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女子离婚后与别的男人聊天,被前夫折磨致残,你怎么看?

新农商网 全部 1030

太湖一女子离婚后与别的男人聊天,被前夫折磨致残,你怎么看?

回复

共79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淡墨流香
    淡墨流香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世间竟有如此恶魔禽兽,不念曾经的夫妻感情,对待前妻下此毒手,真是印证了那句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一次错误的婚姻,留下一世的悔恨。

    事件地点:安徽省太湖县寺前镇

    时间:3月18日

    事件经过:(1)汪某,1976年出生,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宋某,1980年出生,太湖县徐桥镇人,两人因感情不和于3月12日正式离婚,离婚后依然在共同租赁的房屋内居住。

    (2)3月18日清晨,汪某和宋某因夫妻生活一事发生冲突,之后看见宋某在和别的男人聊天,汪某气愤不已,便用刀将宋某脸上刺伤多处,并将右眼球挖出,左眼皮不能动,双手手筋挑断,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

    (3)3月23日,寺前镇政府安排人员到医院看望宋某,并送去2000元慰问金,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宋某实际困难。

    我的看法:

    一,夫妻之间要珍惜感情,彼此是陪伴一生的人

    古语讲,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这个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中,两人能结为夫妻,该是多么大的缘分啊,怎能不好好珍惜。少年夫妻老来伴,看到那些白发老人搀扶着走过一生,还有比这更美好的爱情吗,懂得珍惜才能拥有。

    二,要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

    夫妻二人生活在一起,难免有磕磕碰碰,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要过分较真,谁家都有难念的经,夫妻之间学会沟通很重要,有了矛盾不要怕,及时沟通是关键,在沟通中注意讲究技巧,把握好尺度,千万不要恶语伤人,不要翻陈年旧账,就事论事,不要轻言离婚,防止矛盾激化,实在无法沟通,就冷静一下再行处理。就算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也要好合好散,不要互相伤害。

    三,坚决杜绝家暴行为,严惩残害妇女儿童的恶魔

    妇女儿童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是家暴中的受害者,国家和社会都在保护妇女儿童,还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那些施暴者必须严惩,事件中的汪某,已严重伤害了宋某的身体健康,侵犯了宋某合法权益,触犯了法律,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对那些试图挑战法律的恶魔,敲醒警钟。

    结束语:夫妻之间和睦相处,平平淡淡的生活就是幸福,一旦感情破裂爱情不在,那就和平分手,任何报复行动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8-03-25 22:32:37 0条评论
  • 无奈且向上
    无奈且向上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血腥残忍,惨不忍睹,不是亲眼看到报道和照片,说什么也不敢相信有如此残暴毫无人性的人存在,还会发生如此残忍的事件。

    太湖县的汪某和宋某,原是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于3月12日离婚,但两人仍同住在原来租住的房子内。汪某因看到宋某于别的男人聊天而生气,3月18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汪某用刀刺向宋某右眼,将宋某的双手筋砍断。并向宋某的头上浇开水,造成宋某右眼脱落失明,头面部烫伤。画面血腥惨不忍睹。

    首先,汪某之残暴已丧失人性,尽管已离婚,她毕竟曾是你老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如何能忍心下这样的很手。就是铁打的心肠,面对一个陌生人也不至于如此狠毒。阴暗残忍蛇蝎心肠,所有一切形容狠毒的词都难以形容汪某的行为。

    而作为这位女性,既然已经离婚,就要当即立断,为什么还要住在一起呢。这就叫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身受其害无可挽回。既然已经恩断义绝,就不要再抱任何侥幸心理,一起生话这么多年,难道对汪某就没有起码的了解吗?为什么还要给他这样的机会呢?唉,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矣!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有关的朋友能吸取教训,不要使这种惨剧再发生。

    2018-03-25 23:42:38 0条评论
  • 老爸的修行
    老爸的修行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是什么让人变成残暴的魔鬼?汪某的行为丧尽天良,宋某的未来也注定艰苦。

    做出这样的事情,除了法律的制裁,我们还需要警醒,亲密关系里相互之间得到的到底是什么?

    一场夫妻,最后却如同深仇。很多亲密的人,虽然不止如此,最后发展成为陌路人,也是另一种人间悲剧!

    事情发生在安徽省太湖县寺前镇,3月12日日汪某和宋某,这一对奔四的夫妻,因感情不和正式离婚。

    可两人依然共同居住在租来的同一屋檐下。

    3月18日,两人居然因为夫妻生活的事情发生了冲突,宋某兀自在网上跟其他人聊天,汪某看到前妻与其他男人聊天,暴怒之下,用刀刺破宋某面部多处,残忍的将右眼剜出!

    随后,有奖哀嚎中的宋某手筋挑断,用开水泼到她的脸上和身上多处!

    世上有很多不好的婚姻,请尽快离开!

    做心理咨询的过程中,会经常听到来访者诉说婚姻的苦恼,另一半的不堪,甚至有的人会希望另一半遭受不幸!

    可是,大多数并不会离婚。当然,我也不能去劝来访者离婚。

    只是疏导对方去思考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疏导对方懂得自己可以把握自己的未来,如果无法改变别人,可以去尝试把握自己的未来。

    宋某既然已经决定离开汪某,为何还要住在一起,纠缠不清!居然还有夫妻生活!

    别让愤怒把你变成魔鬼!

    这位汪某是什么样的人,从这种事上看好不到哪去。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情绪带来的影响,却不能轻视。

    夫妻一场,最后却留下如此的深仇大恨,也是很多夫妻间发生的隔阂和嫌隙的放大版。

    一旦,成了愤怒,也就没有什么好事可言了。

    远离家暴!远离变质的婚姻!别让自己受伤害!

    2018-03-26 00:09:19 0条评论
  • 实力运中
    实力运中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人间梦魇

    天还没亮,看这新闻,毛骨悚然,如果不是看到这么多评论,和受害人凄惨的画面,真怀疑其真实性。原来这一切,不是虚构,而是真实发生的。

    事发过程

    3月18日,安徽省太湖县寺前镇,发生一起暴力伤人案。犯罪嫌疑人汪某,男,1980年出生,太湖县徐桥镇人。受害人宋某,女,1976年出生,太湖县寺前镇人。汪宋二人原为夫妻关系,但因为性格不合,尤其汪某有暴力倾向,二人于3月12日已正式离婚。不过,离婚后因汪某阻止,宋某带着女儿,仍和前夫汪某,居住在共同租赁的出租房内。

    3月18日清晨,汪某和宋某因一些琐事,发生争吵。稍后汪某看到宋某在和别的男人聊天,兽性大发,不仅用刀将宋某脸部与手部刺伤多处,并将宋某右眼球挖出,双手手筋挑断,还用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致使宋某被严重烫伤,左眼皮不能动。女儿听到母亲惨叫,并看到惨状后报警,汪某逃离。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汪某。

    宋某被送到重症监护室,进行全力抢救,4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但身体和心灵所受创伤,又岂是一时半时能够治愈,能走出噩梦阴影的呢?

    事件感想

    1.男怕选错行,女怕选错郎。一步走错,处处被动,甚至全盘皆输。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有暴力倾向,与宋某离婚前,就实施家暴无数次,虽然没有此次严重,但宋某也饱受摧残,以至于最终离婚。由此可见,女性选择配偶,一定要谨慎,多打听,多了解,别冲动,别幼稚。否则一辈子可能就毁在某人手里。

    2.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很久以前,特别在女儿出生以前,宋某就发现汪某暴虐成性,也因此遭受无数次殴打,就应该去除幻想,不再委曲求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趁早与汪某分开。但是她没有,现在女儿已经十几岁了,才想起来离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3.藕断丝连,酿成惨剧。既已离婚,干嘛离婚不离家,还和前夫住在同一屋檐下?如此拖泥带水,才造成矛盾和仇恨升级,最终惨案发生。当初虽有汪某阻拦,搬离未果。但宋某自己没有真心想离开,才是最主要原因。如果真想远走高飞,相信不是多大的难事。可是毕竟还纠缠在一起,相信现在宋某为此叫苦不迭,悔不当初,但事已至此,后悔无益。

    强烈呼吁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是缘分,才结合成为夫妻,彼此要珍惜。何况一日夫妻百日恩,双方真诚相待,彼此尊重,才能幸福长远。即使缘分尽了,而分道扬镳,也应该互相祝福,切不可互相伤害,更不能如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汪某,这样凶残伤人,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快,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2018-03-26 05:36:28 0条评论
  • 身心驿站
    身心驿站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问题:怎样才能每天都收到这种文章呢?

