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闻 > 资讯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发展机遇
2017-07-26 00:00:00
在手机上看
扫一扫立即进入手机端

5月3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框架,并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市场营销、人才支撑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力求全方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可以说,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政府指导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又一纲领性文件。
《意见》确定了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目前,我国有280万家各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已成为“三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如此,成都大学政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邱晓霞也坦言,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如资金少、扶持政策有限、缺乏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渠道和手段、销售渠道不畅通、机械化程度不高、抵御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伟新认为,《意见》中所提到的六个方面,基本上涵盖了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按照《意见》所透露出来的改革思路,施以具体政策,相信对于未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是一重大利好。
王伟新进一步说,除意见中提到的六个方面外,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还要面临和解决土地流转这一重大课题。
土地制度创新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2014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实现了从“两权分置”过渡到“三权分置”,是巨大的政策飞跃。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农村流转土地面积已超过35%,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已占30.8%,这极大地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尽管围绕农业土地流转问题,我们有土地确权等一系列措施予以推动和解决,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仍存在不少农村土地纠纷,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彻底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就存在隐忧。”王伟新说。
评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主要是指大户经营、农场经营、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意见》的出台将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性健康发展,也将引导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农业。
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金融资源,是目前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针对农业经营活动的金融支持政策,但也有必要利用资金流动特别是监管措施,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于农业生产活动。国家应该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质押贷款;也可以让村集体经济组织作担保,为农民贷款;或者农商银行专门为农民设立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民提供经济帮助。
热门新闻
精彩专题
更多+游戏排行
新游预告
更多开测
新农商网 www.xncsb.cn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46739号-8
新农商网下载基地温馨提示:适度游戏娱乐,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
我们用心在做,为您提供更多好玩、好用、放心的软件下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