:17 0条评论
  • 前行有路
    前行有路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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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这样的问题,要债人真是很无助,谁也邦不了他,他软禁债主也实属无奈之举,更搞笑的是债没要回反遭法咎,而债主倒成了受害人,法律的保护人?这个问题不得不让人深思?难道就让那些不要脸的无赖就这样肆无忌惮了吗?法律真的就没有解决的办法?

    在我们老家浠水法院就做的很好,替投诉人真正担起责任深受广大群众的赞扬。他们采取定期追讨,对那些有意赖债之人进行打入黑名单并公布于众,并冻结银行资金。一日不还,黑名单不除。为此,不少老赖纷纷还债,尽快摘掉那顶不光采的帽子。

    只要事实成立,法院就应该担起责任,应尽最大的努力为受害人解忧解难,更不能让那些老赖们有机可乘,如果这个问题连法律都管不了,那忌不后患无穷?法律应该怎么管?怎样才能扼制老赖的产生和无休止地赖下去?这是摆在执法部门的严骏果题,也不能就此长期缺失下去,为受害人解难是我们法律执行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这个问题早曰得到突破,已视民心所向以及法律的尊严。

    2018-04-09 06:56:14 0条评论
  • 豐子
    豐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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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豐子社评,分享人生。

    江苏徐州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称有人讨债时,软禁、殴打他。4月6日,民警找到男子。嫌疑人一家五口及儿子朋友,为讨近200万元债务,非法拘禁了男子。结果原本的受害人变成犯罪嫌弃人,一家五口都进了局子,让人唏嘘不已。

    这个社会有时候很矛盾,一边笔伐口诉的骂着暴力要账的人,一边又同情因为暴力要账被老赖坑进去的人,一定要懂法,一定要懂法,否则每个人都可能因为不懂法成为受害人。

    面对暴力要账或者准备自己暴力要账的时候,先咨询下律师,想想后果,这件事,应该分为两部分看待。

    一:如何维护合法要账的权利。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只要不是高利贷,法律一定会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暴力要账最不可取的方式,每年无论是因为高利贷用暴力要账引发的悲剧,还是因为不懂法,盲目采取极端手段要账的方式,都会带来新的悲剧。

    别说非法拘禁了,现在就是跳楼要账,一样会触犯法律,那是不是说法律不保护受害人呢?绝对不是。

    现在国家对老赖的惩罚越来越严,甚至很多地方已经将惩治老赖作为司法考核标准之一了。所以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不要怕麻烦,不要怕时间长,一旦采取过激手段,那就亲者痛,仇者快了。

    保留证据,及时起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失信人名单等,都可以。要账是目的,达成目的的前提是自身的安全与合法。

    二:暴力要账的危害

    这个事件中,法律不是在保护老赖,法律惩罚的是暴力要账的行为,特别是非法拘禁,这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绝对不会因为对方是老赖,就可以忽略。欠账是经济纠纷,民事责任,非法拘禁是刑事责任。

    不要觉得不公平,大家想想,如果因为要账采取非法拘禁的行为不被惩罚,那么后果就是暴力要账行为更加猖狂,更多的人会成为受害者。

    无论如何,要账,催债,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避免自身的法律风险,保护好自己。

    这件事就是八个字,情有可原,法不容情。

    希望这家人出来后,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施压,要账。

    最后鄙视一切老赖,看不起一切暴力要账。

    豐子社评,分享人生。

    喜欢我请关注我。

    2018-04-10 15:26:21 0条评论
  • 开航天飞机的树懒
    开航天飞机的树懒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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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事情,我说说我的观点。凡事总归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出现问题,那肯定是多方因素,才会演变出事情的。

    至于这个债主,我想说的是,这位老赖对于向债主借钱,应该是给予了高额的利息的,不然谁能够有那么大的心,借200万不相识的人,这利息肯定还不少,如果利息少,还不如债主自己投资回报来的安心。说道这里,债主无非也是利益的驱使,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后利息要不到,连借出去的本金,想要要回来都难。

