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东湛江酒托老板被杀一案?

新农商网 全部 1033

如何看待广东湛江酒托老板被杀一案?

回复

共18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情法人生
    情法人生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不畏道德,要畏法治,不畏法治,要畏天理,天理都不怕,就离死不远了

    根据媒体报道,先简单描述一下案发经过。三个血气方刚的小伙,相约去某酒吧喝酒聊天,一进门即有美女上前卖酒:“先生好帅啊,这是我们刚刚调制的鸡尾酒˜˜˜˜好好喝来˜˜˜˜˜˜来一杯吧˜˜˜˜”

    哥几个吆五喝六地喝罢,结账时,小伙发现账单不对, 便找酒吧老板理论:“这么几杯酒,怎么就这么多钱?”

    老板:“这酒就这价!”

    “你这不是敲诈顾客吗?”

    “咋?想赖账?”老板声音一高,身边立即冒出几条膀大腰圆的小哥。

    好汉不吃眼前亏,小伙付账出门,到底意难平。电话招呼几个铁哥们,冲进酒吧打砸,其中一哥们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小刀照老板下半截连捅几刀,老板血流如注,抢救无效死亡。

    大致如此,至于小姐怎么卖酒、双方怎么言来语去,详情不知,潘律师怕被告瞎编,不敢使劲写。但老板宰人是可以确定的。

    一瞬间想起去年此时(2月18日)武汉面馆老板被砍头事件, 凶手胡某吃完面结账时,发现面的价格比墙上标示的多了一元。遂和老板理论(是不是很面熟?),老板正为这一块钱的生意忙得不可开交,极不耐烦,吼道:“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

    几分钟后,该老板就被身首异处。(下图为武汉面馆老板被砍图)

    武汉面馆老板事件是沟通出了问题,谈不上宰人,宰人没有照一块钱下手的,怎么也得把成盘卖的虾说成论个卖才够和顾客叨逼叨的本。

    这酒吧老板却就是列好架子要宰客的,他就没打算跟你沟通。他相信暴力,也就死于暴力。这就叫自作自受。

    所以,本案中我同情的是这几个身陷牢狱的小伙子。他们将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责任,那个捅刀子的小伙将被追究故意伤害罪,他将会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气出了,人蔫了。

    冲冠一怒,满地狼籍。希望这一刀,能够刺醒那些还在继续做着宰人发财的春秋大梦的同类们。

    不畏道德,要畏法治,不畏法治,要畏天理,天理都不怕,就离死不远了。

    走过路过的亲们,请点个赞吧!关注潘卫霞律师,在捍卫正义的路上,你我同行,分享法律和思想的点滴,我们同在,感谢您的阅读,祝新春愉快!

    2018-02-25 11:00:05 0条评论
  • 石家庄市管建涛律师
    石家庄市管建涛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只不过酒吧老板这次直接掉河里了。

    王某等人通过聊天软件,来到案发就把来喝酒,结果遇到黑店被宰,心里气不过,召集朋友来报仇,结果酿成惨案。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前几年时有发生,但在警方的打击下,已经有很大好转。

    第一、王某等人目无法纪,法律意识淡薄,致使自己深陷牢狱之灾。

    如果王某等人能够合法理性的维权,及时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投诉,再不行也可以打电话报警,就不会发生惨剧。现在,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逮捕,显然坐牢是免不了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酒吧老板违法经营,宰客欺客,估计平时也是蛮横惯了,没想到这次遇到个更狠的角色。奉劝那些不法商家,赶紧收手,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才能把生意做的长久。

    对于自己在消费中遇到欺诈,你会如何维权呢?

    2018-02-26 09:51:31 0条评论
  • 梦中人1977
    梦中人1977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此事不能说恶有恶报,但至少也是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酒吧老板走邪门歪道挣钱,死不足惜!杀人者冲动鲁莽还喜欢出入事非场所,被坑后不吸取教训想以暴制暴最终搭上人生,不值得怜悯!可叹为了所谓哥们义气走向牢房的无知者,既然你不敬畏社会的法律准绳,那么请进监狱体验一番吧!

