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master)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是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方可授予硕士学位。硕士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硕士的:发展历程、硕士分类、入学招生、教学培养、学位种类、国际情况、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硕士

英文名

master

修业年限

2-3年

授予学位

硕士学位

简介

现代研究生教育起源于19世纪初的德国,标志是威廉·冯·洪堡建立柏林大学。清末“癸卯学制”的“通儒院”是中国研究生教育的最早设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研究生制度自1981年步入法制轨道。

硕士通常安排在学士之后,一般而言硕士课程需要2-3年的时间。中国设立硕士学术学位是为了培养学术性的专业研究人员。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发展历程

国际

在国际上,硕士学位最初是进入教师行会的标志。在中世纪欧洲,大学教师为们为保障行业水平和声誉,效仿商人和手工业,将成员分为艺徒、会员和师傅(master)等三级形式,并规定其标准。硕士一词,原意即是“师傅、熟练者”,获得硕士证书者表示他和其他同业者一样具有开业、从教的资格。要获得师傅的称号,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学习和通过复杂的考试,然后在带有宗教色彩的仪式上授予硕士帽和证书。

12世纪中期,欧洲的许多大学就开始授予硕士(Master)。

现代研究生教育起源于19世纪初的德国,标志是威廉·冯·洪堡建立柏林大学。

1810年,新人文主义者洪堡创立了柏林大学把科学研究引入大学教育,开创现代学位制度的先河。

1826年美国在哈佛大学首次开设研究生课程,1876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设立第一所研究生院。1876年建立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1888年建立了克拉克大学,1891年芝加哥大学成立,大学史研究界通常将这三所大学看作是美国提供有组织化的研究生教育的开端。20世纪初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列入国家学位教育系统之中,其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1908年在哈佛大学正式招生。

英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产生于20世纪50~60年代。20世纪60年代之前,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等国的研究生教育的规模不大,而且当时制度化的高等教育研究在这些国家尚未出现,因此对研究生教育的系统研究也尚不存在。

1992年俄罗斯联邦高等教育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俄罗斯联邦建立多层次的高等教育结构的决议》,将高等教育划分成三个层次,即不完全高等教育、基础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文凭专家或硕士文凭教育(相当于中国的本科+硕士,学制5~6年)。俄罗斯将硕士这一层次的教育包含在本科教育中,没有将硕士生归为研究生教育。2003年,俄罗斯加入了博洛尼亚进程,目的是实现与欧洲各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一体化,提高本国的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为此俄罗斯引进了学士-硕士两级学位体制。

日本2003年开始相继在MBA、公共卫生、会计等多个领域创设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

中国

早期发展

硕士(master)的称呼最早起源于五代,《五代史》记载:“前后左右者日益亲,则忠臣硕士日益疏。”硕士,古代指的也是品德高尚、学问渊博的人。古人曰:硕者,大也。古代常用与硕士含意相似的“硕老”“硕儒”称呼那些博学之士。

1902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提出了设立“大学院”的设想,旨在培养专事高深学问的人才。

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癸卯学制》,专门设立通儒院以培养研究学术者。清末“癸卯学制”的“通儒院”是中国研究生教育的最早设想。

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大学令》,专设大学院以培养研究生,1913年颁发的《癸丑学制》表明“大学院生在院研究,有新发明之学理或重要之著述,经大学评议会及该生所属某科之教授会认为合格者,得遵照《学位令》授予学位”。1917年,苏州东吴大学颁授了第一个化学硕士学位。

1935年,国民政府制定了《学位授予法》,对学位层级结构、学位授予的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仿效苏联模式

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新中国通过效仿当时苏联模式,建立起一套研究生教育体系,集中体现在设立“副博士学位”。1955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规定“研究生毕业后有中国科学院授予副博士学位”,中国科学院成为首获副博士招生资格的科研院所,仿效苏联的副博士。学位制度开始了本土的尝试。

1951年《暑期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高等学校开始实行统一计划招收研究生制度。同年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和专门学院设立研究生部,修学年限为2年以上。

1961年,中共中央批准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和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明确中国研究生学制为3年。

1959年,教育部发布《招收和选送研究生及进修教师计划通知》。这一时期,中国研究生教育主要借鉴苏联模式,未结合国情自行设计学制,同时也尚未形成完整的学位体系。

摸索建构

1977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复。

1978年,中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并实行学位制度。同年,中国硕士生共录取10708人。

1980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重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研究生学制开始区分硕士、博士。

国务院1981年1月1日起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标志着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从此步入了法制的轨道。

硕士

1990年,教育部决定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教育,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

199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关于按专业授予专业学位证书的建议,形成了按照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学术学位和按专业类别授予学位的专业学位两类学位体系。

