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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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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省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3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0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师,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配备儿科医师。托幼机构及学校按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我省出台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
新农村商报网讯 日前,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3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0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师,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配备儿科医师。托幼机构及学校按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
在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河北省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并重点支持省、市级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院儿科,省、市、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将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加强儿科基本建设、医疗设备及其他保障性投入。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城市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儿科病房,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儿科病房,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设置产科的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新生儿床位。
根据该意见,河北省还将完善中医儿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依托省中医院建设全省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开设儿科门诊,有条件的开设中医儿科病房。同时,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促进京津冀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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