    2018-02-26 05:50:58 0条评论
  • 明道散人
    明道散人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记得2010年的时候,我们公司就有两个负责设计和技术的小伙子在成都网约美眉,被骗去酒吧宰了四千多,两个家伙吃了哑巴亏自认倒霉了。当时他们的月薪才1800多,教训不可谓不惨痛。

    这些年各种碰瓷、各种托层出不穷,扰乱了社会秩序。感觉很多人不务正业,把坑蒙拐骗当做本事,把骗人坑人当做职业,确实太可恶。

    虽然本文中受骗小伙子报复杀人实不可取,既违反法律,又搭上自己的自由甚至是生命,但是作为一个守规矩的人,我又觉得特别解气。因为这些“托”打的就是擦边球,被骗的人取证很难,即便警方受理了,根据现行法律,也很难对他们进行震慑性惩处。往往退还部分被骗的钱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这个小伙子在势单力孤之下逼迫付钱被宰,然后再找人一起讨还公道,最后把酒吧老板刺伤致死,这是一件因果关系非常明显的事情,最遗憾的就是当事酒托没有付出应用的代价。我觉得这个小伙子只是一时激愤,激情斗殴,在斗殴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导致了勒索者的意外伤亡。应该作为意外伤害事故处理。

    通过这件事也可以给目前那些道德败坏、专打法制擦边球的不法分子们一个严正的警告:这个世界的公道可不止一种,你在以意外的方式损坏大众利益时,一切意外也可能随时降临到你身上。

    2018-02-26 17:05:37 0条评论
  • 勤奋的茂子
    勤奋的茂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个事情,属于酒吧老板自己做事不注意,结果惹到了大神把命丢……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做人呐一定要低调,小心才驶得万年船。

    此案件给我们带来的教训还是要总结一下:

    1、开“黑店”小心遭人报复

    其实,这种现象曾经是车站、码头、港口一带的商店“标配行为”,因为民意反弹,在管理部门的强力打击下,现在基本恢复正常。

    但总有那么个别商家,以为自己牛逼的不行不行的,想着法子做些坑蒙拐骗的行为,昧着良心发财,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碰瓷”无所不用其极。

    并且,这些小贩在被人发现后,还膨胀着胆子冒充“地头蛇”,对消费者颐指气使的,妄图以暴力威胁手段迫使对方低头认栽。

    要知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你坑了107个人没事,指不定第108个人能要了你的命!

    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2、消费欺诈注意及时投诉

    有时候你觉得这事麻烦,或者认为作用不大,那是你的认知错误。

    比如,你拨打12315投诉电话时,地方工商局是有备案的,三天两头都是关于某家店的投诉,特么老板不烦工商局都烦死了。

    现在是法制社会了,再也不是那种靠拳头打天下的封建社会了,遇到任何不平事,作恶者自会有人来替你出头收拾他,自己犯不着去动手。

    普法君建议: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保留好收费小票,拨打消费(物价)投诉电话,让专业的人来处理这些事情。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就是人家如果是正规商家,所有商品都是明码标价的,你投诉也意义不大,就像红酒这东西,几十、几百、几千的价格都有,你很难界定老板的定价是在欺骗你。

    如果是你怀疑遇到“酒托”,遭遇强迫消费时,那就拨打110呗,警察处理这事比你专业多了……

    反正就是切忌自己动手解决,好汉不吃眼前亏啊,在人家地盘上你是干不过对方滴。

    如果你像问题中的这几位大神,出手就干死对方,这种傻乎乎的举动会让你后悔一辈子。

    今日头条号《普了次法》,法律界的清流,有态度的脱口秀,关注就给你好看。

    2018-02-26 01:37:27 0条评论
  • 明道散人
    明道散人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记得2010年的时候,我们公司就有两个负责设计和技术的小伙子在成都网约美眉,被骗去酒吧宰了四千多,两个家伙吃了哑巴亏自认倒霉了。当时他们的月薪才1800多,教训不可谓不惨痛。

    这些年各种碰瓷、各种托层出不穷,扰乱了社会秩序。感觉很多人不务正业,把坑蒙拐骗当做本事,把骗人坑人当做职业,确实太可恶。

    虽然本文中受骗小伙子报复杀人实不可取,既违反法律,又搭上自己的自由甚至是生命,但是作为一个守规矩的人,我又觉得特别解气。因为这些“托”打的就是擦边球,被骗的人取证很难,即便警方受理了,根据现行法律,也很难对他们进行震慑性惩处。往往退还部分被骗的钱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这个小伙子在势单力孤之下逼迫付钱被宰,然后再找人一起讨还公道,最后把酒吧老板刺伤致死,这是一件因果关系非常明显的事情,最遗憾的就是当事酒托没有付出应用的代价。我觉得这个小伙子只是一时激愤,激情斗殴,在斗殴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导致了勒索者的意外伤亡。应该作为意外伤害事故处理。

    通过这件事也可以给目前那些道德败坏、专打法制擦边球的不法分子们一个严正的警告:这个世界的公道可不止一种,你在以意外的方式损坏大众利益时,一切意外也可能随时降临到你身上。

    2018-02-26 17:05:37 0条评论
  • 一箭迎风
    一箭迎风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吸血太过,终有恶报。仁义智信,礼乐气和。天下之财,何苦求多?妻贤儿孝,父母欢坐。和气引朋,福禄寿高。

    放眼江湖烟如织,昂首吞吐河山碧。

    一壶载尽天心月,葡萄架下醉草席。

    人学会适然,有多少欲望放下呢?

