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你怎么看?
沅陵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你怎么看?
-
您好,谢谢邀请。
这年头,当个老板真不容易,有很多刑事风险,稍不注意就可能把自己送进去了。
譬如小微型民营企业,由于融资难融资贵,资金紧张是常态,拖欠工资也是常事,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
小老板们可能不知道,现在再这样可就行不通了,因为有一个新罪名在等着欠薪的企业和企业家。
这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是一个新罪名。
这个沅陵包工头大概不知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么一个罪名,更不知道有相应的补救措施,所以,他进去了,要失去4个月的人身自由。
所以,有必要普法一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一个新罪名。它见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拖欠劳动报酬,且具有这些情节的,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拖欠的是劳动者的工资,且数额较大。
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是广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这些都应当认定为刑法中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如果您拖欠的是货款、是劳务费等,就不构成这个罪名。
2、“数额较大”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数额较大:
一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小微企业,员工人数少,你只拖欠了一个人的工资,犯罪的底限是欠人家三个月工资且总额在5000元以上;三个月工资,肯定有5000元以上,除非一些极偏远地区、月工资在1700以下;
如果你的企业员工人数多一点,则是触犯第二类条件才构成犯罪。
二、有两种行为之一。
一是逃避支付:转移财产、逃匿;
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等。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真正没有能力支付,也不构成这个罪名。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这是一个必要的前置条件,表明政府机关尽力督促了,企业及企业主仍然不行动、不改悔、不抓住机会,那么,就构成了犯罪。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情形是: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注意了,当你收到“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时,就要小心了,不可掉以轻心了。
这一步,对企业和企业主来说,是避免刑事责任的最好机会、最好方法。
沅陵包工头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说明他放过了这个好机会。
其实,即使没有抓住这个机会,后面还有一个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当沅陵包工头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他应该及时筹钱,在提起公诉前将钱付给劳动者并获得谅解书,就可能免受刑事处罚。
也许他存在侥幸心理,以为不就是一个欠薪吗?有什么大不了?难道还有牢狱之灾?
也许他根本上就没有请律师,他根本上就不懂法律,不知道一个又一个的避罪机会他都没有抓住。
总之,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他都应该吸取这个教训,以后再管理企业的话,再承包工程的话,再也不能犯这样的错误。
还需要特别普法一下的是,沅陵包工头可能以为自己就是一个包工头,不是公司,不是工厂,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所以拖欠也不要紧,反正被欠者拿自己没有办法。
沅陵包工头不知道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早就做了详尽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就是针对包工头这样的人:
“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敬畏法律吧,不要耍小聪明了。
2019-07-06 17:58:38 -
应当列入不诚信名单当中去!
2019-07-05 23:01:09 -
无论判多久都是罪有应得!关键是被判了之后,所欠的农民工工资、农民的血汗钱能否尽善尽美的解决到位!?其实老百姓要求的不是很高很多,只要的是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至于判多久,老百姓根本就不关心!
2019-07-05 21:19:08 -
拘役四个月钱还给不?不给谁都愿意。
2019-07-06 19:36:59 -
拒不支付工资的包工头很多很多,数不胜数。象这样能得到解决的凤毛麟角。近年来国家出台很多政策措施,起到很大作用,但仍有一些人打擦边球,走在法律的边缘,特别是涉及大的公司欠包工头资金的,很多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最后都落在吃苦受累的工人身上。
希望国家加强监督力度,打掉一切保护伞,让工程建设领域规范起来,保障任何一个参建人员的正当权益。
2019-07-05 21:15:41 -
判刑不是很好的办法,应该拍其固定资产,强制他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目的。
2019-07-06 08:31:10 -
应该枪毙因为他们不是人人家工人披星戴月挣不到几个钱除了房租和吃唱喝剩不了几个钱这不是要工人的命吗?枪毙还要罚款杀一敬百
2019-07-05 22:22:17 -
拒不支付等于抢劫,应按抢劫罪论处,不应该才四个月助长耍赖,国人应该有的诚信该保留吧,人家的血汉钱有何道理不给呢?天理不容!!!
2019-07-05 21:54:29 -
判了四个还需支护所欠别人劳动报酬么?
2019-07-06 16:54:35 -
四个月太轻了,四年也不算多。
2019-07-06 19:54:27 -
判包工头几个月,是法院没有追总承包的责人,包工头背了黑锅,包工头带领的都是家乡人,如果总包不拖欠款,不苛扣工人工资,包工头是不会拖欠民工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的包工头是好的,拖欠工资的罪人是建设单位和总包方。包工头背了黑锅,现在为什么工地和企业招不到人干活,其实心里都明白,被这些开发商和总承包方坑怕了。
2019-07-06 20: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