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三农 > 新农村在线 > 胶州城投:25亿债券资金投建11个停车场多个并未实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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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同意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胶州城投”)注册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5亿元,所筹资金15亿元用于胶州市智能化停车场建设项目,1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胶州城投。
随后,胶州城投采用“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分期发行该只债券。
2020年11月16日,债券发行人胶州城投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一期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简称“20胶州专项债01”,债券代码2080365,票面利率4.90%。
2021年6月30日,胶州城投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二期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简称“21胶州专项债01”,债券代码2180257,票面利率4.0%。
债券发行人胶州城投,成立于2009年9月4日,注册资金10亿元,胶州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100%股权。
“20胶州专项债01、21胶州专项债01”《募集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拟新建11处城市公共智能化停车场,分布于胶州市中心城区,共12,880个停车泊位,其中3个地上停车场,8个地下停车场。各处停车场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而依据“20胶州专项债01、21胶州专项债01”《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位置,实地查看,“人民会堂、地铁八号线胶东站、胶州汽车西站、西部商贸区、胶州公园、秧歌城”等6处位置,实际并没有建设相应停车场项目。
天津西路正在建设一座地上8层、地下2层的停车场,建设单位是青岛澄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而非债券发行人胶州城投。青岛澄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青岛市胶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胶州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即青岛澄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债券发行人没有从属关系。
“20胶州专项债01、21胶州专项债01”《募集说明书》披露债券资金募投项目建设位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却没有实际建设,这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开工项目,未开工项目应符合开工条件,并于债券发行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2021年6月10日,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5月末,“20胶州专项债01”15亿元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
“20胶州专项债01、21胶州专项债01”募投项目没有按照计划“完全”建设。那么,已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又具体用在了哪里?是否涉嫌被“挪用”?
“20胶州专项债01、21胶州专项债01”《募集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已承诺将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性现金流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而募投项目没有按照计划“完全”建设,怎么产生收益?又怎么如约偿还债券本息?将来会不会出现债券本息偿付违约??
来源:债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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