    至于这个老赖,以高额的利息作为诱惑,引别人借钱给自己,我相信,他欠的钱肯定不仅仅只有这一家。我身边有个认识的人就有个例子,他在街上有个比较大的店面,认识的人,也是相对比较多的。不知什么时候,他迷恋上了老虎机赌博,前期几百的玩,后期直接上千 上万。输完了之后,就在外面用高额的利息像别人借钱,别人因为知道他有个较大的店铺,都纷纷借给他,每家都几万,但是他前后一共借了20多家。等到东窗事发的时候,他在外欠很多钱已经传开了,借钱的人就着急了,纷纷去他家要债,结果他们全家都搬走了,连店面都转让了,大家都很气愤,同时也很后悔,悔不当初。而老赖从此过上了,如同老鼠一样游荡的日子。自作孽,不可活,窗户纸总会有捅破的一天。

    还有,我国目前的法律并不完善,我之前看过很多有关于老赖的案例,有些法院也拿老赖没有办法,我没钱,我只有命,你把我的命拿去吧。我相信,如果法律对于这种蛮不讲理,投机取巧的人采取高压姿态的话,这种老赖情况会好很多,比如你欠20万,限期还款,违期的话,采取三倍60万 五倍100万的惩罚,如果还不知悔改,法院强制采取措施,拍卖名下的房屋和车。我相信强大的惩罚机制,可以让老赖现象越来越少,而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

    2018-04-08 15:16:28 0条评论
  • 瞌睡虫和瞌睡龙
    瞌睡虫和瞌睡龙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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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给“网络金融解答”的回答点了赞。

    是啊,如果通过了所有正当途经,总能把欠债讨回来,谁愿意铤而走险,走上这样一条路子呢?

    别人赖掉了小编一千块钱,每每想起来,小编都气的鼓鼓的,更别说人家的200万拿不回来了。

    当然,小编倘若有那么多钱,绝对没有那么大胆、大方,顶多借出三千、五千的。敢一下子借出200万,十有八、九是因为人家承诺的利息很诱人。

    可怜之人也有可气之处。相信自己哪天也能发财的人,以此为戒吧。

    2018-04-08 15:09:42 0条评论
  • 0老三两0
    0老三两0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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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我是这样看待的:

    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全体社会成年人员,对出借活动要达成认识上的共识,就是三不借:钱不借,车不借,老婆不借。

    二,排序是这样的:第一绝对不能借钱,第二尽量不要借车,第三法与德都不允许。

    三,治理老赖问题关键要从源头抓起,防犯于未然。我在第一条中说要达成共识,是指出借人和申借人双方的。好朋友之间,第一不要开口借钱,因为大家都缺钱。第二不要开口借车,因为好朋友不要互相为难。第三朋友妻不可欺,好朋友要自觉。

    四,在我们的朋友圈里,要大张齐鼓地宣传普及这三项做朋友的基本原则,大家都心照不宣,都耻于启口,一条大路,每家都把自己的门前扫的干干净净,整条大路就自然干净了。

    五,从目前暴露的大量的这方面的案例看,被坑的、骗的、逼的,都是一些忠厚讲仁义的一方,而另一方大都是刁钻、精明、翻船的。从现在开始,我们所有的朋友之间,就要树立一个理念:如果你把我当朋友你就没有必要开口向我借钱、借车。如果你不把我当朋友你就没有资格开口向我借钱、借车。

    六,亡羊补牢、前车之鉴,头条的网友们,别让黑厚学的书迷们再钻空子了,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宁,理直气壮地说不吧,千方百计地从我做起吧。不连累别人也不被别人连累,应该成为社会成员必备的品行。回答完毕。

    2018-04-08 15:03:03 0条评论
  • 时尚女人爱吐槽
    时尚女人爱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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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贷本身就违法,非法拘禁则更是严重违法

    4月6号,徐州王场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有人非法拘禁他人,民警在辖区一居民小区3楼,见到了当事人,并将其中几名涉嫌非法拘禁的嫌疑人抓获。警察了解到,马某在几年前陆续向田某借款近200万元,并承诺支付不低于5分的利息,但因为马某生意失败导致无力偿还欠款,前几天,田某一家人找到了马某,为了讨债,她们一家人就将马某软禁起来。田某害怕马某逃脱,就与其家人一起将马某非法拘禁在贾汪区一处废弃厂房内数天,期间田某等人对马某实施了殴打,强迫马某写下欠条,并拍摄了小视频。