    答案:只需要点击文章右上角\"关注\"即可。

    已经离婚了,何必呢?太毒了,先前经常说最毒妇人心,男人有何尝不是如此呢?一日夫妻百日恩,买卖不成仁义在,渣男真是防不胜防,奉劝尚未结婚的女人,务必要慎重,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古话之所以经久流传,正是因为古话有古话的道理,嫁错人即使想后悔也追悔莫及了,个别渣男不会给女人回头路走。

    即使之前有深仇大恨也要伴随离婚就烟消云散,女人现如今属于重度伤残,男人照样逃不脱法律的严惩,即使不枪毙也要让他把牢底坐穿,令人发指的恶行已经超出常人的想象,既挑断筋脉又抠挖眼睛,他不是人,而是魔鬼。

    通过男人的举动,可以判断出男人已经疯狂到变态的阶段,既没有本事又没有出息,估计在婚内就对女人非打即骂,对待越亲近的人越是如此,反倒对待外人和和气气,在外是是只虫,在家是条龙,如若不然,他为什么不收拾跟女人聊天的男人呢?当然不提倡用过激的行为,最起码要用恰如其分方法据理力争,一个巴掌拍不响,即使有女人的过也有其他男人的过。

    喜欢文章请点个赞,谢谢支持,欢迎在评论中发表观点!

    2018-04-01 08:49:44 0条评论
  • 轩逸箐风铃
    轩逸箐风铃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看完这篇新闻报道,我立即转发给我的一位闺蜜知晓,因为他的男朋友对她的控制欲一点都不比新闻中丧心病狂的前夫汪某少!

    事情经过很简单:

    3月18日,太湖县宋某与结婚18年的丈夫汪某离婚已经一周。离婚后宋某想要带着女儿搬出去住,汪某不同意,于是宋某带着女儿继续住在原来的家中。

    结果,有暴力倾向的前夫汪某在18日时因为小事心情不好,看见前妻宋某用手机与其他男子聊天,突然大发雷霆,抓起水果刀将宋某眼睛刺瞎,手精挑断,然后拿开水泼在宋某脸上。

    直到女儿听到动静、立即报警,汪某才夺门而逃,现场血迹斑斑!

    轩逸箐风铃语:

    控制欲极强的男子通常容易走极端,女生在交往时要注意自我保护!

    第一,我闺蜜的真实情况

    我闺蜜在和男朋友确定关系后,她的朋友圈只剩下女性朋友和她男友一个男性朋友。她男朋友比闺蜜大5岁,初中学历,没钱没存款,家境不好,但身材长相很好;闺蜜研究生学历,家境较好,聪明,喜欢颜值。

    不晓得为什么,他们关系确定后,闺蜜男朋友强迫闺蜜删了微信里的大部分男性联系(除非是导师、亲戚等不能删除的人)。然后不允许闺蜜出去和其他男性有吃饭之类活动,每次我么聚餐,她必须拍一张现场女生的合照发给男友报备。否则,稍有不慎被男友发现她和其他男子同框或吃饭,就会和闺蜜大吵一架。最后甚至上升成为殴打闺蜜。

    很多次我们看着闺蜜的难受都心疼,劝她分手,但是两人都说彼此是真爱,分不掉!

    第二,控制欲男子很可怕,女性该学会保护自己!

    闺蜜男朋友是我目前为止见识过的最可怕的控制欲男子。而新闻中的男子则可怕的令人发指。明明妻子已经和他离婚,法律上两人就是陌生人,前妻重新寻找自己的朋友圈,和其他男子聊天有什么问题?这是人类在社会中交往的必然选择吖!

    通过我闺蜜,我想是因为这些人本身存在极强的不安全感,怕自己喜欢的人离开,就采用驱逐策略,以为避免让自己的妻子(女朋友)不和其他男子接触,他们的爱情就能长久,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第三,再深情的爱情也抵不过另一半的逼迫!

    我已经不想从法律上分析新闻中男子该判处什么刑罚,但我想提醒所有有类似经历的人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两个人感情再好,女方再爱男方,也一定会在男子强烈的控制欲、易暴易怒的脾气和无理取闹的刷存在感中消磨殆尽。两人的感情终有走到尽头的一天,比如新闻中的女子结婚18年终究选择离婚。

    但是,已经生活了18年的人彼此很熟悉各自的性格,宋某就该在离婚之际坚持搬出去居住,而不是让这段感情断的拖泥带水。

    原本离婚就已经让对方发怒,再加上他内心的各种不平衡复杂情绪,感觉被他自己控制一辈子的人突然脱离掌控,倒不如毁了干脆!我想这绝对是汪某挥刀报复的心理导致的结果。

    对这种掌控欲极强、有易暴倾向的人一定在需要远离时候彻底离开,否则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2018-03-26 14:09:08 0条评论
  • zheng家二姐
    zheng家二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如此凶残,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怎能下得了手?无论发生了什么,也不用下这样的重手吧?更何况你们已离婚了,你还干涉人家和谁聊天,你那么着紧她,干嘛和人离婚?这种人法律不会放轻他,如果女的是我亲人,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这个丧心病狂的人。

    2018-03-26 09:12:24 0条评论
  • 实力运中
    实力运中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人间梦魇

    天还没亮,看这新闻,毛骨悚然,如果不是看到这么多评论,和受害人凄惨的画面,真怀疑其真实性。原来这一切,不是虚构,而是真实发生的。



    事发过程

    3月18日,安徽省太湖县寺前镇,发生一起暴力伤人案。犯罪嫌疑人汪某,男,1980年出生,太湖县徐桥镇人。受害人宋某,女,1976年出生,太湖县寺前镇人。汪宋二人原为夫妻关系,但因为性格不合,尤其汪某有暴力倾向,二人于3月12日已正式离婚。不过,离婚后因汪某阻止,宋某带着女儿,仍和前夫汪某,居住在共同租赁的出租房内。



    3月18日清晨,汪某和宋某因一些琐事,发生争吵。稍后汪某看到宋某在和别的男人聊天,兽性大发,不仅用刀将宋某脸部与手部刺伤多处,并将宋某右眼球挖出,双手手筋挑断,还用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致使宋某被严重烫伤,左眼皮不能动。女儿听到母亲惨叫,并看到惨状后报警,汪某逃离。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汪某。

    宋某被送到重症监护室,进行全力抢救,4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但身体和心灵所受创伤,又岂是一时半时能够治愈,能走出噩梦阴影的呢?



    事件感想

    1.男怕选错行,女怕选错郎。一步走错,处处被动,甚至全盘皆输。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有暴力倾向,与宋某离婚前,就实施家暴无数次,虽然没有此次严重,但宋某也饱受摧残,以至于最终离婚。由此可见,女性选择配偶,一定要谨慎,多打听,多了解,别冲动,别幼稚。否则一辈子可能就毁在某人手里。

    2.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很久以前,特别在女儿出生以前,宋某就发现汪某暴虐成性,也因此遭受无数次殴打,就应该去除幻想,不再委曲求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趁早与汪某分开。但是她没有,现在女儿已经十几岁了,才想起来离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3.藕断丝连,酿成惨剧。既已离婚,干嘛离婚不离家,还和前夫住在同一屋檐下?如此拖泥带水,才造成矛盾和仇恨升级,最终惨案发生。当初虽有汪某阻拦,搬离未果。但宋某自己没有真心想离开,才是最主要原因。如果真想远走高飞,相信不是多大的难事。可是毕竟还纠缠在一起,相信现在宋某为此叫苦不迭,悔不当初,但事已至此,后悔无益。

    强烈呼吁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是缘分,才结合成为夫妻,彼此要珍惜。何况一日夫妻百日恩,双方真诚相待,彼此尊重,才能幸福长远。即使缘分尽了,而分道扬镳,也应该互相祝福,切不可互相伤害,更不能如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汪某,这样凶残伤人,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快,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2018-03-26 05:36:28 0条评论
  • 那一场风花雪月
    那一场风花雪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件事,确实太让人惋惜了!

    首先,我要说,男人太无情,太冷血,太残暴,既然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自己和女子都已经是自由身了。她和别的男人聊天,是她的自由,她的权利哦!你也可以找其他女人聊天啊,或者实在气不过,你可以让她搬出去,何必要这么做呢?

    其次,女子也是,都已经离婚了,为何还要和前夫住一块?离婚不离家,算怎么回事啊。既然已经离婚,索性就分的彻底,何必再有瓜葛,再有纠缠?还要当着前夫的面跟别的男人聊天,你这不是故意刺激对方嘛!

