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受伤,公司劝我主动离职怎么办?

新农商网 全部 1041

非公受伤,公司劝我主动离职怎么办?

回复

共8条回复 我来回复
  • 卢山说精进
    卢山说精进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不要主动离职,那样你会失去公司给你补偿的机会。建议的做法是:

    (1)告诉人事部门,你不会主动离职。

    (2)请人事部门依据劳动法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做相应的安排。如果他们想跟你私下和解,并且给出的条件比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的更加优越,你请一个懂行的朋友,帮你评估一下除了商务方面,法律方面是否有什么风险。

    (3)随时准备好做劳动仲裁。你可能需要一个律师志愿者,来帮你前期做评估调研和协调。

    2019-06-03 10:24:14 0条评论
  • 胖蜗牛影视
    胖蜗牛影视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非工受伤是在治疗期?还能否从事现岗位工作?如果影响现岗位工作,是否有过协商调岗?这些情况没有说明。那么我们下面通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

    一、公司可以“劝退”员工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建明确规定,可以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劝退”行为,并不受法律禁止,原则止不违法。所以“劝退”本就有协商的意思,并没有有强制性,也是公司为了自身发展而与无过错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

    (二)那么下面我们看一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没有进行以上步骤,那么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所以在“劝退”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比如录音、视频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鉴于问题题中提及的非工受伤,并未写明具体情况,还需要本人结合劳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判断。

    二、员工被“劝退”,应该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和方法

    (一)同意“劝退”

    注意,在“劝退”过程中,时刻做好证据留存,以备万一。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可以跟公司谈谈条件,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这个时候,可以从感情,业绩贡献等方面入手,和平方式进行补偿金谈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见上文)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作出了明确说明: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偿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公司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除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所以除了拿到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还要求公司多给1个月工资。  

    (二)不接受被“劝退”

    作为员工,工作没有过错,被“劝退”时,就不走,也是可以的。如果公司因你拒绝“劝退”无故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关于“二倍赔偿金”的规定是: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呵呵,好多钱吧!双方都处于紧张状态,可能会僵持,打持久战。这个时候劳动者一定要沉住气,通常情况公司会冷处理,拖延时间,让劳动者处于待岗状态。

    (三)协商失败

    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四)以下情况公司不能“劝退”员工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所述,发生这种问题时,不要着急上火,冷静客观分析,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进行保护自己的权益,注意留存“劝退”过程中的证据,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相信会有圆满的结果。

    2019-06-03 14:38:59 0条评论
  • 锦瑟谈职场
    锦瑟谈职场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楼主的遭遇,使我想起了两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解约癌症员工”事件:北大的高材生魏延政,在英国获得某大学的博士学位之后,于2006年入职华为。在华为工作期间,不幸身患癌症,医疗期满之后,华为与之解约。魏延政也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申诉,得到的答复还是让他失望,华为并没有违法。

    受伤已经很倒霉了,如果单位再因此而与你解除劳动,更是雪上加霜。在这里,我们姑且不谈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排队情感绑架,单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谈论一下,单位是否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一、非因公负伤,如果在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每位员工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享受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如果你是在医疗内,单位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更不要说和你商量自动离职。

    在医疗期内,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也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等到医疗期满之后。

    二、医疗期满后,也要根据情况不同,才能确定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应该给你调换工作岗位,如果依然不能胜任的,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负伤之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可以请求单位给你调换任务较轻的工作,如果还干不了,单位就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这个时候,没啥可说的,单位不是慈善机构,还是好散好聚吧。分手的时候,希望你能拿到应该拿到的分手费。

    2019-06-03 16:22:33 0条评论
  • 明辨是与非
    明辨是与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都享有的权利,但都应当依法办理。针对你的情况,给你的建议如下:

    首先,在你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只有在你的身体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单位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而单位仍然坚持解除劳动合同,则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你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额度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因此,只要你不主动辞职,你和单位之间就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坚持辞退你,你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了。

    2019-06-03 10:05:33 0条评论
  • 明辨是与非
    明辨是与非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都享有的权利,但都应当依法办理。针对你的情况,给你的建议如下:

    首先,在你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只有在你的身体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单位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而单位仍然坚持解除劳动合同,则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你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额度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因此,只要你不主动辞职,你和单位之间就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坚持辞退你,你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了。

    2019-06-03 10:05:33 0条评论
  • 子佳看职场
    子佳看职场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谢谢邀请。

    非因公负伤,公司劝退,子佳猜测这个受伤至少影响了正常工作,那到底该怎么办?

    子佳看了其他回答,都是劝题主要硬扛下去,听上去都对,但是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并不是你想要的。

    先换位思考,想想企业为什么要这么做?

    员工负伤了,即使是非因公负伤,企业第一反应不是慰问、安抚,表示下人性化关怀,竟然是劝退?

    这时候企业到底在想什么?

