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离婚了,每次回家,我依旧住在属于男方名下的房里。怎么看?
可离婚了,每次回家,我依旧住在属于男方名下的房里。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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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基于什么原因,你一直还住在属于男方的房产下面,估计你也感觉心里别扭,才提出这个问题.可是问题描述太笼统,我们也只能从以下几个可能方面去做判断.
一:对于离婚的双方,夫妻一定是进行了共同财产的划分.家里的房产,现金,车子,其他的投资资产,如股票,基金等,如果当初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倒也没什么,从此夫妻变路人,各走各的路,各自安好.当然,这一类是分的比较彻底的.也有离婚后原本的夫妻两人选择做朋友的.不管做什么,已不再会存在当初的亲密关于,而是一种有界限感的关系.当然也有极端一点的,都彼此厌恶至极,老死不相往来.而你现在的境况,只从房子单方面而言的话,也不好判断,但绝对是基于一些情分抑或是孩子方面的考量.
二:不知你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是由谁提出来的.你住在前夫的房子里,你的前夫是借房子之名经常会过去看你,还是说你住在哪里只是临时的,有个期限,还是根本未提及期限,就由你住着.不论哪一点,都是有一些情分在里面的.
三:你在问怎么看,说明你也觉得别扭,那就直接一点,既然已经离婚了,那就出去租个房子,开始自己的生活,这样彰显独立.不然总是让人有种藕断丝连的既视感.对于已经分开的两个人,如果需要重新开始生活,结识朋友,最好不要有一些旧情,旧物上的纠葛.
2018-03-06 14:24:06 -
离婚了,就离的干干净净,不要再走进对方的生活,藕断丝连,拉拉扯扯是对自己和对方的不负责。如果有意复合,也不要错过,我们因为犹豫和不干脆让我们错失了很多抓住幸福的机会。同样,也不要因为犹豫和不干脆破坏他人应该得到的幸福。
2018-02-26 10:49:12 -
离婚了,如果你只是暂时没有找到新的住所,那你可以缓上几个月,在这期间赶紧出去找自己合适的房子。因为你离婚了,跟男方就没有关系了,如果继续住,以后很容易产生纠纷,不是明智的选择。如果一时有困难,那可以跟男方协议一下,给自己一个缓冲期,不过这个缓冲期不宜过长,如果你打算长期跟男方混住,那你可就是个糊涂的女人了,这样不光对男方不好,以后也会对你产生很大的困扰。希望你快刀斩乱麻,重获新生。
2018-02-28 12:42:00 -
既然离婚已成事实,为啥依旧住前夫的房产呢?
想复婚?还有感情,还想见到他,还是习惯这个你们曾经一起度过美好时光的住处。
有孩子?想让孩子多一点时间享受父爱,即使是这样也不用非得回去那个"家"里去住吧,毕竟那里存在曾经的

暧昧。
既然已经离婚,我个人觉得还是给彼此空间,断的彻底一点。如果跟以前一样,离婚只是形式了,复婚也是迟早。只有断的彻底,才能开始新的生活,寻找新的爱人。在一段不合适的感情里拖拖拉拉,只会将自己再一次陷入被动。
2018-02-27 04:43:14 -
这也可能实属无奈之举吧?毕竟现如今的社会,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国民的头等大事。离婚了,还住在属于男方名下的房里,不知道当初离婚协议是咋说的?是还没来得及过户还是牵扯到孩子?还是房子的所有权是男方?不管什么原因,如果女方没有地方住,离婚后是有居住权的,况且一日夫妻百日恩!总不能让一个女人露宿街头吧?再说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在男方名下,也应该有个平衡的办法的!
2018-02-26 0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