    最后,我想说,希望那些离婚的男女朋友,离婚后真的不要离婚不离家!这样和不离婚有什么区别呢,只不过手里多了个离婚证书,其实心理上还把对方当做自己的伴侣,这是在过家家呢!离婚不离家,后患无穷哦!

    喜欢我的回答,那就点个赞呗!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哈!想看我的更多精彩问答,那就马上关注我吧!

    2018-03-26 09:57:12 0条评论
  • 秋高气爽菊花艳1
    秋高气爽菊花艳1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看到这起恶性伤人事件,确实使人震惊。如果不是見到真实画面,真是难以置信。案件回顾,1976年出生的汪某,是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198o年出生的宋华迪是太湖县徐镇人。两人经人介绍,宋华迪下嫁给寺前镇汪某。2o18年3月12曰,两人因感情不和,正式离婚。但离婚后依然同住在共同赁房屋内。3月18日清晨,汪某与前妻宋华迪因生活发生冲突,然后汪某看到宋华迪与其它男人手机聊天,暴怒之下,用刀刺破宋华迪面部多处,残忍的将右眼剜出,随后,又将哀嚎中的宋华迪手筋挑断,用开水泼到她的脸上和身上多处。

    个人评点,一场恩爱夫妻,最后恩断义绝,造成深仇大恨,血腥残忍,惨不忍睹,如此人间悲剧,真是少中又少。现在社会,夫妻离婚者大有人在,各奔东西的有,好聚好散的有,破镜重圆的有,恩断义绝的有,但象这对夫妻,恶性伤害的极少。世间竞有如此的灭绝人性,恶魔禽兽,丝毫不念曾经夫妻恩爱感情,对前妻下此残毒手段,留下悔恨终身之事,确是极少。

    从这方面说明汪某蛇蝎心肠,己丧失人性,虽然离婚,但毕竟曾经是你的老婆。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对自己互相恩爱的'前妻,如何能忍心下此狠毒手段的?这下好了,现年己43岁的汪某,如果再坐十年牢,出来5o多岁了,再加上恶名在外,以后谁还敢跟你结婚?这不是毁了对方,又毁了自己嗎?

    再说宋华迪,你既然离婚了,:就应该当机立断,离开汪某,不要报任何希望。更没有必要同住一起,这下好了,造成严重伤残,将悔恨终身。事己至此,一切皆晚矣!希望有关朋友見闻后,能根据此事,吸取教训,不再发生这种人间惨剧。

    2018-03-26 09:29:40 0条评论
  • 大实话
    大实话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大实话:该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人,应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件概述:

    汪某与宋某因为感情不和于3月12日协议离婚。离婚后宋某和女儿住一个房间,宋某自己住一个房间。3月18日清晨,汪某与宋某又因为生活琐事吵架。

    争吵过后,汪某看到宋某与别的男人聊天,怒气未消之下,用刀将宋某的眼熟挖出并挑断宋某双手手筋,并将开水泼到宋某身上后逃跑。

    汪某这种行为着实令人发指,非但前半生没有给妻子好的生活,并且在离婚后不到一星期就又直接毁了前妻的后半生,这种行为必须严惩。

    故意伤害罪相关惩罚

    一般来说,故意伤害罪个案会根据伤害后果,伤害程度,手段残忍程度等进行判罚。

    而在这件事中,显然汪某的手段属于特别残忍,并且对宋某造成的伤害程度也是比较严重的,对于宋某今后的生活指定也是会有不小的影响的。

    所以,按照相关法律来说是应该处以汪某十年以上十五年一下有期徒刑的。虽然汪某和宋某已经离婚,但是鉴于两人关系比较特殊,再加上当时事发有因,也可能会稍微减轻一些汪某的罪行。但是,不会减刑太多。

    离婚后建议抓紧时间进行财产分配和分开居住

    在这件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两个人虽然已经离婚了,但其实还是住在同一屋檐下。这也是造成这起惨案的客观因素。

    说现实一点,他们的孩子都18岁了,如果不是因为确实过不下去了,也不会闹到离婚的地步。而现在他们离婚了,指定是互相看对方都不顺眼了,两人有什么小摩擦也是点火就着。

    再加上两人吵架后,宋某又去和别的男人聊天,这样一来便激发了汪某心中的怒火。从常理上来说,确实你离婚了,想跟谁处对象那就是个人自由。但是,在那种情况下还是要考虑现实状况的。

    毕竟,人是不可能说离婚协议判了,心中就把所有爱恨就断了。当然,这也是给很多女性一个警醒:远离渣男,莫要创造藕断丝连的客观条件。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2018-03-26 17:17:10 0条评论
  • 皇帝不称朕
    皇帝不称朕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过不下去,离婚,离婚就得离家!事本当如此,可有不少人,在决定离婚或已经离婚之后,却拖泥带水,由于种种原因,依然与“前任”藕断丝连,甚至还继续住在一起。

    这样的情况,也有浪漫的,比如电视剧《过把瘾》就讲述了一个离了婚还继续浪漫的故事,可现实生活远比影视剧残酷。夫妻离婚,已经粉转路人,甚者变成了仇人(不做夫妻做朋友的,似乎还是仅见于电视剧),当断不断,必留后患。

    巧的是,前几天我刚看到一段视频,一个女子将她老公的命根子给切了,扔在地上。那可怜的老公,望着血糊糊的下体,不知所云地哀嚎,听一女声在画外说:“别看了,我把你骟啦!”女子骟老公,肯定是不想再“用”了,这就是夫妻矛盾的总爆发,那男子为婚姻付出了做梦也想不到的惨烈代价。怪谁呢?怪他安卧在自家被窝里,毫无防备,结果给满怀怨毒的老婆制造了条件。

    夫妻是最亲切的人,而有些做不成夫妻的夫或妻,则可能是最恨对方的人。

    本题中的女子宋某,与前夫离婚了,还继续留住在出租房里,原因不详,但她总有某种不得不如此的原因。可是与现在的惨祸相比,她还会说“不得不如此”吗?其实就是人们有时候下不了决心,看不到潜伏的危机。

    她前夫的暴力倾向不是突然形成的,必然久已有之,甚至他们离婚的原因,都可能是因为长期的家暴。瞧宋某的照片,起码有三四十岁了,她和汪某的婚姻应该持续了很长时间,既然离了婚,不管暂时有什么困难,赶紧跳出火坑才是啊!可是,她却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继续伴虎而眠,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夫妻双方的矛盾,由发生到发展,再到激烈的冲突,是有一个渐变的过程的。有的男子粗暴野蛮,有的女子刚烈偏执,到冲突全面发生,婚姻解体已势不可免时,其中一方最好做暂时的退却,该离家时就得离家。因为你的爱人此时已为“仇敌”,心怀怨毒,且久宿之恨,或一时乘怒而发,举刀相向,你将防不胜防!

    2018-03-27 15:29:27 0条评论
  • 关羊纪实
    关羊纪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太湖一女子离婚后与别的男人聊天,被前夫挖眼球挑断手筋,网友们对事件已作了描述,就不再重复了。

    看了这个新闻,首先感到愤慨,这男人简直不是人,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畜牲都不如。对伤者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和遗憾。

    婚姻是人生大事,找对了人一生幸福快乐,找错了人一生痛苦。而这对夫妻在半道上觉得志不同道不合,选择各走各的路,寻找自己后面顺畅的路,这本是一件好事。离了婚已经不是夫妻,没有任何关系各不相干了,谁也没权管谁的事。不要说女方与别的男人聊天,就是和别的男人谈情说爱,去共住一屋,也没有离了婚男人的任何相干。而这个畜牲都不如的男人不念一日夫妻百日恩,不念旧情,下狠手伤害前妻,这样的男人被离婚,本是女人解脱了,但错在离婚不离屋遭受了这么大痛苦,真是深刻的教训啊。

    男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女人的眼睛已无法复明,心上的伤无法抚平。这件事警醒人们千万从事件中吸取血的教训,离了婚一定要远离已不是男人的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受到无缘无故没有相干的伤害。

    2018-03-26 15:01:32 0条评论
  • 布衣怀旧解说
    布衣怀旧解说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谢谢邀请!有一句话说的好,眼不见心不烦,既然已经离婚了,干嘛还要生活在一起,既然两个人感情不和,早就积怨已深,就是没离婚都该分开住。所以这个事件是一场悲剧,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我还是把事情简单梳理一下吧,这位女子和丈夫结婚十几年,但是感情不和,经常闹矛盾。男方也有家暴的倾向。然后两个人就在事情发生之前办理了离婚手续。让人不解的是,离婚以后本就有矛盾的双方仍就住在一起。事发的时候女子在和其他男子聊天,被前夫发现。于是两个人再起争执,女方就这样被男子挖眼珠,挑手筋,还用开水毁了容。

    这个男的手段可谓极其残忍,不论他做的哪一项伤害女方的事,都是非常恶劣的。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毁了自己的前妻也毁了自己的下半辈子,可恨,可悲!

