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闻 > 民生 > 夹信子镇出台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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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宝清县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夹信子镇结合本镇实际,日前,出台了《夹信子镇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奖惩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夹信子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考评奖惩由镇党委办公室会同镇政府办公室牵头实施,每周由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6个专项检查组,轮流入村开展实地考评打分,每月汇总一次考评情况。
考评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依照《夹信子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评比表》,考评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
该镇采取“周考核、月考评”方式进行,每周由检查组随机深入到各村进行实地检查,每周检查组考核前不打招呼,考核时拍照或录像固定证据,确保考核真实性。镇党委办公室结合每月4次检查组入村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各村月考评成绩取其该月内的周平均得分。
各包片片长是该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是所包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对在月检查评比中卫生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在全镇工作会上同时作检讨发言。负有责任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在镇党政班子会上作自我检讨。对在年度考评总成绩中卫生考核评分低于60分、或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1次、或被镇里通报批评累计达到3次的村,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年度应发绩效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对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理,对村主任按有关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负有责任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向镇党委、镇政府作书面检讨,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年度考评总成绩排名后三位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村,扣发这个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全年全部绩效工资。同时,扣发负有包片、包村责任的镇干部全年一切奖励。(黑龙江省宝清县夹信子镇政府 马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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