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自建房,现因建高铁要拆迁,可却被定为违建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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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自建房,现因建高铁要拆迁,可却被定为违建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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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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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作为一个在房屋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最常遇见也是最害怕遇见的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是不予补偿的,因此拆迁方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就将违法建筑当作威胁被拆迁人的方式,以使被拆迁人放弃自己合法权益,最终达到拆迁方的目的。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依照该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范围内不允许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变相的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同时房屋登记和土地管理等部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土地利用个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

    此外,该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由此规定可知,在事先未以唯一明确的通知形式告知的情况下,要认定为经登记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应当由房屋管理的职能部门予以查实、确认。

    因此,您80年代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拆迁中直接认定为违建,该种行为无论在时间和认定方式都是明显不合理的也是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

    房屋征收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拆迁方在实施征收行为时,不仅要合法的行使职权,还要合理的行使职权。简单的“一刀切”,不仅会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使得老百姓产生不满,跟有甚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违法建筑的认定以及随后的限期拆除决定法律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予以约束,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遇到房屋被确定为违法建筑并要求限期拆除的,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07-02 13:29:42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