    还有一句常用来形容夫妻的话,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我觉得这样的话用在这有些不合适。 这两个人明显早就不是适合在一起,还谈什么感情。和这样的男人离婚了是正确的选择,更应该早早地与之断绝一切联络。

    相信正是离婚让男子心里本就不痛快,加上看到对方离婚后便与其他男子来往,就不分是非地犯下大错。我认为虽然女子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一个巴掌,双方都有责任。希望女子身体能早日康复,男子能被重罚。

    2018-03-26 18:44:56 0条评论
  • 老王侦查记
    老王侦查记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离婚不到一周就被前夫挖掉右眼球,双手手筋挑断,并用开水烫头和脸,还用刀把脸刺破,这手段简直惨无人道,这男的应该是心理变态吧。

    事件记录

    因感情不和,3月12日,汪某与宋某办理了离婚,离婚后依然在共同租住的房屋内居住,3月18日清晨,他们因夫妻生活一事发生冲突,汪某发现宋某与别的男人聊天,于是十分愤怒,便发生了上述惨案。

    可悲的同时,不禁让人感叹这女子当初是怎么看上这个渣男的,使用这些残忍的手法残害自己的前妻,这个男人必定是个脾气暴躁,性格极端的人,并且宋某自己也说结婚后经常有打骂她的行为,那肯定在相处的时候也会暴露出来,竟然还会嫁给他,真的是嫁人需谨慎,不然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要搭进去!

    况且离了婚就是不想跟他过了,为什么还要住一起,这种男的就应该有多远离多远,老死不相往来,少沾染,也怪这女子自己,既然知道这男人有家暴行为,离了婚还不赶紧远离,最终惹祸上身,现在一切都晚了,可悲…

    2018-03-26 10:51:05 0条评论
  • 铁男春秋
    铁男春秋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3月18日,太湖女子跟前夫离婚,可是女子到底是怎么想的离婚还不到一周,就主动去跟前夫同住,前夫看到女子手机上跟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恼羞成怒用刀将女子脸上刺破多处,并将右眼球挖掉,双手手筋挑断,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部位,惨不忍睹!

    前夫对其女子如此狠毒,女子也是自作自受,既然跟前夫离婚了就离前夫远一点,或者是马上改手机号码,让前夫找不着她,先避避前夫锋芒再说。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女子不但不跑还去找前夫同住,这不是”羊如虎口“吗?女子在前夫面前也不懂收敛,偏在前夫面前玩手机,让前夫知道她跟其他男人的不良行为,这对前夫肯定受了刺激,前夫就失去了理性,有了魔性,眼睛布满血丝,女子还能逃出魔口吗?下场肯定很惨!

    前夫宋某对自己的前妻都能下如此毒手,致前妻失掉一只眼睛,手筋也挑断了,导致残废也成为事实了,前夫宋某的故意伤害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悲剧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但还是发生了,经过这一件事以后,离婚的人应该明白,既然离婚了就好聚好散,不要再节外生枝,避免对己造成不利影响!

    2018-03-26 09:57:13 0条评论
  • 超级好运即将到来
    超级好运即将到来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强烈要求: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既然他喜欢这么做,就应该自己加倍品尝一下这个滋味。

    感觉这人真的不配做人,自己得不到的就要毁掉,内心狠毒,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是素质教育的失败还是违法成本太低,让他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确实要严惩啊。没有人应该承受那种痛苦,真心希望能抓住他让他品尝一下前妻的痛,毁了一个女人的后半生,无法弥补,或许在他面前道理都是苍白的,他眼里只有自己,只有让他自己也用同样的方式自残一下,他才会深刻认识到那样不好。

    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2018-03-26 16:53:23 0条评论
  • 柳基伟律师
    柳基伟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过于气愤的同时简短做一下法律分析。

    第一,男子行为并非家暴行为,双方已经离婚,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身份关系。男子行为已经触及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并且已经达到致人重伤程度,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大,应当予以惩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本案中最终量刑的关键在于严重残疾的界定,刑事诉讼中,残疾分为三类; (一)一般残疾(十至七级); (二)严重残疾(六至三级); (三)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 六级以上视为\"严重残疾\"。参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在有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可统一参照\"工伤标准\"确定残疾等级。

    三,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正如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悲剧发生之前应当有所征兆,只不过女子未予以警觉或者引起重视。很多家庭恶性案件的发生前期往往会伴随家庭暴力,因此需要正视甚至重视家庭暴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及处置原则。同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面对家庭暴力,希望受害人可以选择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落在实处、让悲剧不再发生!

    我是律师,您身边的律师。

    2018-03-27 00:04:14 0条评论
  • 无法超越的足迹
    无法超越的足迹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着实有些残忍和可怕,一日夫妻百日恩,闹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惋惜,好多人觉得好聚好散,既然过不下去了那就不要勉强,而且两个人都已经离婚了还闹出这样的事情的确不应该,毕竟离婚以后除了有共同的骨肉之外已经没有太多相关的东西,就好比走阳关道和过独木桥之间的关系。

    但是错就错在离婚以后还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本身两个人就是因为性格不合和一些其他的原因导致的离婚,这种原因导致离婚说明两个人的确不适合生活在同一个环境当中,离婚后就应该分开才对,但是两个人没有分开还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就导致先前的矛盾延续下来。

    导致这件事发生的其实看起来像是因为跟异性聊天造成的,其实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两个人先前积累下来的一些矛盾,还有一些双方曾经造成的伤害,外加上这次的离婚风波使得两个人的缘分走向了终点,而离婚对于绝大多数夫妻之间来说都是有伤害还不愿意的,这对夫妻当然也不例外。

    而聊天这是一个导火索,就是点燃了两个人先前积压的矛盾引出了两个人之前的伤疤,外加上两个人已经离婚了,所以说起话来就比较肆无忌惮很容易说出一些以前不愿意说出的话和做出一些以前不敢做出的事,而聊天这是这次冲突的导火索而已,虽然有可能是嫌疑人认为两个人离婚有可能是妻子另寻他欢造成的 但是事实是否是这样就很难说了。

    但是话说回来,两个人既然离婚了就代表两个人除了孩子之外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两个人都是自由之身,有自己的自由,自己选择和谁聊天交朋友,自己想做什么事对方已经无权过问和干预,而这个嫌疑人的这种做法不只是小心眼的问题还存在着一种不甘心和嫉妒的情绪在里面,这种不甘心和嫉妒很容易让人在怒火中完全爆发。

    但是做出了这样残忍的事情来看,这个男的心里的确有问题,正常的吵架闹矛盾不会做出这种残忍和变态的行为来,他的这些做法分明就是心理变态的人才会做的事,可见这个男的心理非常的不健康,甚至可以说两夫妻离婚的原因最大的原因应该是出现在这个男的身上,真想不通这个受害者竟然能跟这样的人生活十八年,可见受害者的忍耐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做人本身就是应该存在有体谅和包容,最基本的尊重和忍让,能做到这些基本上很少会和别人有太多的矛盾,更不用说夫妻了,但是这对夫妻在这些上面肯定做得不够,有可能是一个人的问题,也有可能是两个人都有问题。事情发展到这样的结局伤害最深的还是孩子,亲眼目睹了自己的生父对生母做出这种事情,可见内心的伤害有多深,存在着多大的阴影,可以说这个自私的男人的行为不但害了前妻还害了自己更害了孩子,这种人真的死不足惜。

    2018-03-27 14:13:33 0条评论
  • 博雅图文
    博雅图文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夫妻本是前世修来的缘,原来是一家人,发生这样的事简直是令人发指,胆战心惊。这毕竟是孩子的妈呀。所以说汪某人就不是人。但是现实中这样的惨剧屡见不鲜。不仅仅是文中的宋迪,有很多女性受害者,更甚至为了离婚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不得不引起家庭、社会的反思和重视。

    文中的作案者汪某(纳闷,为什么不把此人名字曝光)平时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不爱与人交流,这样的人本身就存在着性格上的缺陷,而且极度自卑,非常敏感,仅有的就是一颗所谓的自尊心。平时看着老实,一旦遇事这种人很容易走极端。

