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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富 保护农民的“命根子”

  • 2016-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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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从增收的角度讲,每一条增收渠道都与土地紧密相关。

2014年,黑龙江省肇东市宝山村种植大户单玉恒想扩大种地规模,便流转承包了4000亩地。他本想流转更多的土地,但由于很多农户的土地都分散成十多块,实在太零碎,流转不规范也不成气候,让单玉恒特别无奈。这些流转不了的土地,所有者大部分是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承包地只能粗放种植,亩产效益低下,土地撂荒在10%以上。

土地细碎化不仅导致耕地资源浪费、农业劳动力和机械的生产效率降低,还阻碍了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不明晰,资产资源要素的活力难以释放,是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相对偏低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加快农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确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产权明晰了,才有下一步的改革。

近年来,农业部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2014年、2015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又新增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等10省(自治区)开展整省试点,使整省试点省份达到22个。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经有2545个县(市、区)、2.9万个乡镇、49.2万个村开展了试点,已完成实测面积近11.1亿亩、确权面积近7.5亿亩,分别约占全国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88%和59%。在开展试点较早的地区,确权成效已经初步显现。

11月,中央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为推行现代化大规模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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