    田某的家人在非法拘禁马某期间,对马某进行了殴打,田某身上伤痕累累。民警表示,田某一家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4月6日,田某一家人连同其侄子和朋友6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

    先说高利贷

    高利贷也是在刀尖上跳舞,5分利是月利,意味着年利就是60%,200万,一年利息要还120万,我没见过那个正行生意可以承担60%的高利贷,所以放高利贷的人都知道这个风险,但他们还是要火中取栗,甘愿冒这个风险。

    据我了解,高利贷如果是短期贷,救个急,比如只用30天,5分利,200万30天后要还210万,这个数目还比较好还,虽然违法,但是资金风险相对要小很多,只是这种生意没有那么多,因此长期的高利贷就是没办法的办法,借贷双方都是知道风险的。借方也知道非常有可能还不起,贷方同样也知道。

    因为国家不支持高利贷,所以遇到这种还不起的情况,只能私下解决,非法拘禁就是最常见的形式,这种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再说老赖

    借款200万,一年后要还320万,刚才已经说了,一般的生意很难赚到,因此一年后想凑齐这320万难度非常大,不赖也得赖,当初借钱的时候基本也都看到了结局,所以只能一声叹息,高利贷就是在制造老赖,这个几乎无解。

    向外借高利贷就已经违法了,老赖欠钱不还当然也是违法,非法拘禁还是违法,像是个死结,只能说明高利贷确实就是个大问题,从开始就注定了结尾,我们就可以预测结局,既然都知道结局还要开始,只能说两方面都愿意,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了。

    生活就是婆婆妈妈,生活就是家长里短,关注我,我们一起去观察生活,议论生活,去找寻生活中朴素的道理

    2018-04-08 23:47:45 0条评论
  • 热情的天空Xb
    热情的天空Xb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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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欠钱的不管多少都耍赖,应加大力度惩罚老赖,但利息也得受法律规定的利息,现在欠多少的都有就是不还,应该限驾限乘毕免老赖玩失踪,最有效就是近快给老赖判刑刑期挣钱还债直到还清欠款再放出来,只有根出老赖这毒瘤社会才安定。

    2018-04-11 06:44:02 0条评论
  • 贵亮三胞胎双胞胎推车
    贵亮三胞胎双胞胎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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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网上报了河北的事,也是借钱不还,结果欠钱不还的儿子结婚前一天被杀一家5人被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真理,不要逼人太甚,因为后果很严重。

    2018-04-08 12:59:07 0条评论
  • 李中东
    李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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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在感情上还是非常同情这个非法逼债的债主的,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会出此下策呢?老赖太可恨了!欠了人家的钱不还,如今还把人送进监狱!

    事件回顾:

    时间:2018年4月6日

    地点:江苏徐州

    马某欠田某200万不还,并且欠的时间比较久。债主田某一家五口对其软禁,殴打,逼债,最终田某全家被抓。

    我的观点:

    田某以暴力行为逼债,限制人身自由,触犯法律是显而易见的。至于触犯什么法律,将会受怎样的惩罚自有高人来解答,我们着重谈谈那些无耻之极的老赖问题!

    老赖是什么?答案是,老赖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们字典里只有礼义廉,少了\"耻\"。他们是变脸怪,借钱时候点头哈腰、低声下气当孙子,还钱时候冷言冷语、趾高气扬成爷爷。他们极度自私,他们没有信用,他们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这些老赖,无处不在,这样的人,防不胜防,可能是你的亲戚、同学、朋友等等。我们有几个人没吃过老赖的苦头呢?可以说,提起老赖都痛恨不已,个个苦大仇深。我们被老赖赖掉的钱,不是天上飞来的,都是我们的血汗钱,而这些人,就厚颜无耻地把我们的钱吞没了……

    所以很理解徐州这个债主田某,200万不是小数,不管什么原因借出去的,只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这个老赖马某还钱天经地义。只可惜,人不要脸则无敌,有时候你真拿老赖没办法!可别提什么法院,即使判决了,老赖坚决不执行,甚至转移财产,你也是无可奈何!