    宋迪说,汪某平时生活中就有过异样,而且有过家暴行为,并且口头上说过一些儿狠话。其实宋迪这个时候就应该防范留心了。可是善良的宋迪把汪某想的太简单了。再说离婚了,就一定要离的彻底,绝对不能拖泥带水,当断不断必有后患,这不是一句空话。当然,关键是嫁错了人,遇到了汪某这条狼。

    作为宋迪的家人,应该也忽略了汪某的残暴,没有看到他凶残的一面。对于渣男,尤其有暴力倾向的渣男,作为娘家人也要时刻提醒,注意保护家人。当女方承受不了提出离婚时,我觉得应该给予支持和帮助。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一个好好的女人是不会轻易提出离婚的。

    这个千刀万剐的变态的汪某人,被抓后还写下悔恨的字条,这是鳄鱼的眼泪,根本不要相信这种人,决不要因为他的一句忏悔的话而心软。有句话,浪子回头金不换,让一个道德败坏、极端暴力的人变好,本就是一种幻想。

    奉劝女性同胞,一定要睁大眼睛,一定要选好人,选对人,婚前觉得不合适就不要将就走到一起。婚后发现有一次暴力,绝对不要轻易原谅,千万不要姑息养奸。

    希望法律对汪某这样的人给予重罚,一经发生严重家暴,让他牢坐穿,我想这样的事以后发生的机率会相对减少。

    2018-03-26 17:17:02 0条评论
  • 老友侃侃
    老友侃侃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犯罪分子手段之凶残,令人为之震惊,完全是丧失了人性的恶魔行为,即使枪毙几次,几十次,几百次,也无法消除心头的愤怒。

    还原事件经过:犯罪分子汪某,系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 因夫妻感情不和,汪某与其妻子宋某于今年3月12日正式离婚,离婚之后二人依然在共同租赁的房屋内居住。 3月18日清晨,汪某与宋某因夫妻生活一事发生冲突,汪某发现宋某与别的男人聊天,汪某气愤不已,随后拿刀刺伤宋某眼睛和手,并将开水倒在宋某身上,致使宋某眼睛受损,手部被划伤,皮肤不同程度被烫伤。并将右眼球挖掉,左眼皮不能动,将双手手筋挑断。

    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都不能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犯罪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藐视他人生命的尊严,与自身道德素养,文化水平的低下有很大关系,一言不合,就动手实施犯罪行为,可见平日里由于文化道德的缺失,造成性格上的缺陷,容易动怒,有家暴倾向,不懂得克制,不懂得理解,更不懂的什么是尊重!

    我们也应该反思,在目前大搞生产建设,创收,提高经济增长的同时,是否忽视了,对农村及一些偏远山区的文化普及和法制道德建设。我们都在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物质崇拜上面,放在了城市现代化的建设上。却很少关注到,农村和山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放松了对农村民间的教育,致使很多的年轻人,没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没有教育也就缺少了教化。现代的我们,什么时候看到过那些专家,学者深入农村乡镇,去讲讲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化,我们的道德传承?古代的大儒,学究们尚懂得到民间去教化民众,如何保持纯朴的乡俗,人与人之间如何和谐相处。《白鹿原》里面的白嘉轩还知道立碑刻乡约,普及为人处世的文化,我们再看看现在,是不是值得深思呢?

    离婚以后如何相处?划清界限要果断,不能拖泥带水,不只是从经济层面要分割清楚,感情方面也要彻底了断,包括肉体的接触都要断绝。既然达到了离婚的地步,就说明双方的感情已经严重破裂,不在有感情的基础存在,一切以往的美好都不复存在,不能再抱有幻想,不要被电视剧的剧情所迷惑。现实是最真实的!

    2018-03-26 08:50:07 0条评论
  • 心立方
    心立方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个男人可以说是灭绝人性,对于自己曾经的枕边人竟然下此毒手,毁容,烫伤,割断手筋,挖掉眼球,这简直和满清十大酷刑相比了,对于女方的伤害甚至比死亡更巨大,这样的暴力残忍让每一个旁观者都不寒而栗。那么是什么让这个男人化身恶魔,做出如此残忍的行径来呢?

    原来双方已经离婚一周,但离婚却没有分开居住,依然居住在一起,而男方在看到前妻和别的男人聊天之后,怒火中烧,觉得对方背叛了自己,于是实施了暴行,多么可悲,实际上离婚后双方已经没什么关系了,前妻干什么都和你无关,你有何必计较和生气呢?也许在这个疯狂的男人心中,前妻即便是离婚了,也属于自己,而和别人聊天就是背叛。

    由此可见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还是要尽可能的划清界限比较好,否则双方居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各种情感纠葛,而男人一般比较冲动,会因为情感矛盾儿产生暴力行为,最终引发悲剧。另外就是离婚本身对这个男人的打击,离婚会严重打击一个男人的自尊,所以他其实早就因为离婚而怨恨前妻,只不过妻子和别人聊天是个导火索,彻底点燃了他暴虐的内心。

    所以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情感问题一定要理性处理,千万不可冲动,毕竟两个人曾经相亲相爱,既然已经决定离婚,那就好聚好散,哪怕心有不甘,也要学会接受,学会顺其自然,而不是为了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而报复伤害对方,这样的结果只能是两败具伤,也许正像歌词里唱得那样,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2018-03-26 11:16:29 0条评论
  • 泊图泊途
    泊图泊途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可怕、骇人!正是:离婚用情难别离,单身恼怒施残力。

    (图片来自网络,仅为描述和评论)

    事件

    2018年3月18日,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伤人案件,据题主描述。离婚后仅仅一周时间的太湖宋姓女子就惨遭前夫强烈的报复。女子脸上多出被刺破,头和面部皆有烫伤。更加可怕的是竟然伤及眼球,左眼皮无法动,右眼被挖掉,手筋被挑断。

    分析

    婚后应该是两个人新生的开始,没想到却成了悲剧之源。据描述2人于12日正式离婚,但还共处一室。男子看到女子在网上与其他人聊天,心生恨意,后来又因琐事矛盾最终爆发,真怕的是男子的施暴手法堪称残暴逆行,这种致残的你虐待手法让人惊讶,这简直心怀无比的恨意。

    离婚后

    离婚后的“藕断丝连”是悲剧的间接因素,二人共处一室,男子看到前妻在自己面前和其他男子网上聊天,内心难免心生郁闷,这可以理解。敏感的时期,这样大大咧咧真的好吗?

    二人的情感没有完全走到平平淡淡的阶段,我想这就是激怒男子的直接原因。

    男子

    婚后自该相互安好,不要纠缠,男子也没有极度的大度(当然这可以理解),但是不要采取这种得不得也要毁掉的心态,这有点太极端,毁了对方也毁了自己。

    2018-03-26 08:23:09 0条评论
  • 逗比铁柱
    逗比铁柱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首先我要说的是这男的心中住着只魔鬼,尽然如此残忍,对前妻的手段令人发指,毫无人性可言,一次失败的婚姻毁掉一辈子的幸福。像这种人应该受法律的严重惩罚。

    事情回顾

    时间:3月18日

    地点:安徽太湖县

    事由:女子离婚后与别的男人聊天 被前夫挖眼球挑断手筋

    经过

    3月18日,太湖县女子宋华迪被刚刚离婚还不到一周,竟被前夫汪某用刀将脸上刺破多处,并将右眼球挖掉,左眼皮不能动,双手手筋挑断,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太湖县寺前镇政府正在积极做好妥善工作,目前宋某病情稳定。

    据了解1976年出生的汪某是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1980年出生的宋华迪是太湖县徐桥镇人,下嫁给寺前镇人汪某。

    3月12日因感情不和汪某与宋华迪正式离婚,离婚后依然住在同共租赁房屋。

    3月18日清晨汪某与宋华迪因夫妻生活发生冲突,然后汪某看到宋华迪与其他男人手机聊天,愤而随手拿刀对宋华迪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逗比铁柱个人看法

    首先这个男的(汪某)残忍毫无人性,没有人格的最底线,既然已经离婚了找男人聊天你管的着么!再说既然已经离婚了宋某就没有和你过夫妻生活的义务。

    其次这位宋女士也不应该在既然已经离婚了还住在同一屋檐下,那怕是经济上有困难也应该搬出去,因为既然已经离婚了就是两个单身了。

    两个人还住在一起就给了汪某可乘之机了,让汪某认为还有可能复合,既而看到宋华迪与别的异性聊天,汪某那男人可悲的尊严作祟对一个曾经的妻子做如如此惨无人道之事。汪某将要受到法律严重制裁。

    总之希望这位宋华迪早日康复,擦亮眼睛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下半辈子幸福吧。不管是男是女既然已经结合在一起了就要好好珍惜,经营好自己的婚姻。

