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约定共有,产证不加名,能算夫妻共有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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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约定共有,产证不加名,能算夫妻共有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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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不能算夫妻共有房产。这种婚后约定只是夫妻的内部约定,对外没有法律效力。当有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时,你只有根据这个约定向其追偿,而对外不起法律效力。只有在产权证上沒名字的一方在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记载着自己共有人的名字,即使产权证上没名字,也应是夫妻共有房产。
2020-06-25 12:06:17 -
这个问题,真的要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一,双方婚后书面约定房屋共有,且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房屋共有协议书。
那么,这种协议书一般视为有效,因为男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转让、赠予等。婚姻中,夫妻双方签这种共有协议,实际上是男方将自己的房产一半赠予女方。如果意思表示真实,则该赠予合同成立。理论上房屋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这种赠予合同虽然是成立了,但由于产权证上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时物权并没有发生变动。
赠予条款形成的是债权,债权可以用违约责任来赔偿。赠予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予行为必须完成赠予合同才履行完毕。
此时,由于产权证上未加女方名字,赠予合同末履行完毕,男方可以撤销赠予行为而对女方承担违约责任。这样,房屋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二是如果夫妻双方只是口头协议,那就很难说了。这时男人的格局成为决定因素,如果男方此时反悔不认账,你基本上就无戏了。
实务中,离婚时这种情况女方一般无戏,建议你既然男方同意房产共有,还是签个l协议,产权证加上名字,心里也就踏实了。
2020-06-24 22: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