    正因为如此,暴力逼债的事屡有发生。为什么不走司法程序呢,一是程序繁杂,耗不起,二是如上文说的,有时候法院的执行力大打折扣,也拿老赖没办法。这时候把债主逼急了,往往会铤而走险。我周围就发生好几起这样的事件。

    只可惜,暴力逼债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如徐州这个老赖马某,铁了心就是不还钱,你暴力逼债也没用,反而触犯了法律,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一句话,老赖太可恨了,毫无廉耻,不配为人!如何治他们,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未雨绸缪,尽量提防这样的人。钱尽量别借出去,自己也争气,尽量别借别人的钱。至于投资,一定走正规渠道,私人的理财尽量远离。

    走向佳美,励志书作家,欢迎关注。

    2018-04-08 22:24:46 0条评论
  • 低调与责任
    低调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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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在大力建设健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经济生活中随处都有法可依,不论处于何种前提,以身试法的违法者必会被追究!这个可以为这个看似冤枉的债主一家的不当行为而引发被抓的事件作注解。

    在经济活动中,双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千万不能碍于情面或轻信许诺而忽视书面借据或欠条的书写和保存,有工程项目的也要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开立好合同再开工,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事,这样,双方以后有了经济纠纷就有了解决问题的依据和抓手,这就是俗话说的“先礼后不争”,有争议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付诸法院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老赖处于破产状态还不起,债权人只有等待转机;有的老赖有钱消费甚至高消费却不思还债,这个不近人情不讲诚信的行为就比较可恨了,但恨归恨,切不可采取私自拘禁限制债务人自由或殴打伤害债务人的违法行动,这个往往适得其反,产生让债权人后悔不迭的后果,如题主所述事项没有及时要到钱反而被抓!债权人在诉诸法院由法院批准强制实施债务清偿期间,可以配合法院以合法手段收集债务人隐匿或转移资产的违法行为,交由法院作相应处理以利于维权追债,切不可无视法律,私下蛮干,否则将追悔莫及!

    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当下,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学习、遵守和践行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做遵法守纪的合格公民!

    2018-04-09 13:35:19 0条评论
  • 球场慢镜头
    球场慢镜头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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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拘禁犯法,请广大债主三思而后行,人都是被逼急了,实在没有办法,谁不知道非法拘禁犯法,可是,200万那么多钱,相当于普通家庭的全部家当了,你让债主怎么办,不是被逼急了,谁会抓你全家。

    上次看到这个新闻,债主追债4年工程尾款,最后,债主被逼急了杀了老赖一家,自己也被判死刑,这是血的教训,希望老赖们都长点心吧!最后不要落个人财两空。

    (如图中老赖,这么嘚瑟,直接送进去蹲几年也不解恨)

    自己欠钱不还,还好意思报警,像这种老赖就应该用法律来制裁他,数额巨大的直接判刑,向题主提到的200万欠款可以判他个20年,让他老实老实。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大爷)

    2018-04-08 19:56:44 0条评论
  • 心怀17
    心怀17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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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对于老赖的手段也是非常有限,更多时候还是无奈。对于那些经常调查发现就是没有钱偿还债务的老赖,法院也不能司法拘留,也不能轻易追求刑事责任,这种彻底破产的老赖,债务人通常只能忍受这种无奈。

    惩戒老赖的权力是司法机关享有,私人是不能乱来的。针对索要债务而拘禁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知,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借钱给别人之前,借钱人都要有风险意识,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信用和资产状况,还有就是不能将法律理解成万能的工具,更不能在法律无法发挥实质作用的时候,就去铤而走险去私力救济,这种采取个人暴力逼债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安全都是被法律严格保护的,假如允许私人采用暴力手段维权,这个社会将失去秩序和安全感。这就是为什么要劝告大家维权要理性要合法的根本原因,否则你有理最终也变的无理!这就是我的观点,欢迎关注转发评论!

