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平台的小视频不能直接分享微信(朋友圈),微信是否涉嫌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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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平台的小视频不能直接分享微信(朋友圈),微信是否涉嫌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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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节选)
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反不正当竞争法(节选)
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通过阅读发条我们可以了解到反垄断法主要是对交易和销售的垄断情况进行规定,抖音视频在微信中分享既不是交易也不是销售,所以基本和反垄断法无关(笔者非法律专业人士,如有错误欢迎专业人士指正)。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我们看到有一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的规定,抖音视频在微信中被限制分享的情形与该法条的规定相关。
但是,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上的概念笔者做为非专业法律人士不便评论,微信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也需要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2018-06-28 09: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