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年使得养廉银是一个官员一年工资的10倍到100倍,朝廷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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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年使得养廉银是一个官员一年工资的10倍到100倍,朝廷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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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坐古谈今
    坐古谈今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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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的问题我分几个小问题进行回答。

    (1)养廉银肯定够,对养廉银要公平地说,它确实对腐败问题产生了抑制作用。

    养廉银是从“火耗归公”分配的。“火耗归公”作为财政收入重要一笔收入,不仅用于养廉银发放还用于了许多方面。单纯应对养廉银是足够的。“火耗”收取的基础原因是正常的,交粮食在押运过程中会有受潮受雨损害、鸟鼠损害等;收上来的银子儿都是散碎的库存时要重新冶炼称库银,就会有损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虽然正常合理,但在正税之外加征多少就由地方政府说了算,这就涉及到“贪腐”问题了。“火耗归公”就是希望收上来这部分权力,从收上来的钱中在反馈给官员。希望不要再从这里动脑筋,减轻民众负担。

    在此之前,清朝的地方官官员收入确实低。一品官员180两,九品官员35两,相差5倍多。清廷也不是不知道地方官员的难处,同时,也不是所有当官儿的都贪污,许多都是为乐做好工作,这里面的事情很多。比如报销问题,清朝地方财政没多少钱留存,但做事儿都是需要先行垫资然后去户部报销。

    一报销就要等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有些时候,你要是多弄些钱预备着,许多工作没法儿干。

    那么,养廉银地出现,至少使得为了干事儿的官员解除了后顾之忧,这点应该承认。比如晚清的左宗棠就用自己的养廉银经常接济自己的下属。

    (2)养廉银只是官员收入的一部分,而且“官员两极分化”的严重发放又减轻了财政压力

    清廷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其实做了两件事儿。这两件事造成“养廉银”反腐效果不太理想。

    其一:不是所有官员都有养廉银的,官员分京官和地方官,属于地方官系统的才有。像六部、都察院等官员是没有养廉银的。这就是“养廉银”的一大不足。结果,地方官系统要去行贿京官系统,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许多人要拿“养廉银”去给京官行“陋规”。为弥补不足,地方官也要层层收陋规。所以,清朝从开头到结尾,“陋规”问题就一直存在。

    其二:内部两极分化太严重。

    比如总督的养廉银是正俸的83.87到129.03倍;巡抚为64.52到96.77倍;布政使为32.26到58.07倍;按察使为23.08到64.95倍;道台为14.29到67.14倍;知府为9.52到38.09倍;知州为6.25到25倍;知县为8.89到50.2倍;同知为5到20倍。

    最高的川陕总督高达两万五千两,其他如陕甘、云贵、闽浙、两江都是两万两。直隶总督地位在晚清以前不太高,起初养廉银是一万五千两,到了晚清时期才两万两。巡抚里最高的山西、河南、山东三省巡抚一万五千两。原因是,三省都是巡抚代管提督,既管军又管民。

    而知县、同知一级的官员养廉银是四百两到三千两。

    一个总督的收入就相当于三四十个知县的收入,一个巡抚的收入就相当于二三十个知县的收入。

    那么,清廷的意思,就是总督一级监督地方官,我只问你总督管没管好,怎么管清廷不论。由此,总督接收大量养廉银的一个不说但谁都明白的道理就是:你的属下由你去接济,出了问题你承担。

    所以,左宗棠每年两万两白银的养廉银有四分之一都是去接济下属。但问题是,不是所有官员都像左宗棠那样好说话。而且,左宗棠的接济对象也是有选择的,那就是干事儿干得好的人,例如刘典一个人就接受了左宗棠上万两白银的接济。其他人没有这么幸运。

    2019-05-31 12:17:05 0条评论
  • 独爱炸酱面
    独爱炸酱面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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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很高兴受邀回答这个问题,大家可以加我关注,一起谈古论今

    我是爱吃炸酱面的独爱炸酱面,我来回答

    养廉银为中国清朝特有的官员之俸禄制度。创建自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的该薪给制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


    清朝时官员的俸禄很低,最少明面上的很低,据史载,清朝官员年俸禄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1两,从九品31.5两。注意看,是年俸禄,最低得从九品官员一个月只有2.5两。



    高尚的人也不能可能自己掏钱来做官。可俸禄那么少,一家人要维持生活,自然需要有额外的进项,也就只能利用手中权利贪赃枉法了。

    雍正实行“养廉银”制度后,官场贪污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是还是有大量的官员贪污,大部分官员实现了“高薪”,但没有”养廉“,反而加重了贪腐。清朝的官员一般都会有很多仆从、师爷、幕僚,这些人的工钱都要官员自己出,养廉银那点钱只能算杯水车薪;从古至今官场的规则就是迎来送往,孝敬上级,你不按规矩办你就是自绝于官场,自绝于大家;养廉银那点钱只够官员日常开销,养家糊口,但是贪腐惯了,大手大脚,山珍美味惯了的人怎么可能改过自新?

    养廉银确实是雍正年间的一股清流,但想要单靠养廉银就杜绝官场贪腐问题还是不够的,需要多方面一起执行。

    2019-05-31 14:58:28 0条评论
  • 华夏伊祁
    华夏伊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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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涉及到雍正时期的整顿吏治和反腐(火耗归公)改革:

    1、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即收税时政府收上来的白银都是碎银,政府需要安排后重铸为标准的银锭,其中就会有所损失,各个地方官员就自己规定一个火耗比例,这个火耗比例就是老百姓多交的税,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朝廷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的银两;

    2、由于地方官员可以任意规定火耗比例,增加了人民的额外负担,滋生了贪腐行为,雍正上台以后于雍正二年(1724)提出实行火耗归公,同时各省文职官员于俸银之外,增给养廉银。各省根据本省情况,每两地丁银明加火耗数分至1钱数分银不等。火耗归公后,作为政府正常税收,统一征课,存留藩库,酌给本省文职官员养廉。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

    3、多征收的白银实际上在重铸时消耗不掉,那么多的银子就用来作为养廉银发给官员,

    养廉银的来源就是因为火耗多收上来的钱,火耗归公以前,地方官员原来工资收入低,但灰色收入高,火耗银全部进入地方官员口袋,火耗归公以后,地方官员的实际收入高了,灰色色收入没有了,增加了官员收入的透明度,也统一了火耗银的标准,降低了老百姓的负担。

    2020-04-14 19:54:08 0条评论
  • 爱看爱思考
    爱看爱思考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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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简单的,雍正皇帝推行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当差。贪官污吏无法收取火耗费用了,所有的税收全部上缴国库,官绅一体纳粮一举解决了几千年以来所有身上有功名的人,不许要缴纳税赋的问题。使得国库空虚的状况,得到了巨大的改善。所以,支付官员们养廉银子?财政负担大大的减轻了。

    2019-05-30 13:42:38 0条评论
  • Sunny99168
    Sunny9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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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朝廷没钱,是儒家讲君子不爱财,所以工资很低。工资不够用怎么办?官员门就贪污,吃拿卡要。明清两代,收礼已经是公开的财富再分配模式,以调和儒家对君子的要求和升官发财的世俗需求之间的矛盾。养廉银子则是政府层面的矛盾的调和。所以不是朝廷有没有钱的问题,是官员的远高于老百姓的收入以什么名义发或者要的问题。

    2019-05-30 16:02:1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