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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记者张慧娟)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今年4月,温州部分群众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接下来怎么办?是否需要续期、再缴费?人们期待国家政策的出台。国土部23号正式表态,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国土部:不需要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说,近期,国土资源部收到浙江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国土资源部这样答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因此,为了解决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应有权益,国土资源部商住建部同意后提出,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第一个“不”是指,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是指,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费用。“一正常”是指:“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然填写这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
只是“过渡性办法”,有待法律安排
王广华表示,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有两方面原因,王广华说:“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它的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还没有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这个办法操作,等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王广华说:“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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