    2018-04-08 11:53:45 0条评论
  • 郭广吉律师
    郭广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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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邀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权利的主张一定要采用合法的方式。暴力讨债不可取,债讨不回来,还有可能深陷囹圄。

    一、因为索债非法拘禁他人的,涉嫌刑事犯罪

    非法拘禁罪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实施了拘禁他人的行为,二是这种拘禁行为是非法的。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在特征上与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手段,来胁迫他人履行债务。但客观上却是造成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二、合法之债,也要用合法的的手段主张

    拖欠200万巨款,是谁也会火大,但火再大,也要冷静。采用不当手段,会得不偿失。

    一般情况下,遇到老赖欠款,要及时止损。也即看到老赖有不履行合同的苗头后,要保留证据并马上停止向其供货或者停止其他交易,不要让损失进一步扩大;

    在老赖明确不履行义务后,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尽快起诉,取得法院的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在老赖有财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2018-04-10 17:14:38 0条评论
  • 法网柔情
    法网柔情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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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义上,我们会同情债主一家。

    不知债主与“老赖”的关系,能一下借给200万,作为“老赖”来讲,就应该感激这份情,及时筹款还款,即使有困难,也要真诚与债主沟通,取得理解。债主如果不是被逼、无计可施,也不会冒这个险,使出“全武行”。所以说,从感情上,我想大多数人会痛恨“老赖”,同情债主一家。

    法律上,法律有情但法亦不容情。

    债主一家的行为明显是触犯了法律,构成非法拘禁罪。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拘禁他人,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就构成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其中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还要从重处罚。并且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刑。所以说,在法律上,作为执法者虽然同情债主的遭遇,但也表示无奈,毕竟罪刑法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训上,债主一家为什么就不能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呢?

    法律是红线,谁都不能逾越,但反过来法律也是保护网,保护一切公民合法权利。在该案中,对“老赖”我们自己不能抓、不能逮,因为那样“老赖”会利用法律“反咬一口”,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充分运用法律呢?首先,提起民事诉讼,十有八九会胜诉,有判决书在手,随时可以执行“老赖”的财产;其次,发动各种关系和耳目,充分了解“老赖”的存款、动产及不动产,一旦掌握,及时要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那么,这些东西基本就是你的了,还是合法得来的;最后,如果“老赖”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或存在隐藏、转移、变卖被查扣的财产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治“老赖”的罪。

    法律是为全社会公民制定的行为准则,只要你触犯了他,就会受到制裁,而不论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也不论你是有理还是无理。看似无情、实则有情。要尊重生命权利,更要敬畏法律尊严。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2018-04-09 11:10:08 0条评论
  • 魔法师毅
    魔法师毅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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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借吧,骗吧!最快,最轻松的致富方式!看看人家欠债百万,千万,几亿,白亿的,除了欠钱,一个比一个活的潇洒,一个个有房,有车,有票子。反观不欠钱的,有个几万,十万银行存款的,要啥没啥!除了不欠钱!

    2018-04-08 14:46:27 0条评论
  • 长征154442478
    长征15444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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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主全家五口都被抓,这下可好,没有人逼债了,可以高枕无忧了。现在谁受保护不是一目了然了吗?看来200万鸡飞蛋打了,不但赔了钱,还被搞得灰溜溜,实在划不来,说不定从牢里放出来后,老赖可能无影无踪了;也可能他完全不会躲起来而是大咧咧地说,你敢把我怎样?

    2018-04-08 13:49:10 0条评论
  • 手机用户幸福似水流年
    手机用户幸福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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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缺乏法律基本常识的悲哀,一家追债的酸泪史。

    这是发生在4月6号徐州一老赖欠200万不还,一家五口和朋友追债,没有正当的运用法律武器,而触犯刑法的事件,值的大家沉思。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一直根植在人民的意识里,马某多年经商向好朋友田某借款,并承诺每年有高达5%的利息偿还,其间多次借款高达20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以致破产,没有偿还能力,田某多次催债无果,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没有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私自带领全家和儿子的朋友非法拘禁,欧打马某多天,触犯我国刑法而拘捕。

    老赖固然可恶可恨,私刑同样国法无情。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角色的转换,让田某一家怎么也没想通,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后悔晚矣。无独有偶,最近几天杭州某地也发生了类似案件,一丈夫和朋友逼妻子的情人写了一张欠20万的欠条,触犯法律而被刑拘。

    普法迫在眉睫,只有人人增强法律意识,让老赖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路可逃,世间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2018-04-11 16:29:49 0条评论
  • LE0薛
    LE0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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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刚刑满出狱。2017年因找到欠我十年之久的温州人周岳,催要欠款,被警方以非法拘禁罪抓捕。想想我这十年是怎么过的,被人逼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好不容易找到欠我钱的人,警方道说…人家是受害者,我倒成了罪犯!

