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闻 > 民生 > 食客被招牌砸晕 律师:两家经营 机构均有过错
2016-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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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商报网 俗话说:“祸从天降”,近日,四川的陈浩(化名)和自己的朋友就经历了“祸从天降”的惊险一幕。
7月8日傍晚7点过,位于金阳路19号的“小郡肝串串香”开业,生意不错,店门口的街沿上也摆满了桌椅。陈浩和朋友去得迟,店里已没有位子了,只能坐在外面。
可是,和朋友们坐下来没多久,就出事了。一个东西从天而降,砸中了陈浩和朋友等三人。由于当场被砸晕,陈浩等三人不晓得砸中自己的是什么东西,清醒过来时,他们已躺在医院里,T恤和手臂上全是血。
陈浩的头部有个20厘米左右的伤疤,朋友的头顶和肩膀也被砸中。所幸,两人并未发现颅内出血,另一名伤者是另外一桌的客人,颈部受伤,经四川省骨科医院和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无大碍。
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从天而降,砸中了陈浩等三人呢?
据悉,是位于“小郡肝串串香”楼上的“山西会馆”的木头招牌因前段时间强降雨和大风天气导致固定用的钢丝绳和钉子松动,从而掉下砸中陈浩等三人。
“山西会馆”的工作人员本打算找人对招牌进行修复加固,哪知还没处理,招牌就掉了下来。3名伤者目前的救治费用均由山西会馆方面承担。
不过,此事由谁负责,串串店和山西会馆方面尚未达成一致。律师称,两家经营 机构均有过错。
新闻延读
天降玻璃砸伤行人 业主担责赔偿1万
5月14日上午,重庆荣昌市民杨女士出来逛街,经过商业街一服装店时,祸从天降,一块玻璃从4楼一住户落下划伤胳膊,到医院缝了5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高空伤人,业主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前,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4楼业主吴某赔偿杨女士检查费、手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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