    2018-02-26 04:30:32 0条评论
  • 杨老湿的vlog
    杨老湿的vlog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坑人者终有报!

    现在的社会想赚钱,想来来钱快,都是想尽办法坑蒙拐骗的人大有人在,有点因果报应的感觉,

    再说杀人者也是太过于冲动了,心里有气可以想其他的办法出气,莫走极端,悔了两个家庭!敬告世人钱要光明正大的挣,莫入歧途!

    2018-02-26 02:41:17 0条评论
  • 浪里淘沙225629590
    浪里淘沙225629590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常在河沿边哪能不湿鞋,用在这一事件比较恰当。社会上总有那么些奇思异想的黑店和黑事件,坑蒙拐骗地敛钱,也有一些血管膨胀总不服气的人,两者之间一旦碰撞,不出问题那就不正常了。这个事件由于骗,酒托老板付出死亡代价,几个小伙也由于激情而触犯法律。中国人还是以孔子的理论经营人生较为妥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2018-02-26 08:51:31 0条评论
  • 游侠traveller
    游侠traveller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我觉得如果撇开法律,从情理上来说,大家应该都会认为王某那伙人所做的是正义之举,在新闻报道中,我们能看到太多人被酒托所骗大量钱财,而且还没有证据,令人非常愤怒。不过话说回来,王某等人也是忍受不了美女的诱惑啊。

    事情很简单,王某等人进入酒吧包间后受美女酒托所诱惑,点了几瓶酒,结算时发现账单有猫腻,但由于老板张某当时人多势众,便先咽下了这口气付了账单,随后越想越愤怒,叫了一帮人去报复,将张某砍死。

    类似的以美女为诱饵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比如此案的酒托,还有常见的仙人跳等等,一开始给你温柔乡的感觉,到最后如果不给钱就要武力威胁。其实大家也应该都明白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段,但事实却是,真正遇到了所谓的美女骗子之后心智都变得比较愚昧,精虫上脑,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条件都答应她了,这样的话,我觉得被骗也是活该。凡是都留个心眼,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世上无嗟来之食,天降之福,面对诱惑,千万要保持理智啊。

    2018-02-26 10:50:14 0条评论
  • 清风古月论古今
    清风古月论古今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首先,此事发生有因有果,如无欺骗在前,就无报复在后,伤害致人死亡,不论道德舆论在那边,就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谓大丈夫做事,就要敢作敢当!哪怕是愚夫鲁莽行为,也是如此;此事意义在于告戒后人,在当今社会风气大潮下,扫黑出恶大整治将在这几年扫出一个朗朗乾坤,酒托,医托之类斯人,骗人之恶事,更当切实整治,政府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重,从严惩治,以避免继续发生如此悲剧!

    2018-02-26 10:09:55 0条评论
  • peter1955
    peter1955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老话说!天作孽!尚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大千世界人有百态!你横行霸道是你没遇上克星!谁对谁错暂且不提!人世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你不知道大江大河都挡不住的你会淹死在马蹄坑里!你更不明白在人堆里你蹦得高不代表你有两条命!

    2018-02-26 12:24:51 0条评论
  • 苹果耗子
    苹果耗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做骗子的代价可能是被杀,做杀人犯的代价代价可能是死刑~

    酒托老板的套路~

    所谓酒托的惯用手法一般都是以色诱人。身材曼妙。长相甜美的小姐姐散发着让人迷醉的雌性荷尔蒙气息,在网路或休闲场所吸引着有所企图的男人。于是,男人不问所以与小姐姐相约,在酒吧越喝越多。结果,一结账,傻眼了,畸高到不正常的花费让其囊中苦涩。付钱吧,不值当;不付,面子抹不开,并且,若真不付钱,几个彪形大汉立马出现将其围住,不给都不行....

    湛江酒托老板的套路就是如此,而这几位热血青年则刚好入套。估计,这几个哥们本来是想喝点小酒,泡泡靓妞,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反被酒托老板敲了一笔。年青就是热血,被讹了绝不善罢甘休,最后找人一起去把酒托老板给捅翻了。

    若选择报案,酒托老板会有什么后果?