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出,硕士生修学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同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学科和人才培养规格分别确定;专业学位等应用型硕士的学习年限应创造条件逐步缩短为宜。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学科专业目录作出了新调整。

探索改革

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再次改革了学位授权机制,规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或军队学位委员会和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自行审批。

硕士

2008年,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又规定了以省为单位的限额评审要求和限额申报要求。与此同时,在招生培养方式方面,实行了硕博连读、导师负责制,优化了学位授权的区域布局,促进了西部学位授权点的建设。

2009年,教育部决定大力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同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首次面向应届本科生招生。

2012年,包括研究生院设置审批、国家重点学科审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等多项行政审批和评奖事项一律取消,对学位授权审核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批准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31家,给予地方和培养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权限。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的人员组成中,在学研究生占比均超过50%,在学研究生已成为中国科研创新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截至2018年,中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撤销学位点1675个,增列学位点1064个,有力支撑了行业和地区发展。

截至2019年,包括英、法、德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内的52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签署了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协议。境外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硕士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达260多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9年计划派出人数已达9500人。2019年,来自全球203个国家和地区的9.1万名研究生在中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中国已成为亚洲最大留学目的国和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

硕士分类

按照学习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除在学习方式、奖助待遇可以不同外,其它方面基本一致,社会认可度同等对待。

按照录取类别划分

按录取类别划分。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培养目标与方式分类

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可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学术硕士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硕士则重视实践和应用,它们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目标有明显差异。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实践为导向,与职业性是紧密相关的,培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践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按就业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入学招生

招生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主要包括2个流程,即初试和复试。初试包括2种类型,即普通招考和推荐免试,

普通招考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全国统一考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联合考试是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或联合)命题的考试。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命题而进行的考试。

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硕士)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某些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一”中部分要求外,还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等条件。

四、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教学培养

培养模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主要侧重于学术理论的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其学习模式一般是全日制教育,培养时间一般为3年。

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第一年为是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时间;第2-3年用来完成毕业论文、实习和求职。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并且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才能授予硕士学位。

知识要求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课程体系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师资队伍

师资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年龄结构合理。

师资规模要求

设有硕士点的高校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7:1,部分教师担任过硕士生导师,拟聘导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

教学条件

教学设施

具有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实验室、基地等教学实践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

信息资源

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与行业、企业等有实质性合作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3万元。

学位种类

学术型硕士

中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4大类,14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类别及代码表

代码

学位类别

代码

学位类别

代码

学位类别

01

哲学

06

历史学

11

军事学

02

经济学

07

理学

12

管理学

03

法学

08

工学

13

艺术学

04

教育学

09

农学

14

交叉学科

05

文学

10

医学

统计时间:2023年10月27日,参考来源:

专业型硕士

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专业学位类别中设有详细的领域划分,另一种情况是不进行领域划分。对于不进行领域划分的专业学位类别,有些类别可能会根据惯例采用类似领域的方式进行招生和培养。

202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将专业学位提至与学术学位并重位置,在14个门类下均设置了专业学位,其中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大多学校将专业型硕士的学制由原本的2年或者2年半陆续延长到3年。截至2022年,中国已经形成了涵盖14个学科门类、113个一级学科、47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硕士学位主要包括: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ME)、法律(J.M)、公共卫生(MPH)等30个专业学位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表

代码

学位类别

代码

学位类别

代码

学位类别

0251

金融

0551

翻译

1054

护理

0252

应用统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055

药学

0253

税务

0553

出版

1056

中药学

0254

国际商务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057

中医

0255

保险

0851

建筑学

1151

军事

0256

资产评估

0852

工程

1251

工商管理

0257

审计

0853

城市规划

1252

公共管理

0351

法律

0951

农业

1253

会计

0352

社会工作

0952

兽医

1254

旅游管理

0353

警务

0953

风景园林

1255

图书情报

0451

教育

0954

林业

1256

工程管理

0452

体育

1051

临床医学

1351

艺术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052

口腔医学

0454

应用心理

1053

公共卫生

统计时间:2023年10月27日,参考来源:

国际情况

英国

英国研究生根据培养方式分为研究型研究生和课程型研究生。研究型研究生培养以科研为核心,围绕研究项目展开,包括研究型博士、研究型硕士、其他研究型研究生三种类型。课程型研究生培养主要以课程研习为主,但也包含项目研究、实践实习活动等学习方式。课程型研究生又包含课程型博士、课程型硕士、其他课程型研究生。

课程型研究生培养作为英国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类型,是英国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课程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最大特色在于学制短,课程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基本为9~12个月。培养周期大致划分为三个学期和一个暑期,第一学期为10月—12月,第二学期为次年1月—3月,第三学期为次年4月—6月,暑期为次年7月—8月。第一、第二学期主要是课程学习,第三学期撰写学位论文;暑期可选择修习课程或专业实践活动。

