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有家庭暴力,法院能判离吗?离婚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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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没有家庭暴力,法院能判离吗?离婚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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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

男方有没有家庭暴力,不是法官判断是否判决离婚的主要条件。
离婚以后孩子归谁,这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
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做详细的回答。我想给大家普及一个基本知识,人民法院宣布判决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法院认为这对夫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准予离婚。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家庭暴力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因为在那个年代,除了这个原因还有赌博遗弃、虐待家人,这几种情况之外,可以认为基本上没有其他原因导致离婚。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人们思想意识的开放,除了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还有一些有钱人找小三等等这些原因成为现在离婚的主要原因。

因为这些行为,很容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导致离婚。 在北上广这些一线发达城市,离婚率更高,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我认为很大程度来源于他们的经济收入。
在离婚案件当中,对于小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是从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考虑。当然首先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 法院会做出判决。判决的时候,法院会考虑到怎么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作为主要的衡量手段。

如果说小孩子两三岁,一两岁,这种情况啦当然判给女方合理,小孩子特别需要妈妈的照顾。如果说小孩子比较大了,假如说小孩子十岁,十几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小孩子的个人意愿,作出判决。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会考虑那种两地分居的,在他们没有同居期间小孩子是跟谁成长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会考虑从带孩子那一方有抚养权,因为带孩子那一方和小孩的感情深厚,小孩子给他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需要说明一下,无论谁抚养不影响他们的感情,也就是说,不管孩子由谁抚养孩子和父母之间那种感情不会因为判决而结束。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依然有支付抚养费,同时也拥有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的那种亲子关系,不会因为判决而断绝。综上所述,男方没有家庭暴力,不是判决离婚的标准,法院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判决离婚。在离婚案件当中,孩子会判给哪一方,法院会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判决抚养权归谁更利于孩子的成长,作出判决。关于离婚案件,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您还有什么新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有关婚姻的法律问题,欢迎私信我!
2018-09-08 21:31:28 -
判不判离又不是只有家暴这一条决定。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问题分居两年、家暴都是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项,而“感情确已破裂”才是法官判决离婚的标准。
至于孩子问题,两周的孩子呢是偏向母方的,十周岁的孩子,法官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关于两周到十周岁的孩子是父母争夺的重点,法官会综合双方的经济水平、对孩子成长环境考察等等判定。
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8-07-21 17:22:36 -
女方可以以分居2年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会被判离婚的
2018-10-31 18: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