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村集体土地未到期可以提前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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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村集体土地未到期可以提前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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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娃小王5888
    农村娃小王5888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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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能回答这个问题,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未到期可以提前延长吗?。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你要跟村干部去协商。有不可以的情况

    一:你承包的土地用途污染大,没有处理污染设备,当地政府肯给是要收回去的。

    二:你所承包的集体土地,当地政府有规划做其他的,比如你是养猪的,当地政府要规划种植。这个也是你也不可能提前续签。

    三:你承包的集体土地价格很低,这个你得加钱才能续签,如果价格谈不好你没有办法续签。

    四:得看你是签的多少年?比如你签的三十年,才三年你又要去续签三十年这是不可能。如果你是签十年,有了五六年你是可以续签的。

    2020-06-06 06:25:36 0条评论
  • 农人红妹
    农人红妹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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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  出让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又规定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终止,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2020-06-06 06:13:27 0条评论
  • 华人联邦
    华人联邦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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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提前延长,就算不延长,是你的还是你的,你不要怕。就算不是不是你的,国家也不会无偿收回的,会给补偿的,你不要担心。如果当地政府或者村委会违法作为抢占了你的土地,你可以向上反映,或者起诉

    2020-06-06 23:26:48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