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和未婚男谈了四个月的恋爱,女方主动提出不合适分手,对男方公平吗?女方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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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和未婚男谈了四个月的恋爱,女方主动提出不合适分手,对男方公平吗?女方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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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未婚男,想必你是认为这两人的地位不对等吧,就算是要分手,也应该是由未婚男来提出。
不过,恋爱里本来就没有公平两个字。因为恋爱双方所付出的情感和各方面的东西都是无法拿出来放在天平上进行比较的。对此,我只能说,太过计较得失的人不适合谈感情。
关于恋爱,这本来就是为了检测两人适不适合在一起长期生活的检测期,既然有一方认为不合适,所以提出了分手,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的吗?虽说两人在一起肯定是会有些美好回忆的,但回忆仅仅只是回忆,它不能代替生活,所以你要说伤心什么的肯定是有的,但要是谈及公平一词,那可就有些扯远了。
还有,如果你对你的另一半有一定的地位要求,那还是按标准找人吧,不要祸害“地位底下”的人了。
2018-11-14 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