    若热血青年们稍微冷静下,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酒托老板将难逃法网。

    酒托老板在酒吧内给客人上廉价酒以次充好并索要高价,遇客人疑问账单,就由相关嫌疑人以明示或暗示实施暴力手段威胁客人付款。这种行为一方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另一方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再一方面,若在索取财物的过程中采取了暴力手段,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将会构成抢劫罪。

    所以,酒托老板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可能被数罪并罚,至于具体会被判多少年,将会据其获取财物数额及案件细节情况判定,预估不会少于十年,因为酒托老板应当是惯犯,处刑还会加重。

    【抢劫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敲诈勒索罪】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血热的后果~

    但是,热血青年们并没有选择报案,而选择私力救济,且行为方式涉嫌了故意伤人致死或者故意杀人罪。也许是由于酒精 的原因,又或许平时就很骄纵,血热的后果杀了被逮捕后将会面临死刑的可能。

    固然,酒托十分的可恶。但是,为了报复酒托而断送自己的一身,显然不值当。

    年轻人不仅要注意少熬夜,还要注意少喝酒~~

    各位看官,你们觉得呢?

    我是资深法律顾问、顶级吃货、新手奶爸的苹果耗子,交流法律问题,请点击关注我~

    2018-02-26 15:29:24 0条评论
  • 武松
    武松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首先,不是那个正常人都敢开酒吧的,酒吧鱼龙混杂,客人来了都要喝酒,喝多了是天天发生的事,所以来开酒吧的人一般都是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第二,为什么酒吧的东西贵,首先是房屋租金高,装修贵,工作时间又不正常,工人工资也要高一大块,再有就是公安,消防什么的吃酒吧吃的很厉害,所以不要拿东西成本说事,东西要卖的那么便宜酒吧老板都饿死了。第三,这个老板还真不算什么,真大的酒吧你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还能被人打死,你开玩笑了。大饭店的老板都一般不在店里,有职业经理人就够了,我还跟你吵架,有病。好一点的老板只关心这个月赚了多少钱,中间出了什么事,有闹事的,消防又来检查人家根本不知道,不关心。所以说只是一个小老板,遇上没钱又装逼的小崽子把命丢了的刑事案件,不必过分解读。每个行业的利润不一样,风险也不一样,辛苦也不一样。小崽子们,坐牢去吧!

    2018-02-26 15:19:42 0条评论
  • 美丽麻雀屋
    美丽麻雀屋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他罪不该死,确死得大快人心。

    人活着,不仅要善待家人,还要感恩社会。为人要有规矩,知分寸,讲人性,懂礼貌。百姓丛中有一句话说的非常的好。

    不畏道德,要畏法律。不畏法律,要畏天理。道德、法律、天理都不畏惧,那离死就不远了。

    这个人的确罪不至死,但是他确真的死了,因为他太疯狂。如果这次,这个凶手错过去他死不了,那么,他也不会等太长的时间,他的疯狂,很快就会“邀请”另一个凶手来“收”自己的命。社会将会自然的去大浪淘沙。

    上帝想让谁死,就会把谁变得疯狂。这话说的太好了。

    2018-03-07 11:53:51 0条评论
  • 汉字拼音化科学
    汉字拼音化科学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样的黑社会老板以武力诈骗碰瓷基本上没有人管,而且这个黑老板往往还有后台支持,出了事也能大事化小,否则也干不了这个行当,受害人一般也会选择给钱图个平安,也助长了此类黑社会的横行,这是没办法的事,如果没有这位杀这个黑老板人,这个黑老板还是会继续害人。只是希望为民除害的英雄能够得到善待。

    2018-02-26 18:57:22 0条评论
  • 大师兄80731273
    大师兄80731273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杀人案的文字描述看到我头晕眼花,四肢无力,心有余悸啊。估计是我读的书太少了,突然间看到文化人的文章有点不适应,也有可能是我认识的字太少了,弄到最后把毕生所学的词汇都回忆了一遍再加上运用了几十年的联想功力才发现,原来都是错别字惹的祸。我的天啊!

    2018-02-26 16:56:03 0条评论
  • 哈喽mag
    哈喽mag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件事情里面没有无辜者都是受害者,都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一个付出了生命,一个付出了自由,可叹啊!

    纵观全文,只得感叹这些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个欺骗消费者,讹诈消费者,一个不知道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鲁莽的的以暴制暴,造成如此结果,可悲啊!

    奉劝各位,当自己遭受不不公平的对待时,理智的思考问题,是要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要懂得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

    2018-02-26 13:30:30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