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杭州保姆纵火案后续:死者家属起诉九单位索赔1.3亿?
你如何看待杭州保姆纵火案后续:死者家属起诉九单位索赔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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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好好的妻儿,好好的一家四口,除了外出的自己幸免于难,余者全部葬身火海。
天灾,认命;人祸,必须追究。妻儿无价,但也不能没有任何代价,为妻儿讨还公道,是幸存者林先生必须要做的。
这事真的太心痛,不愿想,却硬是一次又一次被触及,先是莫焕晶二审开庭,虽然结局毫无悬念,却无可奈何又要再一次重现灾难。现莫犯已将伏法,林先生强忍悲痛,提起新的诉讼,以一个也不放过的姿态,为妻儿讨还公道,否则, 是他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坎。
林先生做的这一切,对于妻儿,已无补于事,莫说赔1.3亿,赔个天下来,又能如何?
此案的意义在于,该是谁的责任,谁就一定要担起来。
这个社会,不能容忍尸位素餐。
林家是花巨资买了房的,是交了物业费的,林家也是合法纳税的公民,消防也是每一幢住宅的重中之重,特别是高层。不能因为火灾发生的几率不高,就可以疏忽大意。一疏忽就可能会死人。林家有权利要求住得安全,有权利在发生火灾时,受到物业、消防等责任部门的及时救援。 不管火灾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救援不及时,如果救援过程中有任何瑕疵,有任何被动和疏忽,都有可能导致灾难的无可挽回。
这是一起厘清责任的的审判。这次起诉,必将还原和再现救援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被告各部门究竟是否存在失职赎职,也将会一一查明,并且,将成为全国消防的经典案例。林先生的起诉,林先生妻儿的生命,定能换来全国消防安全的进一步升级和强化。这是林先生的起诉功大于天的社会意义。
面对孤独而又悲凉的林先生,我们无言可慰;对于林先生在悲苦中仍然要挺起巍峨的脊梁,担当社会,我们惟有致以最高的敬意。
2018-05-30 08:51:40 -
保姆行为令人发指,毛骨悚然。事件触目惊心,这行为是何其恶毒。
就事件本身,死者家属痛失妻子及孩子,起诉索赔,本身的伤害已经无法用金钱去衡量。为何说死者家属同时要起诉九单位,那笔者就分析一下。
第一,保姆纵火,罪不容赦。但事件经过中提到,点燃书本致使一家身亡,这从根本上就说明一个问题,此栋楼的建设及防火存在问题。
不管是楼的设计是否防火等级达到要求,还是施工过程中到底是施工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未按图施工,防火等级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当然,这个调查相关专业单位会去调查清楚。
第二,是否死者家属该去起诉这九家单位?笔者认为应该,如果真的是防火等级未达到要求,这九家单位估计就不是赔偿那么简单了,这是整个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如果调查属实,那么这个起诉包括索赔就是必然的。当然,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已经失去的一家人。
这种行为罪不容赦,真的让人唏嘘,最后不管是索赔成功,还是凶手伏法定罪,再也换不回一家人的欢乐,这种伤痛一辈子都萦绕在家属的心头,不是一句所谓的节哀顺变就能说明白的!
2018-05-29 19:20:49 -
4条鲜活的生命岂能用金钱的数回来衡量,即使拥有整个天下也换不回她们年轻的生命,所以赔偿再多也不为过,这起看似人为的火灾,其实也暴露了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下配套设施,是否跟得上时代的步代,能否走到时代的前沿?为人民的生命财产保驾护航!为所有人能拥有安居乐业的生存环境,而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这都是要在此次事件吸取的教训,每一件突发事件的后果决不是偶然,是没有准备的必然结果,更是各项应急预案的不到位的体现,所以无论从物业和消防都要从此事件中查摆反思能跟上日新月益的社会进程,这才是应该达到的最终目的!
2018-05-31 11:36:20 -
1.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途径。首先,对林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由于本案是刑事案件,关于民事赔偿的途径有以下两种: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二是另行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但是,由于被告人(即保姆)嗜赌成性、经常偷主人家物品变卖,而且欠债累累,估计是没钱赔偿了。如果无法从被告获得赔偿的话,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不过申请司法救助有个条件:即因无法从侵权人(即被告人)获得赔偿,导致生活发生严重困难。
2.林先生提起的是生命权民事纠纷诉讼,必须证明九个被告有侵犯生命权的行为,否则属于被告不适格。目前尚不知道林先生具体的诉讼请求。根据新闻报道说是生命权纠纷诉讼,那么必须证明九个被告有侵犯生命权的行为,否则属于被告不适格。本案是纵火案,属于刑事案件,侵权人很明显,就是刑事被告人(即保姆)。九个民事被告和四个死者的生命权之间不存在侵权关系(即四个被害人的死亡和九个民事被告没有因果关系),应该属于被告不适格。从法理来说,法院应该裁定不予受理。但新闻报道说法院受理案件了,又没有说具体的法律依据,估计掌握了还不适宜公开的证据。
3.具体分析九个民事原告和林先生的关系。一是消防部门。如果消防救火不及时,那就可能涉嫌渎职罪,但这是刑事案件,和林先生的关系不大。如果林先生家的消防器材不合格,那么林先生可以对消防器材的供应商提起合同违约赔偿诉讼;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也是属于渎职类问题,和林先生关系不大。二是物业公司以及消防检测公司。如果物业公司在灭火设备购置、维护、管理以及消防建设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这是物管方面的问题,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整改等责任以及有关行政处罚,和发生火灾导致四个被害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消防检测公司也是一样的道理。三是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公司对建筑工程在各自环节所负的责任,如果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那也是建筑工程方面的责任问题,和火灾无关,不需要对火灾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是家政公司。纵火人莫某某(保姆)是家政公司推荐的,有可能具有相应责任,主要看保姆和家政公司的关系。如果莫某某是由家政公司派遣的,那么莫某某和家政公司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即家政公司是用人单位,应该对其员工的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家政公司只是收取中介费,由林先生和莫某某签订家政合同,那么家政公司就不用对莫某某的行为负责任。
4.个人认为林先生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目的不在于是否获得赔偿或能获得多大赔偿,更大的意义在于引起政府、开发商等社会各方对建筑工程以及消防工作的重视。
2018-06-02 18: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