    关注我:逗比铁柱。关注生活百态,我就在你身边,我不是小编,是有情感知觉的人,欢迎大家多交流

    2018-03-26 06:36:52 0条评论
  • 时间9215
    时间9215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感谢邀请:

    当看到这件事件发生,以及惨状后,也是很慨慨,几乎跺脚、骂脏话。

    但冷静想想也是有原因的。

    汪某和宋母结婚十几年,女儿也十好几了,双方都了解了,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就不要在一起了。还在一起就不算事实上的离婚。

    既然离婚了,任何一方反悔,如另一方不原谅,也不能解决问题。如单方有行为或行动,另外一方可申诉由法律部门维权。

    离婚,是残酷的,是代表一个家庭的毁灭,是男女双方都受到很大伤害,伤害到了不能忍受才妥协的结果。

    女性朋友没有料到这种严重性。同在一个屋檐下,离婚数日如此举动,无疑让男性朋友前夫觉得是伤口上撒盐,是赤裸裸的挑衅,怒火中烧,冲动的他作出了如此惨绝人寰的举动,令世人拍案愤怒并破口大骂。

    事即已出,细分析也是事出有因,一个巴掌拍不响。作为人类,凡是情绪不稳定,办事情处理问题不能作决定,一旦拍板或作出决定,绝对不是正确的。

    所以,这个男主怒火中烧做出愚蠢的举动,出行致伤致惨几乎送命的严重后果,这是你曾同枕共眠十几载的妻子啊,尚且还有未成年的女儿何去何从啊?狠心的男人,糊涂的女人,无辜的孩子……

    相信法律,任何原因都不是你杀人为目的,致伤致残一个公民的理由,你悔恨的泪水洗刷不干净你的狼子狠心,你会得到法津的严惩!戴着镣铐在铁窗下忏悔吧!狠心的父亲……

    感谢您的信任,再见

    作于3月26日午

    2018-03-26 15:53:13 0条评论
  • 乐闹
    乐闹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离婚了两个人还纠缠在一起藕断丝连,会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

    经了解,1976年出生的汪某,系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1980年出生于徐桥镇的宋某,后嫁给汪某。

    因夫妻感情不和,汪某与宋某于今年3月12日正式离婚,离婚之后依然在共同租赁的房屋内居住。

    3月18日清晨,汪某与宋某因夫妻生活一事发生冲突,汪某发现宋某与别的男人聊天,汪某气愤不已,随后拿刀将妻子脸上刺破多处,并将右眼球挖掉,左眼皮不能动,双手手筋挑断,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

    这样的男人实属恶心!

    对于这个残暴的丈夫,我想说: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至于对妻子这么残忍吗?至于争风吃醋吗?更何况,你们已经离婚了!

    而且类似于这样残暴奇葩的丈夫还不止一个。我之前就看新闻讲有一个丈夫与自己妻子离婚后,跑去前妻和她男友的出租屋外去听墙角,最后一时气不过还残忍的把前妻和她的男友给杀死了!

    女人找另一半千万擦亮眼!

    据了解,他们夫妻两原本在一起的时候,男子就有家暴的行为,经常打骂妻子,而妻子也正是因为受不了才会提出离婚!

    所以对于这个女子的遭遇,我除了深表同情,同时也觉得,既然离婚了,于情于理两个人都应该分开,如果当时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就不会有如此遭遇!

    这样的男人我觉得死刑都可怜他了!这让右眼失明,手筋断裂的残疾妻子又该怎么办啊!

    2018-03-26 10:28:24 0条评论
  • 米果叭叭
    米果叭叭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太湖县女子宋华迪被刚刚离婚还不到一周,竟被前夫汪某用刀将脸上刺破多处,并将右眼球挖掉,左眼皮不能动,双手手筋挑断,开水烫头和脸等身体多处受伤。

    经了解,1976年出生的汪某,系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1980年出生于徐桥镇的宋某,后嫁给汪某。 因夫妻感情不和,汪某与宋某于今年3月12日正式离婚,离婚之后依然在共同租赁的房屋内居住。 3月18日清晨,汪某与宋某因夫妻生活一事发生冲突,汪某发现宋某与别的男人聊天,汪某气愤不已,随后拿刀刺伤宋某眼睛和手,并将开水倒在宋某身上,致使宋某眼睛受损,手部被划伤,皮肤不同程度被烫伤。

    看到这样的新闻,让人愤怒又无奈。愤怒世间竟有如此残忍的男人,这样的心里已经变态到何种地步。把一个人的眼球给挖下来,是什么样的恨让他这么残暴。无奈的是,不知道反抗吗?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你们已经离婚了,为什么还要住在一起。真心希望公安机关一定严惩这样残忍的变态狂。

    喜欢记得点赞关注,分享给需要的朋友。

    2018-03-26 13:39:07 0条评论
  • 黑夜异闻录
    黑夜异闻录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深似海……

    在我的记忆中,父辈们的婚姻大多数都能够从一而终,发生离婚的少之又少。

    然而,太湖却发生已经令人发指的事……

    今年3月12日因夫妻感情不和正式离婚,离婚之后仍共同居住。

    3月18日清晨,汪某发现宋某与别的男人聊天,气愤不已,拿刀刺伤宋某眼睛和手,并将开水倒在宋某身上,致使宋某眼睛受损,手部被划伤,皮肤不同程度被烫伤。

    然而,类似事件还不少……

    2008年2月20日,昆明市小板桥镇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名叫邱兴珍,是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被前夫蒲恩奇杀害的,蒲恩奇与邱兴珍与2006年协议离婚,蒲恩奇现与儿子定居在小板桥镇,两人经常因为孩子的问题大吵……

    2016年4月16日上午10时许,人来人往的小寨十字东南角突发一起持刀伤害案件。一名32岁男子因不愿离婚,当街持刀捅伤他的妻子。 既然已经离婚,就没有必要再有瓜葛……

    无数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女人,要好好保护自己……

    离婚,伤害最大的不是自己,而是孩子……

    2018-03-27 06:04:13 0条评论
  • 桂林荣子
    桂林荣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事件回顾:

    安徽省太湖县,汪某和宋某,结婚18年,两个育有一女,已十多岁了,夫妻因为性格不合,在本月3月12号离婚。汪某与宋某租住一房子,宋某和女儿住一间,本来是打算带女儿搬出去的,汪某不让,遂暂时没有搬离。

    3月18号清晨这一天,两人因鸡毛蒜皮的事吵架,当时气氛紧张,正好又看见宋某和其他男人在聊天,汪某怒火中烧,拿起一把水果刀,刺伤宋某的眼睛和手部,然后还不善罢干休。居然将开水泼在宋某脸上,女儿听到惨叫声后忙报警,汪某带罪潜逃,现场血迹斑斑,宋某痛不欲生嚎啕大哭……

    因及时将宋某送往医院抢救,4天后才脱离危险,据院方诊断报告:宋某右眼球损伤,双眼睑皮软组织裂伤,右眼眶内侧壁骨折,面部皮肤及双手大面积烫伤。汪某,与妻子宋某同床共枕生活了18年,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离婚才几天的汪某,不念旧情,其行为令人发指!

    据了解,汪某有暴力倾向,在刚结婚不久,汪某就经常虐待老婆宋某,两人在同一车间上班,汪某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虽然也争吵,但不会大动干戈,吵架成了家常便饭!此后,两人缺乏沟通,也不懂得理解与包容,最后感情破裂离婚。

    在气头上的汪某,小肚鸡肠,看见前妻和其他男人聊天,怒火被点燃,加上之前的积怨,全发泄在宋某身上,汪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夫妻两人,既然已离婚了,为何还藕断丝连离婚不离床同居一屋?为了孩子的牵绊?这不是理由的理由!我认为,宋某太过于懦弱,才让前夫如此放纵与嚣张!已和汪某婚姻解除,与个男人聊天关他屁事,即使和那男人恋爱滚床单,也与前夫汪某没半毛钱关系!如今,一个被毁容,一个受法律的制裁,但愿,此事能给世人警醒,以车前之鉴,别步其后尘!身为女人,要坚决果断,在失败的婚姻里别托泥带水般苟且偷生。作为男人,要宽宏大度,既然不爱了,好聚好散,放手,也是成全彼此的幸福!

    2018-03-27 13:44:01 0条评论
  • 烛光一点
    烛光一点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只能说:这是她前夫兽性发作了!

    这女子太不了解她的前夫了!可悲啊!

    既然分开了,就真的分开吧!离婚居住同一所房子干什么啊?面对一个衣冠禽兽!

