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华,女,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徐维华的:人物关系、人物经历、社会关系、相关事件、人物评价、相关合集等介绍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

律师

任职机构

北京徐维华律师事务所

简介

徐维华于1971年开始在公安系统工作。1977年,徐维华进入大学就读法律专业。在毕业后,徐维华到杭州大学担任教师。1983年,徐维华被调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维权处工作。1984年开始,徐维华参与起草和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案于1991年出台。1985年,徐维华获得律师资格。1995年,徐维华参加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2003年,徐维华担任反家暴网络办公室主任,为重大的反家暴个案提供法律援助。2004年,徐维华成立北京徐维华律师事务所,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案件。2015年2月,徐维华代理辩护的”四川李彦杀夫案“由死刑改为死缓。

人物经历

1971年,徐维华在公安系统工作。1977年,徐维华上大学就读法律专业。在毕业后,徐维华被分配到杭州大学担任教师。1983年,徐维华调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维权处工作,随后在那工作了20年。

1984年开始,徐维华参与起草、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经过数年的调查研讨,该法案于1991年出台。1985年,徐维华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同意,获得律师资格(律师证序号为822号)。1995年,徐维华参加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此次会议,徐维华对家暴有了新的理解。1996年开始,徐维华在业余时间支持郭建梅(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创始人),一起合作。

2003年,徐维华提前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退休,去了反家暴网络担任办公室主任,为重大的反家暴个案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各类培训。随后在2004年,徐维华应邀去了郭建梅创立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中心。同时她还成立了北京徐维华律师事务所,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案件。

2015年2月,徐维华代理辩护的”四川李彦杀夫案“,终审判决结果由死刑改为死缓。

徐维华

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

人物简介

郭建梅

故友、旧同事

曾任职于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原主编助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中心创始人

相关事件

为受虐妇女杀夫分尸案做辩护

2012年,四川一位遭受家庭暴力后杀死了丈夫的李彦被四川省高院二审判为死刑,并上报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2014年6月,案子的死刑复核没有通过,被发回二审法院重审。随后徐维华和郭建梅一起成了李彦的代理律师,她们会见李彦,走访了当地的妇联和社区,重新搜集了李彦曾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同年11月,二审重新开庭,在男方亲属此起彼伏的辱骂声中,徐维华让李彦举起她曾被丈夫割断的手指并表示,“我说你举着不要放,让大家看。”随后全场变得安静起来。2015年2月,通过徐维华和郭建梅的辩护下,在终审判决书上李彦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所有的人都为此感到庆幸,深感挽救了一条生命。后来,李彦还获得了减刑。

人物评价

徐维华喜欢背着双肩包上班,笑容温暖,有很强的亲和力,举手投足之间,常常带着对旁人的关切。(界面新闻 评)

徐维华曾在妇联工作过,为妇女权益奋斗了大半辈子。她留着短头发,说话中气十足,是那种你一见到她,就愿意把自己受到的伤害、不公的待遇讲述给她的律师,你相信她会尽全力为你讨得公正。(谷雨实验室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