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5岁儿子偷了部万元手机,父亲竟奖励一顿丰盛大餐,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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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5岁儿子偷了部万元手机,父亲竟奖励一顿丰盛大餐,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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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俊哥爱诗词
    俊哥爱诗词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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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梁不正下梁歪,做一个父亲不教育15岁儿子,偷了别人一万元手机,父亲竟奖励一顿丰盛大餐。养子不教,顺子行凶,偷鸡摸狗,罪归其父。你做父亲一定要把自己的脑子洗好干净醒醒吧,做一个好父亲。以后好好教育儿子重新做人,等将来孩子长大做国家有用之人。

    2019-12-02 21:13:58 0条评论
  • 恨别离怨长久
    恨别离怨长久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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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偷针,长大偷牛,小的时候我们都学过这个故事,然后这个父亲,却以为自己孩子捡了个大便宜,却不知已经孩子的心中种下了一颗罪恶的种子,为孩子担心

    当然,也并不是偷了这一次,永远都不能翻身的,如果家长我,周围的人能够及时的予以纠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2019-09-06 23:42:56 0条评论
  • 朕能量
    朕能量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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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的看法就是子不教父之过,这样的父亲不配做一个父亲,他亲手把自己的孩子毁了。

    这样的父亲没有给孩子竖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反而让自己的孩子做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孩子偷了部万元的手机,这位父亲奖励孩子一顿大餐这是让孩子有错误的认知,认为做这种事情是对的让孩子更加变本加厉的去做这些违法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的父亲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并由政府和社区重新给孩子竖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做人好好做人当一个文明守纪的合法公民,其实这样的报道不是一次二次了,让孩子去偷衣服让孩子在超市里面随意吃东西,很多孩子不能正确的判断对与错,这样的误导会让孩子自然有错误的价值观,更严重一点的就是毁了孩子的一辈子。

    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我希望既然你们生下了孩子,就要让孩子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做一个对这个社会有用的人,不要毁了你自己也毁了孩子未来的前途,犯法的事情永远不要去做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是为人之本!

    2019-09-06 10:31:39 0条评论
  • zhijin121
    zhijin121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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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行为是被批判的,已经15岁,到了懂事的年龄了,即使是小孩子也不能这样教育,在学校就喜欢拿同学东西,现在有因偷手机而奖励,分明是在鼓励孩子偷盗,这种方式会毁了孩子的一生。

    2019-09-06 15:19:49 0条评论
  • 破乞
    破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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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父亲对于儿子的这种偷到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变成了变相的鼓励。

    第二:15岁盗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的需要缴纳罚款。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019-09-09 10:09:22 0条评论
  • 慕颜歌41319
    慕颜歌41319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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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相当复杂的心理过程,不能一竿子打死说人家就是恶意犯错或罪。人首先是动物,最多前面加个定语“高等”,但动物的原始本能不会改变——通过侵犯其他众生来完成生存使命和更多的欲望满足,比如在穷苦的过去,能易子而食,那时的欲望理想不过是追求有口饭吃,现在我们生活好了,就开始追求生活的娱乐性和快感性。这些也需要侵占其他生命的资产来实现,比如很多人都喜欢吃肉,甚至吃各种更好的肉,这些欲望都得通过剥夺其他生命来满足。

    这就是说,在有可能逃逸处罚的情况下,基本上所有人都有侵犯欲。其中一种方式就是盗窃。有个电视剧叫《天若有情》,女主成天以偷养父商场的奢侈品为乐,并不是因为她缺少,而是满足了她本能中需要调皮捣蛋的,似乎以某种怪异方式战胜了他人的欲望。

    人的任何特点一经放纵都会如蝴蝶效应般难以收拾,所以,小偷不止,大盗必生。但也不能单纯认为这两家伙就真的是混账,因为人实在有时太喜欢某种偏好了。抠门的人有时大方起来不是人也是如此。

    所以吧,他带孩子吃大餐,肯定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到自己是胜利者。然而,这是反社会行为,不是吗?你杀鸡宰牛没人说你,因为不违反人道。你偷东西则破坏人类公有规则了。

    2019-09-06 10:42:29 0条评论
  • 破乞
    破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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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父亲对于儿子的这种偷到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变成了变相的鼓励。

    第二:15岁盗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的需要缴纳罚款。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019-09-09 10:09:22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