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大盗在监狱被抓,未出监狱又进看守所,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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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大盗在监狱被抓,未出监狱又进看守所,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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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罢报道,让人很自然地想起了两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随着国家精神文明和法制化建设的不但加强,人们的维权意识和政法机关办理案件的文明程度、程序化制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司法机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对少数犯罪事实不十分清楚、证据不足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暂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放弃不管,这些年来,国家天网建设得到不断加强,犯罪数据库也不断充实完善,给各种案件侦破提供了不少便利条件,不少原来悬而未决的案件因为新的技术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或者是共同犯罪的同案犯抓获归案,使原来案件事实更加清楚,证据链更加完整,在这个基础上再去追究原来没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可以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了。本人在头条里回答的《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能撤回吗》所举的案例当事人刑满释放多年又犯罪,发现原来有余罪未被追究最后,减刑和假释裁定被撤回就是这个情况。
最近两年来,随着国家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经常有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从监狱提回重审,其中部分由于被发现有原判决没有包括的漏罪被加处刑罚。
在此,也奉劝那些曾经作过案、目前还没有被发现、心怀侥幸的部分人早日放下思想包袱,投案自首,争取主动,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切不要让自己的犯罪事实成为共同犯罪人立功的机会。
正所谓: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2019-06-24 20:58:24 -
一切按制度办事
2019-06-12 12:21:10 -
看得一头雾水昏了
2019-06-14 06: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