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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之
1
探索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路径
规划体系·121个
通过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新乡市全域121个乡镇,实现现代城镇体系全覆盖。
坚持全域新乡理念,按照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要求,编制完成《全域新乡现代城镇体系规划》、《中原现代田园城市规划》、《新乡市村镇体系和村镇布局规划》,逐步建立“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城乡规划体系,形成行政区域规划全覆盖。
产业支撑·27个
统筹布局城乡产业支撑,新乡市规划建设27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辐射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1/3的行政村。
坚持“产城融合、产城一体”理念,着眼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目前产业集聚区已入驻规模以上企业(项目)5000多家,吸纳农村劳动力29.89万人。在产业集聚区辐射不到的地方,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规划建设26个农民创业园,引导农民创业就业,已入驻企业283家,吸纳农村劳动力6.9万人。
新农村建设·100多个
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新乡市已基本建成新农村社区100多个,其中5个村列入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名录。
对市区、县城、镇区和产业集聚区周边村庄,按照“城中村改造”模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把农民逐步转为城市居民;对产业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村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对传统农区范围内的村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并注重对传统村落保护;对太行山区、黄河滩区范围内自然条件恶劣的村庄,利用扶贫、移民等政策进行易地搬迁。
路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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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粮食安全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有效路径
高标准粮田·289万亩
规划建设高标准粮田,新乡市已累计投资41.3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289万亩。
为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乡市制定出台《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从2012年开始,到2020年,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建设标准,通过整合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其中,在全市平原区建成超吨粮高标准粮田360万亩。
土地流转·202.9万亩
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乡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02.9万亩(不含长垣县),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3.9%。
坚持土地规模经营与农民转移速度相适应、与农业技术装备相适应、与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意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人地挂钩·4.08亿元
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人地挂钩试点,已累计交易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952.68亩,实现收益4.08亿元。
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试行)》等20多个配套文件,在基准地价、流转价格评估、最低保护价、流转平台、流转方式、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指标收益主要用于社区居民拆旧补偿、建新补助、土地复垦等。
路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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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
土地确权·600万亩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全市600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任务。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进行权属调查,预计2016年6月全部完成。
产权改革·15个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前15个试点村已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批7个试点村启动改革。
新乡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坚持政经分离理念,按照成员排查、资格界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界定与设置等程序,将农村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位村民,并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原阳县、封丘县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大厅建设,争取年底投入使用。
产权交易中心·2年
两年前,为保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事项的公平、高效办理,新乡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4〕130号),成立了新乡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积极推进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路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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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路径
进城落户·14940人
完善农民进城落户机制,新乡市2015年新增办理进城落户农民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城镇户口14940人。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新乡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具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年并有住所(含租赁),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的农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市区申请城镇户口,并配套推进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改革。
公共服务·49项
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制定出台49项优惠政策,入住社区的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入住社区的居民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在继续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在就业、养老、住房、教育、交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目前,已为4.2万户14.7万人办理了农村社区户口迁移,为3.1万户入住农村社区群众办理了房产证,为421.5万农村地区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1463户4746名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和各类补贴778.8万元。
公交一体化·100%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新乡市已完善布局客运线路46条,建成的农村社区和行政村通车率达到100%。
该市出台《新乡市加快推进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为产业集聚区、重点乡镇和农村社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目前,已完成延津县、新乡县、原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新乡市20个重点乡镇和25个产业集聚区都已布局客运站,并良性运营。
社会管理·127个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选择试点开展试验,通过单独组建、联合共建、行业统建、指导帮建四种形式,全市共建立农民合作社党组织127个。
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建立了社区党总支委员会、社区服务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社区监督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四委一中心”管理架构,推动政府职能向基层延伸。同时,总结推广新乡县张青社区“村民代表提案制”,推进社区居民自治试点。
路径之
5
探索财政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
涉农资金·8.9亿元
整合统筹使用涉农资金,2011年以来,新乡市已整合涉农资金近8.9亿元。
按照“分级设立专户,市级集中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款使用”的管理模式,通过调整存量、集中增量的办法,对粮食综合补贴、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23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金融机构·6家
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和设施。新乡市村镇银行机构数量已达到6家。在农村建立金融机构营业网点544个,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1534个。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先后设立新兴村镇银行、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辉县珠江村镇银行,卫辉富民村镇银行等。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全市已成立4家村镇银行,还有3家村镇银行待监管部门审批后即可成立。同时,加大POS(销售终端)、ATM(自动取款机)和电子支付结算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产品·1.2亿元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500万元,发放2.46万亩土地抵押贷款1.2亿元。
制定《农村“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有关实施办法(试行)》,选择试点开展林权质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村社区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通过“信用评级+担保+保证金+按揭”,创新开办“房贷通”业务,发放贷款1119.2万元。充分利用市财政1000万合作社扶持资金,建立社员农户经济信用档案,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担保基金和财政贴息运作模式,已发放贷款330万元,达成意向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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