    2018-04-08 14:57:57 0条评论
  • 无职无权又无能
    无职无权又无能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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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真是无奈中的无奈。非法逼债,债主全家被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办法被欠债不还要过日子,只好强来要,强来又成了非法拘禁,5口被抓,老赖高枕无忧了,没人逼债,喜笑颜开,逼债的债主全家关起来了——在阴暗的囹圄里,老赖却在阳光下呼吸新鲜空气。一些没打过官司的或者手中有职权的肯定冷笑:活该,不懂法,不知道打官司让法院帮着要吗?

    那么这样耍赖的民事,打官司真能赢,赢了又真能拿到钱否。首先能借几百万的都还是个人物,狐朋狗友及关系人脉或家族势力肯定不一般,而且债主一般也财大气粗,亲朋人脉有些,但欠债的敢打赖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手中确实没钱,死猪不怕开水烫,这不叫无赖,这叫无奈。

    2,其关系人脉亲朋,家族势力必定超过债主,我有耍赖的资本。

    3,债主忠厚善良且势单力薄,欠债的不但会耍赖,还有亲朋在相关的执法部门,可能告着打着官司,就算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最后法院若不认可,证据不全,事实不清,就算天下人尽知他欠你钱,你这钱经过审理反而成了要不回来的死帐,有意义吗?

    假设你诉至法院,你万幸又万幸碰到了公平公正的法官,案子判你赢了,硬是碰到以上一、二条,你的钱也基本要不回。

    不要说人们不懂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人性又是自私的,审理执行的又是人性。

    在湘常德澧水边打过一个女无赖霸占房东房子的案子:无赖有七八哥姊弟,哥哥喊打杀,姐夫有亲戚在市政法委,女无赖混烟花巷有个长期男客户是市人大代表,敢占着房东房子一层接待客人,另二层收出租费。就是欺辱房东七八代单传势单力薄无亲朋,且老实忠厚怕事,妻子又是外地人。

    当然怕事不等于不懂法,房东诉至法院,律师信誓旦旦:根据《物权法》该案判决没问题,执行可能难,对方毕竟是个要死要活,完全不讲理的无赖,且她全家都支持她。

    一审县法院六个月,总是调解,无赖威胁谁敢判要腾房她就死在法院,并做势爬上法院楼要跳楼,一个屁大点民事案闹出人命可不得了,法院又是请无赖吃饭住宾馆安抚无赖,又是半劝解房东:你在县城有亲朋关系她也不敢霸你房,你若没钱就自愿给她居住权算了,让她住间房,或者有钱人道补她个十万八万,不然我们要判居住权,说实话这种什么都不要的女人,我们就算判她腾房,执行也难。房东没钱银行欠了一屁股债,孩子又要读大学了,急于卖房,病急乱投医,问娘家借了二万交到法院说:她要钱可以,我只这二万,小孩若没书读了,我也不顾一切了。法院终于判了无赖腾房,但二万元不好写人道补偿,没装修的房子虚写成自愿补偿对方二万装修费。

    无赖尝了甜头,上诉二审以对方房产卖买合同与原房主事实不清为由,房东请来原房主做证房屋确实是卖给现房东且原房主根本不认识无赖不知道无赖与现房东有什么关系有什么资格质证合同,但无赖一家在中院又是喊打喊杀要死在法院,中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重审后还是找不到给无赖居住的条件,于是一拖再拖又调解还是要求房东要么给居住权,要么让对方腾房自愿给对方十万八万,拖了四五个月,房主要养家糊口撤诉了,但撤诉后停了该房水电,无赖心虚怕晚上被害,住出去了。但没搬衣服出去,并一直威胁房主敢动她东西同归于尽,于是居委会领导,无赖村委主任都劝房主不要搬无赖东西,否则闹出人命要抓人,她不要家,你不能不要家,房主请人录了像把无赖衣物租了房放进去,无赖还是不来拿,且正县里,市,省,中央告着状。

