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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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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维系的不仅仅是家庭关系,也包括赡养关系、财务关系等,只要双方结婚,就意味着共同承担婚姻内的义务。近日,一则女子离婚背负巨债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

据媒体报道,武汉市民严敏女士正因前夫欠下的巨额债务而苦恼,由于前夫跑路,目前债务人向她锁定了目标。前夫徐琪是严敏的大学同学,两人恋爱6年才结婚。婚后,徐琪辞去稳定的工作创业。严敏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60万元交给了徐琪,严敏还将陪嫁的房子做了抵押贷款。
徐琪做生意这几年,家庭开支全部是严敏负责的,徐琪一分钱没交过,孩子一天没管过,生意做得怎么样,也从不回家说。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没想到离婚才三个月,1200万元的债务突然冒了出来,而徐琪也消失了。债务人追债,严敏因此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班也上不了,家门也不敢出,曾经数次想自杀。
严敏说,“从银行借的300万我是知道的,也是用我的房子做的抵押,所以这笔债我认了。但是其他钱,我毫不知情,凭什么要我还呢?如今我无家可归,每月工资全部被法院强制执行,治疗抑郁症的钱和养儿子的钱,都是父母朋友接济的。‘24条’保护了无辜的债权人,可我和我的孩子难道就不无辜吗?”
虽然严敏声称自己对前夫的巨额借债毫不知情,也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家庭开支全部是她的工资在负担,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下简称24条),认为这笔钱是在她和前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那么她和前夫就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24条”
“24条”于2004年起正式施行。因为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案例,一些人欠了大笔债,然后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来规避债务。为了保护欲哭无泪的债权人,“24条”应运而生。
“24条”中也提到“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有如下三种情形的,可以不用共同承担债务:一是借款时就已明确约定为单独债务;二是夫妻之间实行财产AA制,而且还需证明第三人知道AA制;三是举债人的配偶能够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但事实上,要满足这三点是非常艰难的。“24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但现实中难保不会出现夫妻举债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这样的情形。
网友评论
“结婚后的借款是不是可以规定,只有夫妻双方签字的借款才算是共同债务?单方面签字只能算个人债务?”
“强烈呼吁修正24条,共同债务应共同签字。否则有心人会利用这个法律漏洞来进行假结婚真诈骗的!”
“我和老公结婚,他是做工程的,平时家里的开支都是我的工资,一天他突然遇车祸人不在了,别人欠他的,我一概不知,他欠别人的,都来找了,他的事业我从没有参与,但又能如何?”
“贷款时银行都要看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手续。两口子都要签字画押,这巨额借款居然一人搞定,另一半不知道,这法律漏洞钻的太容易了。稀里糊涂的就成负翁负婆了。”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要学会保护自己,现在的婚姻真是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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