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投资公司针对融资企业应该处理成什么样子的关系更合理?
现在投资公司针对融资企业应该处理成什么样子的关系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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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主業是投資了。之前的10年基本上與技術轉移,以及創業投資有關,大量的時間與創業者在一起,從現在的新名詞說,是從苗圃到產業園,從2-3個人的團隊到新三板/創業板上千人的發展,我都深入經歷過,見過各種投資商與創業團隊之間的各種關係---汗水和快樂。
投資公司對融資企業的很多功能中,大概不靠譜的兩件事是:
改變創始團隊的思維習慣;
過早的追求“面面俱到”的管理;
我覺得投資者和融資企業的關係處理上,有1個基本點,就是:投資公司和融資企業之間的目標是不一樣的,但是交集很清晰----就是快速增長,在資本市場“套現”。
這個基本點需要從兩個方面去看
1,兩者的目標是不一樣的。
企業是為客戶服務的,是做生意的,所謂生意,就是讓陌生人變得滿意(這是我在剛剛結束的張江木蟻機器人年會上聽來的說法)。客戶可能是B,也可以能是C,但是歸根結底是C。是提供一種服務,或者產品,滿足客戶的需求,讓客戶為此買單。而賺錢是其中的成本差價。是自然而然帶來的。
而投資商也算是一個企業,也是為客戶服務的,他的客戶是“LP”,他的唯一目的是為LP賺大錢,然後分一杯羹。(就是說CARRIE,通常是20%)---當然不乏有的奇葩投資商,就是為了拿2%的管理費。
這兩者是不同的,說的難聽點,企業是為用戶服務,可以有改變世界的理想,而投資商就是賺錢的,而且是在5年7年之內賺錢的。
我之前有個比喻:
企業與創始人的關係,很像父子關係;
而投資商與企業之間,是“合約情人”關係,注意,不是夫妻關係,就是合約情人----當然也不是一夜情。2,兩者的有一個交集,交集的核心是“資本市場和高速增長”。
投資商與被投企業之間的這個交集,因為各自的目標不同,就會對這個理解有偏差,就會產生巨大的矛盾。
回到前面說說兩個不靠譜的事情。
第一個,就是早期投資者,尤其是做創業導師情懷的人,自己“走過的路比創業者走過的橋還多”,所以好為人師;如果你有投了錢,就當然的更加進一步,甚至希望創業者聽話,能夠聽從投資商的戰略和戰術去行事。
這個非常不靠譜。就想父子關係一樣,你見過孩子聽你的嗎?
第二個,也是對早期投資者,因為投資商都是過來人,但又對這個項目本身的運作又不直接參與,於是就會從管理諮詢的角度,去灌輸很多MBA的管理思想和做法,這個對很多初創企業是有害的。
這兩件事都發生在早期創業者身上,或者是年輕的早期創業者身上。
從這兩個不靠譜,可以推理出我的一個唯一靠譜點:投資一個團隊,團隊(尤其是團隊的頭兒)的成長力,是最需要看準的。說的具體一點,就是“知行合一的能力”。
回到剛才說的交集,資本市場認可的高速成長,實際上等同與團隊的成長力。
2017-12-28 1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