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闻 > 民生 > 贵州从江:144名义务兵家属喜领129.6万元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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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商报网讯(通讯员 鲁畅 罗朝爱) 为切实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兑现国家优抚政策给予义务兵家庭的“义务兵优待金”这一政策。贵州省从江县民政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现行政策的规定,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及时兑现2015、2016年度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并以社会化方式发放,全县144户家庭领取优待金共计129.6万元。
从江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历年来,该县高度重视双拥共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及各项优抚政策,把“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义务兵家属困难、提高义务兵优待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使“穷县不穷兵”的说法在从江广为流传、妇孺皆知。截止目前,该县已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县“八连冠”殊荣。
据介绍,从江县早在2012年在全省率先执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乡“一体化”标准,并于2014年7月由“中共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人民武装部联合出台了《从江县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奖励及退役士兵(官)安置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每年9000元/人,是全省规定的现行统一标准4500元的2倍,且发放标准至今乃高居全省前列。
据悉,从江县目前服现役的义务兵共144人,2015年和2016年底入伍各72人。优待金按照“武装部提供信息、民政部门核定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对象账上”的要求,通过社会化方式将义务兵优待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为是做好当前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措施,吸引和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也是夯实全国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县“八连冠”成果,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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