    不管离婚与否,女人都有与异性交往的自由。只是要把握交往的分寸。

    离婚了后就更有交往自由了!甚至可行夫妻之实,她前夫无权干涉!

    这男人该死!但是我建议判他终身监禁!不得缓刑,减刑,以为自己的罪行买单。

    2018-03-27 06:25:53 0条评论
  • 正经的八哥
    正经的八哥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看到这个事件后的第一感受:该男子灭绝人性、凶残暴力、心理变态、必须严惩,既为女方宋某的遭遇表示同情,也为男方汪某的暴力行径表示气氛。一日夫妻百日恩,两个人就算有再大的矛盾,汪某也不应该用如此残暴的手段对待前妻,事件已有很多网友回顾过,不再此赘述。

    从两人离婚后,汪某做出的残暴行为中不难推测,汪某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龌龊男,睚眦必报、凶狠毒辣,没离婚之前的宋某肯定也是以泪洗面,在家要看汪某的脸色度日,受到家暴也是家常便饭,就算在离婚前宋某已跟别的男人产生联系,主要原因也在于前夫汪某,两人也已毫无夫妻感情可言,宋某对汪某已绝望,离婚是必然。

    宋某这样的男人枉为人夫,更枉为人。两人既然已经离婚,宋某跟别的男人联系已经跟你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宋某的权利,就算你想挽回你们的婚姻,就算你吃醋,你也该反思你自己的所作所为,离婚前你是怎么对待宋某的?就算是一时冲动,你也不能用如此极端的手段。

    汪某藐视法律,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但留给宋某身心的巨大伤害是一辈子的,祝愿遭此毒手的宋某早日康复。两人既然已经离婚,宋某也应该清楚汪某的为人,汪某在离婚后多次阻拦宋某离开,本来就没打什么好主意,汪某更应该找机会早点离开那个已破碎的家。建议有相似境遇的女性同胞,离婚也好、分居也罢,一个被冲昏了头脑的变态是可怕的,就是一个魔鬼,任何情况下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2018-03-27 10:06:25 0条评论
  • 乱泪飞花
    乱泪飞花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发生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感到好奇,也不替这个女的喊冤,我觉得这个女人也是活该 ,咎由自取。

    这里并不是替男的开脱说情,男的固然可恨,凶残,千刀万剐也不为过,简直毫无人性,可在骂男人的同时,是否想过,这真是的男人一人的错造成的吗?

    离婚没几天,就和别的男人聊天,虽然离婚了,男人无权干涉这女的私生活,但从心里上还是难以接受的,毕竟两个人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聊天的内容恐怕也是比较暧昧的,一个男人看了是难以接受的。你聊天,你暧昧,哪怕你马上就去找男人,但总要顾及对方的感受吧,谁让你们还在一起住呢?可见这女的没脑子,也比较自私,根本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只图自己快乐。发生争吵时,也还不知道说了多少句难听的话,刺激这个男人的言语,不然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离婚不离家造成的,是这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好女人。

    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有自尊,能够独立,能够顾及他人感受,自然不会离婚了还住在一起,自然不会离婚没有几天就和其它男人暧昧聊天。可见离婚对于这个女的来说没有一丝的伤心或难过,也许正和自己的心意,终于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自己不用再偷偷摸摸的了。

    我感觉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应该是渣男配渣女,臭味相投,不然怎么遇到这么一个偏执自私,家暴,大男子主义,脾气狂躁的男人还能生活18年,真是这样的话,那生活是难以想象的。应该是18年的生活中,男人日常表现也应该不错,只是在被女人激怒的情况下会失去控制,自控情绪能力很差。

    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男的也应该真的是常年累月的一个愤怒积累过程,在今天彻底地被激怒了,爆发了。

    离婚的原因也应该没有新闻所说的那么简单,夫妻感情不和,这不过是离婚最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事实真相,也许只有他们夫妻两个人最幸福,或者说女的更清楚,恐怕这离婚也还是男的先提出来的。不然离婚了,女的怎么还不离开,要住在一起呢?难道真的是平时生活中没有被家暴够吗?

    2018-03-28 23:31:06 0条评论
  • 陈群律师
    陈群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您好,谢谢邀请。

    又是一个血淋淋的案件。

    律师怎么看?

    无言以对!安徽省太湖县寺前镇的这位前夫汪某,故意伤害违法犯罪,这是确定的。

    他涉嫌故意伤害罪,罪行非常恶劣。

    其行为没有任何道理、实在无法理解!

    律师有一堆的疑问,相信广大读者也会有一堆的疑问:

    1、既然离了婚,前夫前妻为什么还同住一个屋檐下?

    ------是因为还有感情?

    是因为暂时没找到住房?

    是因为想给女儿留一个家的外壳、父母俱全的假象?

    甚至是因为双方都想找一个报复对方的机会?

    到底为什么?

    2、既然离婚不离家,那为什么又如此仇恨?

    离婚不离家,是不少离婚夫妻采取的措施:

    一是为生活所迫,想降低生活成本,充分利用住房;

    二是爱面子,不想让外人知道离婚,想把离婚的消息尽量封锁;

    三是为孩子着想,不想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离异的痛苦。

    既然这样,那就要相安无事啊,为什么离婚才一周,就发生前夫汪某对前妻用刀刺脸、挖掉右眼球、挑断双手手筋、用开水烫头和脸这样惨绝人寰的事?

    3、可能女方当日的行为触到了前夫的痛处?

    前夫汪某行凶伤人,害人害己。

    但事出有因,他作为丈夫,虽然离婚了,角色还没有转变,还在行使“夫权”;

    而他们离婚的根本原因,极有可能是双方夫妻感情不和,或者因为女方有外遇,或者男方有外遇等等。

    正因为这样,汪某就对女方与别的男人聊天,非常在意,非常计较,非常不接受。

    而女方却觉得已经离婚、我的事不用你管,与男方针锋相对、唇枪舌剑、只图口舌快活。

    因为我曾经在太湖县工作生活过多年,我知道,太湖县有些女人确实是嘴巴厉害、架势吓人,吵架的时候绝对不饶人。

    这就导致发生了这样的严重事件。

    我丝毫没有袒护男方的意思,我更不可能去责备受伤的女方。我这是在寻找事发的原因,表面的原因,深层的原因,希望大家可以都吸取教训,不要再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

    有句古话叫好汉不吃眼前亏,确实是!

    那一个火已经烧起来,你还去加点油,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一个女人肯定干不过男人,看到情势不好,赶紧躲避。

    所以,每人要对前配偶有一个彻底的了解,深刻的认识,不要作茧自缚。

    离婚了,就不要再做梦,现实生活磕磕碰碰,少一些摩擦为好。

    特别是刚刚离婚,双方正在气头上,回避一下是完全必要的。

    2018-03-26 14:31:21 0条评论
  • Jian影
    Jian影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面对前妻,暴力相加,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残忍之令人发指,其罪当诛!

    事件经过:3月18日,安徽太湖一出租屋内,一女子宋某身负重任,其女儿在听到妈妈惨叫之后,马上选择了报警,随后该女子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诊断后发现女子脸上有多处刺伤,右眼球已被挖出,双手手筋均被挑断,脸部及脖子多处烫伤,让人不忍直视,着实残忍。

    残忍前夫,手段恶劣

    据悉,该女子事发时正跟前夫住在出租屋内。二人已于3月12号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却没分居,自然住在一块。事发当天,前夫汪某与宋某因事发生争吵,汪某正在气头上,正好发现宋某手机里有跟其他男性在聊天。如此怒火中烧,对前妻宋某拳脚相加。

    拿刀子刺伤脸部,挖出了宋某的右眼球,甚至挑断了手筋,随后拿开水倒下了宋某的脸上。宋某惨叫不已,隔壁房间的女儿听到了如此惨状,赶紧报警。恶人汪某在行凶之后逃离现场。

    一日夫妻百日恩,而像汪某这等恶人的作为,实在是令人发指。这是有多么冷血无情才会下如此重手,还是对自己昔日的结发夫妻。哪怕没有感情,那也有亲情啊,女儿还在隔壁房间呢。如此行凶,必须严惩!

    不爱了就离,离了就要彻底

    宋某和汪某二人于3月12日办理的离婚手续,可是二人却依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之下,这让人真是琢磨不透。既然离婚了,就分道扬镳岂不是对双方都好,如此纠缠不清,为了谁啊,或许是为了女儿,可是我想不出如此凶狠的男人,想象不出会是为了女儿,恐是女子不够果断,藕断丝连罢。

    笔者认为,既然都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了,说明已然无法再挽留,也无法回头。即使有机会也不是当下,离了就应当果断一点,当断则断,长痛不如短痛。如此暴力男,想必以往也受了不少的苦,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可怜了这二人的女儿,怎样面对未来。

    对于如此行径的恶男,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相信法律丁当给予严厉的惩罚。必然让他吃吃牢饭,方知什么才是对生命的尊重,人命大于天。

    2018-03-29 22:43:43 0条评论
  • 叫我王先生
    叫我王先生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同样的伤害在他身上试一遍,也让他试一试痛苦的滋味!