    其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公正的,当健全的法律给我们安全感时,非法逼债,以暴制暴让合理合法的自己身陷囹圄的事件会越来越少。

    2018-04-08 23:06:22 0条评论
  • 陈武鹏律师
    陈武鹏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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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虽然可恶至极,但并没有被法律剥夺人身权益,也就是说他们的人身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侵犯他们的人身权益,包括债权人,都是违法行为。

    很多朋友都很困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老赖不还钱债权人采取措施讨回债务,怎么就成了违法行为了?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就是当代社会并不允许过度的私力救济。

    根据法律规定,当公民权利被侵犯的时候,通常情况下只能向国家机关寻求公力救济,不能够私自采取措施追回权益,尤其禁止采取违法行为私力救济。只有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不实行私力救济就难以挽回损失,才允许公民采取一定限度的私力救济。比如东西被抢夺你可以追赶抢夺者夺回自己的东西,有客人吃霸王餐你可以暂时约束他的人身自由等警察来处理,有人打你你可以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不是情况紧急,如果不采用私力救济就难以挽回损失,那么就只能寻求公力救济。具体到本案,老赖欠钱不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还钱,获得胜诉判决以后,老赖仍不还钱,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老赖仍然恶意推脱,法院会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情节恶劣追究刑事责任”等各种手段督促老赖还钱。

    因此,我们最好还是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触犯法律,否则就像题目中的债主一样,让自己身陷囹圄。

    2018-04-11 09:57:39 0条评论
  • 清爽菠萝28
    清爽菠萝28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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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件事都有两面性,包括高利贷,排除那些诈骗类型的放贷,例如不按照事前约定的利息的那种,剩下的那些放贷者也不完全理亏,明知高利贷你可以不借啊,没人逼你借钱对不对?敢借钱,就要还,至于利息高,是你自己认可的,当然,强行逼债也不对,伤害他人乃至人家全家,也是不对,有些人是真还不起,也是没办法的事

    2018-04-09 17:18:12 0条评论
  • 沪漂王大毛
    沪漂王大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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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老赖,大家一定很熟悉,就是那些拖欠别人钱,能拖一年是一年,到最后不给人还的那种人。这不,徐州就有一个老赖欠了别人200万块钱不还,这家人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把老赖软禁起来了,结果这一家人反而被抓了。看到这个新闻大猫心理感到很愤怒,分明是老赖欠别人的钱,为什么到最后这家人被抓起来了。就算这家人被抓了,老赖欠的钱也必须给人家!

    事件点评:

    1.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监督责任

    欠了人家200万块钱还一直不还给人家,要知道200万块钱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真的是非常的多了,打人的这家人也一定是被逼无奈,才选择了软禁这个老赖,真是欠钱的成大爷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些老赖进行相应处理!

    2.软禁、殴打人确实不对

    虽然说老赖欠了200万,大家都可以理解这家人着急的心情,但是打人、软禁老赖确实是不对的。本来自己有理,结果现在自己还被抓起来了,有点冤枉啊。

    反正这个老赖跑不掉,现在警方已经介入了,想不给人家还钱,门都没有!

    这是大猫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我是王大猫。喜欢大猫的可以关注一下啦!

    2018-04-08 20:20:26 0条评论
  • 你是我的小旺财
    你是我的小旺财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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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老赖事件和其他让我们深恶痛绝的老赖事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借款人借款的目的。

    平常的老赖事件,借款人是出于双方之间的感情和信任才把钱借给了老赖,等到了还款日期,老赖明明有钱却赖着不还,老赖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让借款人的经济受到了损失,也伤害了借款人的感情,这样的老赖就应该被万人唾弃

