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年宅基证不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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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年宅基证不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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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东晏子
    齐东晏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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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二年的宅基证不算数吗?不知题主为什么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估计一般题主家里有1962年的宅基地证书,而这个宅基地证书,以后再没有更换,一直放到现在,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唯一证明。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只要以后没有房产纠纷,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宅基地使用证是算数的,虽然以后换证明没有更换,但不影响起法律效力。

    我国农村的宅基地,在几千年来一直是私有化,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私人所有。农村土地改革后,1951年颁发了土地证,对农民所有的土地进行了确定,包括耕地和非耕地,宅基地当然也在其内。这时候,实现了耕者有其地,土地还是私有化。

    农村成立人民公社后,1961年3月中共中央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全文共六十条,俗称人民公社六十条。同年五六月间,中共中央又对这个草案作了修改, 制定了人共讨论和试行用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正式通过。这时候,农村所的有土地都收归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但是对于原来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国家予以承认,只是以后建设房屋需要申请宅基地。不管是遗留的宅基地还是新申请的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也就是说,1962年的宅基地证,不管是原来留下的宅基地,还是新申请的宅基地,其性质是相同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农民。所以,1962年的宅基地证,和现在的宅基地使用政策是一致的,受到国家保护的。虽然以后农村重新办理过几次宅基地证,但有的农民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换新证,但国家没有出台过期作废的政策,没有换新证,旧证照样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1962年至今,时间过去60年,这个时间段内,不敢保证农村的房屋产权有没有变化。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一条政策是地随房走,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所以,这期间如果房屋原主人将房屋卖掉,有正规的买卖手续,则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发生了变化,即使没有正式办理过户,原宅基地证也失去了法律效力,新的房主可以根据买卖协议重新办理宅基地使用证。

    2021-02-28 21:18:42 0条评论
  • 开拓3
    开拓3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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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原始凭证,换发证书也是根据这个证书换发,说这证书不算数,这个证书是谁发的,是人民政府发的,你拿着这个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换发证书,如果不跟你办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包你能打赢官司。

    2021-03-02 23:02:30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