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因为房管局和国土局在合并不能过户,乙房要求退首付,合理吗?

spider 全部 1014

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因为房管局和国土局在合并不能过户,乙房要求退首付,合理吗?

回复

共2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手机用户85871656180
    手机用户85871656180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个其实属于不可抗因素。问题是首先要搞清楚两个部门完成合并要多久?时间长短?能否接受?这个就看买卖双方协调。如果买方觉得时间太长,担心延误造成房价上涨,提出退首付也可以。那就按照乙方毁约的标准赔偿给甲方,有的是定金两倍赔偿,有的是房款的百分之10,就看双方之前怎么定的。 个人认为,如果等待两部门合并的时间不长,就没必要退。毕竟这种重要部门影响大,不会耽搁太久。

    2018-05-09 11:54:41 0条评论
  • 三峡大视觉
    三峡大视觉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谢邀!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下乙方要求退首付,并不合理也不合情。其一,因为两单位是体制改革而并,也只是暂时不能,单位合并后工作理顺既恢复工作秩序。其二,既然首付款已付出,交易已经接近尾声,退首付意味交易合同解除,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其三,在甲方没有其它承诺的情况下,仅仅只是运作程序上的时间关系,乙方提出退还首付情理不充分。退出首付必须解除购房合同。

    此回答绳属个人观点,不妥之处敬请海涵!

    2018-05-09 08:56:5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