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女童过马路被撞,家长和肇事司机共同担责, 你怎么看?
全部 1026
唐山:女童过马路被撞,家长和肇事司机共同担责, 你怎么看?
-
首先肇事司机肯定存在过失,形式过程中没有观察好路况,其次作为小女孩的父母没有监管好女儿,有失察的过错!感觉判定的还是很公平的!
2019-08-01 08:23:33 -
其母亲未能尽到监护责任,因此自己承担部分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监控录像,事发时,小孩自己横穿马路导致事故发生。事发时,虽然小孩没有交通安全意识,但母亲应尽到特别的注意义务,其未及时阻止小孩横穿马路,未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因此应由肇事司机和父母共同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的家长平时应注意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
2019-08-01 08: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