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早于爷爷去世,儿媳孙女多年未尽赡养义务,老人是否可以提前公证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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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早于爷爷去世,儿媳孙女多年未尽赡养义务,老人是否可以提前公证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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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没有死之前属于老人的财产,他完全可以支配这些财产给谁,也用不着多此一举,他死了之后没有说明给谁的财产才叫遗产,作为第一继承人的子女,配偶都有权继承。儿子己死在父亲先那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媳妇没有继承权的。再则媳妇与孙女也没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当然老人可以写下遗嘱把财产指定给某人的。
2020-07-05 16:46:54 -
儿媳可不用,她只有辅助儿子赡养的义务,儿子死了她就没义务了,爷爷想怎样处理自己财产是他的权利无法干涉。
2020-07-05 13:20:09 -
必须明确,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老人完全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将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即使儿子没有去世,也可以将遗产分配给其他继承人或遗赠给其他人。至于遗嘱的形式,可以是公证遗嘱,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必须自书、代书、录音录像等,但公证遗嘱的公信力更强一些。
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去世的儿子属于继承人,因其先于父亲去世,他的女儿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部分。儿媳妇则没有代为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现实中,还有很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很多赡养照顾的义务的案例,这种情况下,儿媳虽然不是不是继承人,也没有代位继承权,但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仍可以分得一部分遗产。但本案不涉及这种情况。
2020-07-06 12:29:25 -
儿子早年去世了,儿媳带着孩子也不容易。虽是没有在老人身上尽孝,看在孤儿寡母的份上,也应该分她母女一些遗产。
2020-07-05 22:42:59 -
老人可以提前公正遗嘱
2020-07-06 08:13:53 -
你说的儿媳妇本来就不存在什么赡养义务,要不要把《民法典》拿出来读一读?
赡养责任人是子女,哪有儿媳妇什么事?清朝法律?
现代社会了,别拿《大清律》出来说话行吗?
2020-07-06 19: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