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导航

新闻攻略

下载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闻 > 资讯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大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大修

  • 2017-07-26 00:00:00
  • 在手机上看

    扫一扫立即进入手机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大修

6月22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审,这是现行法自2007年实施的首次大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必将对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0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8.8万家,是2007年底的73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陆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10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运作机制缺乏规范,存在“虚假”合作社多、大农侵占小农利益、小农社员从合作社中获益相当有限等突出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润分配与决策机制等方面亟待改善。

为此,草案重新界定了法律调整范围,取消了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同类”限制,以列举方式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类型,将农村民间工艺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植保、水利等专业合作社列为重点扶持对象。此外,草案还增加了一个章节,明确了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盈余分配及其他相关问题。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空壳社”“挂牌社”等假合作社损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声,侵蚀了国家有限的财政投入。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草案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连续三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创联智库(北京)农业研究院院长孙北国认为,草案进行的几个方面的修改和补充,拓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休闲农业、旅游、农机、水利、植保等专业领域的经营范围,同时也规范了农民合作社的常规管理和淘汰机制,应当说从原有法规上是一个进步。

陆倩说,草案对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社、促进合作社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以及保障农民社员的利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向进一步整合供应链资源、由小合作向大合作方向发展。

评述: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经营着蜜蜂养殖合作社的王镇东,养了20多年的蜜蜂,他最大的梦想是像国外养蜂员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大规模养蜂场,达到人均千群的标准。但是苦于没有资金,贷不到款。

王镇东的经历并非个例。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普遍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曾提出,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但是由于缺乏贴息、担保等激励手段,这些规定难以落到实处。有专家建议,可以将草案增改为“国家制定鼓励政策,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融服务”。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逐渐兴起,比如网商银行就推出了专门针对农户的信用贷款“旺农贷”,京东金融也推出了相应的信贷产品“京农贷”,还有一些P2P平台,也对农民贷款人群敞开了大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合作社贷款难这一现状能得到有效改善。

文章速递

新闻 知道 百科

专区

王者荣耀

新农商网 www.xncsb.cn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46739号-8

新农商网下载基地温馨提示:适度游戏娱乐,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

我们用心在做,为您提供更多好玩、好用、放心的软件下载站

举报信息框
  • *举报网址:
  • *举报内容:
  • *联系方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