    老赖固然可恨,但这个借钱的家庭并不值得同情,他们借这个钱时就应该考虑到不还或者还不起的情况,最后还是毅然决然的借出去200多万,为的就是高额的利息回报。

    既然是为了回报,这样的借钱是可以把它看做是一种投资,回报越高的投资,投资人所需承担的风险也就会越大,投资成功开开心心,投资失败就非法逼债想要拿回本金,天底下那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被抓了就是活该。

    至于法律,我觉得并不是在保护老赖,而是在保护我们所有人,老赖虽然在道德上低人一等,但在法律上他却和其他人一样。当我们人身受到侵犯时,法律站出来保护并无不妥之处。

    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假像,其实是这些老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不过随着失信被执行名单建立和各种措施的实行,老赖将会逐渐消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就比如前段时间的老赖彩铃,老赖不能上高速,不能坐火车飞机,把老赖的信息公之于众等等,其实就是法律对于老赖的一种惩罚,让老赖在这个社会寸步难行。

    2018-04-10 01:21:17 0条评论
  • 东方火炬
    东方火炬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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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200万长期不还,债主逼债也无可厚非,试想欠谁几百不还谁不着急?但是什么是老赖,明明有钱,自己花着方便,就是不还债,这是真正的老赖,有的人本是好人,因为做生意赔个精光,自己省吃俭用想还债,心有余而力不足,真正没办法还债了,这不是老赖,你要他命也没钱还,也只能自认倒霉,就不如给他点时间,让他挣钱或想办法还你,你杀了他又有何用。如果是真正的老赖杀了虽然偿命,也能出口恶气。

    2018-04-08 19:40:32 0条评论
  • 空庭春欲晚
    空庭春欲晚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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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由不再叙述,直接说出本人观点:虽然田某绑架癞皮马某违法,但田某的违法行为皆由马某造成,所以,马某应该和田某承担相同的刑法。不能让人人喊打的老赖沾沾自喜,助长其赖账的底气。

    2018-04-09 16:53:18 0条评论
  • 父母笔记
    父母笔记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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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不借钱就没事,借钱为高利息风险一定高,而且违法没法律保障。 如果可以暴力,那么很多人会暴力逼人借钱,然后暴力逼还钱多好的生意。

    2018-04-08 14:18:24 0条评论
  • 雾中花8416083
    雾中花8416083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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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都知道这个道理,可是有的人就是装孙子,就是不还,而且还转移财产,把自己的钱转的子女名下,本来欠钱的是父母,借钱肯定有经济往来,会牵涉到货款或者工程款,当时困难的时候你拉了他一把,本来就该感恩待得的事情,到头来,欠钱的是老大了……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也不会打他,软禁他。

    人啊!要有良心,人们总是说:“诚信做人”现在的老赖,可恶,可恨,法院起诉,可以呀,可是法院给你要回来了吗?没有吧?执行什么呀,没有钱没有财产,怎么执行?而且法律途径真是慢......执行起来真是难,谁不想走法律程序解决,如果走法律程序能解决,我想这家人不会选择殴打,都是被逼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吧……

    如果法律只保护被打的人,那么以后的老赖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嚣张,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越来越多,越来越难讨要。

    2018-04-09 10:44:13 0条评论
  • 静静的弟弟明明呀
    静静的弟弟明明呀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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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以来的观点都是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凡事都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是看到类似的这种新闻心里真的很难受,如果法律能够更加健全的话,是不是能让普通民众过得更好,不用承担原本就不应有的焦虑。

    那些有着还款能力的老赖们反而比债主更牛气,是不是因为知道法律的制裁对他们来说是不痛不痒的。

    希望大家能够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涉及财物一定要保留相关的凭据,另外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更加完善,这样才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果依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谁的悲哀?

    2018-04-08 20:40:18 0条评论
  • 好欧元
    好欧元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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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不好说,如果债主拿钱时看重的是利润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慢慢来要把,走极端自己就要触碰到法律,如果债主还有外债的话就更不应该了。欠款人的初衷并不是想当老赖,但是可气的地方是自己生意什么效益自己应该很清楚,这样高额的利息也敢用,你们的自信都是谁给你们的啊?这事没法评论都在自己的理上,只能奉劝大家自己心中都有点数吧远离高额的借款与放款!

    2018-04-09 22:58:04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