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教育进校园,教师该不该拥有合理的惩戒处罚权?
戒尺教育进校园,教师该不该拥有合理的惩戒处罚权?
-
这些权利必须有,但不能拿这些权利来公报私仇和利用它来受贿的工具,要一视同仁,不许虐待幼小的心灵,要有一定的尺度。如果是说真正在违规,那就有权利处分。大家说说!
2019-11-24 18:42:55 -
教师该不该拥有对学生的惩戒权?这个问题是老师们,家长们甚至是整个社会都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到惩戒,很多教师立刻想到了体罚,因为国家教育法规明令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所以惩戒就成了悬在教师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那么,惩戒就是体罚吗?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什么是惩戒,什么是体罚,它们的区别在哪里的问题。
惩戒指的是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者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不愿犯错,从而达到矫正错误的目的。
体罚指的是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学生的肉体和精神造成伤害,使其惧怕,不敢犯错。
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教师尊重学生并不是说教师就不能批评学生了。我们对尊重的理解不能片面,有的时候,批评和惩戒对于成长中的学生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意义。
当然,儿童需要赏识,我们也赞同以赏识激励教育为主,应以表扬为主,批评为辅,从正面引导,但是“表扬”不是唯一的教育手段,这是违反教育规律的做法。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的是非观念淡薄,还没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有时难免会误入歧途,这就需要教师们用合理的手段去帮助、去引导,达到教育儿童的目的。
2019-11-24 19:51:47 -
热烈欢迎戒尺教育进校园,教师完全应该拥有合理的惩戒处罚权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说:“无惩戒本性难改。”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事物的认知是模糊的,是非观念还不明确,有些时候是因为不懂而犯错,而不是故意为之,这就需要有人正确引导,一边吸取经验,一边接受教训。如果犯了大错,就应该接受皮肉之苦,才能在脑海里留下深深的烙印,不至于重蹈覆辙。

在我六岁那年,就受到母亲的一顿暴打,以至于四十多年过去了,我都记忆犹新,现在想起来腿都发软。
那一天,我带着弟弟妹妹在外面玩耍,不知不觉走到一个田埂上,田埂外边是几十丈高的悬崖,弟弟蹲在田边一个有缺口的地方捉蝴蝶,谁知脚下的泥土一松,弟弟顺着泥土滑了下去,被一个树桩卡在那里了。我拉着旁边的灌木,慢慢下去,把弟弟背在背上,又拉着灌木往回爬,可是到了缺口的地方,太高了上不去,我就叫妹妹去把妈妈叫来,妈妈来了,先接过弟弟,再小心翼翼地把我拉了上去。回家后,妈妈拿了一根细木棒,把我打得皮开肉绽,一边打一边说:“那么危险的地方你也敢把弟弟妹妹带去耍,要不是被树桩挡住了,你弟弟就掉到悬崖下去了,你胆子咋那么大,居然还敢下去,就不怕也掉到悬崖下去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去危险的地方玩耍了。
如果当时母亲只是批评我几句,我可能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过几天也许就忘了,说不定哪天还会去那里玩。
在我昨天写的《谁来支支招,治治这个爱哭的熊孩子》一文中提到的那个孩子,光讲道理对他来说是不能长记性的,我是真心想软的硬的都来,非把他那牛脾气给改过来不可,但是家长不重视,不配合,我既不敢下“狠手”,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如果就这样不痛不痒地下去,这孩子恐怕到老都改不了他的那个坏毛病。

我们学校多年前有一个学生,非常聪明,各科成绩都很好,但是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一一小偷小摸。开始只敢悄悄地拿同学的东西,虽然受到多次批评,也请家长无数次,但还是不知悔改,后来发展到镇静自若地拿走店铺里的商品,被人告发惊动派出所,他心里素质好得出奇,一点儿也不惧怕。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考上了城里的一所学校,在那里依然本性不改。多次潜入室内盗走电脑,廉价变卖,还配制了几十把钥匙,看准时机,大摇大摆地打开别人的房门,盗走财物。学校三令五申,他却充耳不闻,后被开除。

这个孩子的堕落,说明了什么呢?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思考。
如果戒尺教育真的能进校园,让教师拥有合理的惩戒处罚权,对家长、对学生、对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需要家长和社会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戒尺不能滥用,但某些时候非用不可。
2019-11-24 20:20:16 -
作为学校应该有一定的惩戒权,否则教育就会出现纵容一些孩子走向歧途。
2019-11-24 18:56:28 -
用爱心教育学生,惩戒应当是善意的,这种善意应当让学生体会到,惩戒才会有积极意义。否则,惩戒只会造成对立而达不到惩戒的效果。
2019-11-24 2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