    • 伤情会影响工作效率,觉得性价比不高;
    • 工作效率变低,如果工资又很高,时间长了可能会让周围同事产生不公平感,不利于团队管理;
    • 担心未来在工作期间容易伤情复发,企业用工风险变大。

    这个时候,企业必然会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有没有受损。

    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题主没说,子佳没法猜测,只能说结合题主自己家庭状况、伤情情况,考虑自己的需求,无外乎以下几种可能:

    • 伤情确实不轻,以后换工作也不方便,想留在企业,做一份工作,最好是工资不变;
    • 不一定非得呆在企业,但是希望能拿到一笔钱,毕竟伤情恢复也得钱;
    • 现在伤情恢复期间希望留在公司,保证经济来源,以后伤情好了留下还是离开都行。

    是打算留在企业,拿一份工资,还是想拿一笔补偿金,自己再另谋生路,这个一定要自己想清楚,不同的方向才会决定你要怎么办?

    按照自己的期望和公司谈,谈拢最好

    谈不拢,想想公司可能会怎么办,做好应对的思想准备,随时调整自己的期望

    公司合法下的常规做法:

    1、非因公负伤,不能胜任原岗位,给员工调岗。

    这个时候在不动工资的情况下,其实企业调岗的空间已经相对比较大了,不再是一般情况下的完全协商一致。

    企业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的伤情无法胜任某些岗位,就可以调岗至其觉得你的伤情不影响胜任情况的岗位。

    2、按照医疗期、或者不胜任,和员工协商解除,法律标准是N+1。

    看目前企业有劝退心思,第一不一定愿意协商,第二即使协商也不一定愿意按照法律规定。

    如果公司比较不正规,也不排除可能会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

    比如管理要求严格化、绩效考核淘汰制、工作过程中“穿小鞋”,在企业孤立劳动者……

    虽然有《劳动法》,但是子佳不得不说,有些不良企业,确实会使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逼迫员工离职而不付补偿金。

    子佳建议:理解办企业不易,将心比心,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权益,同时为彼此关系留一份余地。

    在不涉及法律责任的前提下,资本市场逐利的选择无可厚非。

    非法律责任下的劳资谈判本质上也是一种谈判,试探企业的谈判底线,逐步释放自己的底线,尝试争取直接经济利益外的其他有利谈判条件。

    比如帮忙介绍工作、介绍便宜的医疗资源,开个介绍信等。要相信一般情况下企业资源永远大于个人资源,在经济利益争取不到的时候,不妨尝试争取别的利益。

    【子佳看职场】,一名HR老兵,分享职场案例与感悟。

    喜欢欢迎关注转发。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2019-06-04 23:23:18 0条评论
  • 流浪的人995813253
    流浪的人995813253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非公受伤,公司劝你离职,你该怎么办?

    决定你该怎么办的因素,取决于你想得到什么。

    如果你觉得离职不离职,对你来说无所谓,顺从公司的意图,离职就离职算了,自己也落得轻松,不再牵挂单位上班的事。

    如果你觉得企业让你离职,多多少少应该补偿你,你直接提出来。因为,企业想让你提出来离职的初衷,无外乎两个因素:你离职了,企业可以安排其他人,也不用再给你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笔费用了;另一个因素,你主动提出离职,企业是不用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你内心并不想离职,企业想让你离职,你又不想和企业闹得太费劲。你可以提这样的要求,让企业把该给你的工资给结了,该转移的手续给转移了;然后按照你在单位给工作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一半,给你支付,双方好结好散。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提的要求公司不接受,那就让公司辞退你吧!你最起码可以得到全部的经济补偿金,甚至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工合同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如果违反这条规定,相当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会承受二倍经济补偿金给被辞退员工。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相关的条款已经给你搜集出来了,选择哪种结果,你自己参考!总之,你提的要求越低,企业和你达成和解的可能性越大;你提的要求越高,你和企业之间的纠纷越大,问题解决的时间越久;正所谓,付出和收获成正比!从息事宁人的角度,建议你见好就收;如果企业持强凌辱,你争一争又未尝不可!毕竟,你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在争取;也是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可执行性,在努力!

    这里是“流浪的人995813253”头条号!如果你觉得文章不错,请点赞鼓励!点击关注,一同感悟生活,每天会有更多精彩内容与你分享!

    2019-06-03 20:56:18 0条评论
  • 其实简单RMhm
    其实简单RMhm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公司这么做,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不合理。

    但是自己也要考虑一下相关问题,这个也要看所承担的工作,是否受伤直接影响到了目前的工作,比如你是做销售的,那你腿受伤了,没法跑业务,那对公司的业务肯定会造成影响,长期请假也不好,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还不如主动离职。那如果你做的是文职,请请几天假也就正常回来上班,那就没事儿,就没有辞退的理由。

    你可以拿着你的劳动合同去投诉公司的不合理要求,走正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相信你可以处理好的,慢慢来

    2019-06-05 15:36:44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