    主人公:汪某,宋某

    事发时间:3月18日

    地点:太湖县

    1.3月12日两人正式离婚!离婚后两人依旧共同居住在一起!

    2.3月18日汪某发现宋某和其他男人聊天很生气。

    3.被他用刀将脸刺破多处并把右眼皮挖掉,左眼皮不能动,双手手筋被挑断,开水烫头,脸身体多处!

    离婚后就不要共同居住在一起了,以免像这样情况再次发生。

    男的心胸狭隘,既然你们已经离婚了,你就无权干涉她的个人生活,并且你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对她人身造成了严重伤害!

    应该用同样的方法前夫身上试一遍,以示惩罚!

    2018-03-26 09:57:52 0条评论
  • 淮安杨子木
    淮安杨子木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实在是太残忍了。一个人究竟是要有多无情多么残暴,才会用这样泯灭人性的手段对待自己曾经爱过的人!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闲言不多赘,让我们先冷静下来,回顾一下案件:这个前夫姓汪,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人;他的前妻叫宋华迪,是太湖县徐桥镇人。因感情不和,汪某和宋华迪在2018年3月12日离婚,但还是在租赁的房子里同居。2018年3月18日,汪某发现前妻和别的男人聊天,一时间气急败坏,先是用刀猛划前妻的脸,然后将她的左眼球挖去,并导致其右眼皮不能动,然后挑断了双手手筋,最后用开水烫伤其头和脸等身体多处。

    这样的手段,简直与当年纳粹集中营的手段殊无二致。我光看到描述汪某作案的文字就感觉阴森可怖,浑身冷飕飕了,难以想象那位被折磨的女性是有多么痛苦和恐惧。估计那段被折磨的时光将会成为这个女性一身的阴影,无论肉体还是心灵都已经满目疮痍了。

    这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家暴”的范围,足以被称为“虐杀”了。虽然没有致死,但也把这个本来健康的女人折磨得“生不如死”了。我认为,这个前夫有超越常人的占有欲,也有超越常人的施虐欲。因为前妻和别的男人聊天,就下此狠手,足以证明其占有欲强到变态的程度。“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怀着这种情绪,汪某才会对前妻的行为无比愤怒。至于他的施虐手段,也不像是初犯,我判断他肯定有过虐待动物的经历,在得到这个契机以后,将曾经虐待动物的手段搬到了人的身上……

    我认为虽然汪某没有杀人,但也一定要对其施以重罪!从其娴熟的作案手法和变态的心理已经完全可以断定这是个有“反社会人格”的人,如果对其只量以轻罚,只怕他出狱以后还要虐待其他人。

    我是喜欢关注社会热点的淮安杨子木,不论你们赞同或者反对我的观点,都欢迎你们留言评论。如果喜欢我的文字,还请多多关注哦!

    2018-03-26 17:46:25 0条评论
  • 衍水文学
    衍水文学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如此残忍的恶魔,凶残至极地对待曾经的妻子,这样的必须处以极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难以还社会公平正义,不杀不能抵消受害人的伤害。反观,这位女士为什么如此可怜呢?大概有如下原:

    一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曾经是夫妻,前夫如此凶残,早该有警觉。前妻曾经一定是多次受到丈夫的家暴。拒绝家暴,远离家暴,家暴像吸毒,有了第一次,就有第N次,直至搭上性命为止。该女士犯了容忍丈夫的第一次家暴,直至被前夫残害。

    二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该女士与前夫离婚了,还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是最至命的错误。既然已经决定分开,还藕断丝连的在一起,实在不应该。夫妻情分尽,那就要一拍两散,早分开。

    2018-03-26 07:28:29 0条评论
  • 快乐果儿
    快乐果儿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我咋看?如果我说了算,我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离婚了,她已经不再是你媳妇了,她交友聊天,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连这点都掂量不清楚,你还是个人吗?

    咱暂且不问他们是为什么离婚,离婚总有离婚的理由,肯定也是男的飞扬跋扈惯了,女人忍无可忍,才离婚的,那既然离了,女人啊,你为什么不离开家呢?是不是舍不得孩子呢?你一时的心软,错误,也造成了终身的痛苦,不值啊!!

    2018-03-27 21:56:29 0条评论
  • 落墨云飞扬
    落墨云飞扬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只能说这个男人是残暴成性,不正典,不足以平民愤。就算是普通路人,也未必能下的去手,何况是曾经的夫妻,昔日的恋人。有道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姻缘虽然了结,可是人情却在,怎能下去这样的狠手,这个男人的心阴暗到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步,对至亲之人的打击是无法言喻的。

    3月18日,悲惨的一幕发生。还原整个事件,说起来简单,但又耐人深思。汪某是嫌疑人80年出生,宋某是受害者76年出生,两个已经奔四的人,患难一场,却最终相爱相杀。3月12日因不堪家暴,两人离婚,但因汪某阻止,宋某带着女儿,离婚不离家,3月18日,因汪某发觉宋某和男士聊天,怒不可遏,造成恶果。

    针对这样的恶性事件,作为婚姻的弱势群体,该如何规避风险,学会自我保护呢?

    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法律制定的本源就是为了保证每一个合法公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平日汪某对宋某就有家暴倾向和行为,而宋某却采取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办法,这反而助长了对方更加的变本加厉,恣意妄为。因此,作为新时代女性,一定要学会用法律去保护自己。

    二、当断不断,其意自乱

    从事件来说,既然离婚,而且是因为不堪家暴而离婚,就不应该再与对方住在一起,本想离婚了就像穿上了一件防弹衣,但是又住在一起,就好像是躲在炸药库里,多优质的防弹衣,能抵得过这种冲击。所以,要有危险意识,当断则断,远远躲开。

    三、婚前要看清楚人,不要盲目

    恋情可能会蒙蔽一个人,但在选择时一定要听取别人的意见,因为你看到的可能是片面的,而局外人可能看的要更清楚。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草率,否则悔之晚矣。

    无论如何还是希望宋女士早日康复,希望犯罪嫌疑人早日得到法律的审判!

    2018-03-26 10:05:22 0条评论
  • 于际敬身心健康专家
    于际敬身心健康专家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太湖这个事件,是婚姻感情中的极端现象,这给我们两个提醒:第一、识别渣男,尤其是对方的人格特征;第二、离婚后一定要划分清楚的界限。我分别来说这两点。

    如何识别渣男的人格特征?

    有这样一种男性,他们在恋爱中对女方好的时候,掏心掏肺,非常恩爱,而一旦有矛盾冲突,就像发了疯的狮子,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甚至出现暴力行为,此时女生就会想到要分手,但男方总是以各种方法来挽留,比如假装自杀,威胁女生等。大多数女生会害怕,并想给他一次机会。而事实是恶性循环。

    这样的人格特征,我们称之为边缘型人格障碍。

    如果你的恋人是这样的人格特征,那当他在气头上的时候,你一定要放下脾气,去认怂,慢慢的让他把情绪缓和。

    那怎么样辨别这样的人呢?时间

    时间是检验一切的最好方法。

    去了解他的生活背景,去了解他的原生家庭相处模式,去看一些心理学的书。同样,反思自己的恋爱相处的行为模式,任何事情都是双向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对吗?

    离婚后一定要分家

    既然已经离了婚,就要划清楚两人的界限。可能会说,是不是男方纠缠、威胁女方,导致女方没办法离开?可能会,但你是否坚定了自己的原则和立场?是不是在以前的日子中一步一步退让导致今天酿成了大祸?

    我们的传统文化,使得在界限问题上非常的模糊。可以说模糊的界限关系,让我们家族血缘更紧密,更具有传承性;而另一方面,就导致私人领域可能被侵害。

    清晰的界限可以让自己的生活更完整,可以人际关系更和谐,也可以让感情婚姻更幸福。

    于际敬,《身心正念疗法》创始人,《易思维问题解决》创始人,知名心理专家,《爱情保卫战》等多家电视节目邀请嘉宾,从业20余年,上千小时咨询个案,擅长领域:身心健康、婚姻家庭、亲子教育、职业发展等。

    欢迎关注头条号:临床心理专家于际敬

    2018-03-26 17:45:2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