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失信人员”被湘潭警方查处,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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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失信人员”被湘潭警方查处,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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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表明态度,查的好,查的对。一,公民的身份证用作证明公民本人身份信息,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出借和冒用都犯法。《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失信被执行人被禁止乘坐高铁飞机等,是法律上对“老赖”的一种约束机制,想钻漏洞跑偏,这其实是在对抗法律的执行。三,回到事情本身,公安机关对题主所说此违法者进行处罚,是一起严肃的依法执法行为,不仅是对法律本身负责,也对社会大众具有典型的示范教育意义,值得点赞
2019-06-03 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