德国

19世纪中期,随着较大规模的研究所出现,德国出现学徒式的新型教育形式,德国研究生教育诞生。1998年5月,德国引进学分制和模块制。同年8月,德国修订《高等教育框法》,试行国际通用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二级制学位制度,规定本科学业最短3年、最长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最短1年、最长1年,本硕连读学业最长为5年。2010年德国全面引进学士,硕士二级制学位制度。

在德国研究生教育中,学生与教授之间的关系是师徒关系即师徒授受制。德国的研究生教育,学生是导师的助手,导师指导学生从事相对独立的研究活动,鼓励学生在研究、学习中扮演积极主动的角色,同时要求学生以取得有独创性的学术成果为目标。

韩国

韩国研究生教育起源于1959年成立的特殊研究生院,1961年颁布韩国《教育法》,专业学位开始同学术学位并行发展。韩国总统教育改革委员会于1995年发布《建立主导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教育体制的教育改革方案》,首次决定在一般研究生院基础上,发展以培养律师、医生、牧师三个行业领域高级专业人才为主的专业研究生院。1997年总统令颁布《研究生院条例》,规定自1998年起设立专业研究生院,正式同特殊研究生区别开来,医学、牙科、东方医学、法学、商学等专业研究生院逐步设立。2000年11月韩国《高等教育法》进行了部分修订,正式明确专业研究生院“通过理论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旨在为国家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培养具有专业学术理论和专门技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韩国研究生教育是一般研究生院(或普通研究生院)、专业研究生院(或专门研究生院)和特殊研究生院并存的集学术型、专业型、职业型为一体的三院制结构。韩国政府长期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截至2020年,韩国三类研究生院共1169所:特殊研究生院数量最多795所;专业研究生院和一般研究生院分别是188所和186所。

日本

日本的研究生教育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标准为3年,优秀者1年也可完成学业。从1989年开始日本允许设置夜间研究生课程、远程学习课程以及函授制研究生课程。1991年在研究生院导入了自我评估制度,而且提供相当的教育经费鼓励学生在研究所进行实习。2003年,日本开始实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截至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方向已有十一种,包括商学、经营管理类、教育、艺术类、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国际教育、会计、临床心理学、护理类、公共卫生和理工类,授予学位类型共计41种。已有114所大学设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并在教育、财务会计、公共政策等学科领域开设了162个专业课程。日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中,教育类和商学、经营管理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规模较大,商学、经营管理类和教育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院每年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60%以上。

日本的研究生教育以往开设的都是传统的、以学术研究为中心的硕士课程(两年制)和博士课程(四年制),学生毕业时获得的是传统各学科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开设院校

院校类型分布

截至2022年底,中国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827个。从院校类型来看,普通高等学校594个,科研机构233个。从院校性质来看,中央下属301所,地方下属520所,民办院校5所。

地区分布

截至2023年,共有31个地区开设硕士点。开设硕士点的院校分布数量最多的三个地区分别是北京(169所)、上海(60所)、陕西(60所),其次是江苏(59 所)、湖北(56 所)、辽宁(52 所),而从各省级行政区的对比来看,自治区开设硕士点的院校最少,分别为西藏(3 所)、宁夏(4 所)、青海(5 所)。具体院校及相关专业,详情可查询https://yz.chsi.com.cn/硕士

北京(169所)

北京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北京交通大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北京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北方工业大学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化工大学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北京服装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

北京印刷学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

北京建筑大学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北京农学院

钢铁研究总院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研究中心

北京林业大学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北京协和医学院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首都医科大学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机电研究所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首都体育学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语言大学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外交学院

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医研究所

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二八研究所

首都儿科研究所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中国音乐学院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解放军艺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真空电子技术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华北光电技术研究所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

装甲兵工程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空军指挥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八研究所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防化研究院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信息控制研究所(航天710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海军装备研究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

北京联合大学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建井研究分院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化工分院

北京系统工程研究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采研究分院

军医进修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中国舰船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化工研究院

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天津(27所)

南开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军事交通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 8357所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 8358所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音乐学院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天津农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

武警后勤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

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警指挥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河北(31所)

河北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河北北方学院

河北半导体研究所

石家庄经济学院

承德医学院

石家庄通信测控技术研究所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师范大学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

河北工业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河北联合大学

燕山大学

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军械工程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

华北科技学院

河北金融学院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防灾科技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河北传媒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山西(15所)

山西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中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太原理工大学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山西中医学院

山西农业大学

长治医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内蒙古(10所)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财经学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金属材料研究所(52所)

赤峰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辽宁(52 所)

辽宁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原:大连水产学院)

大连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医学院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

沈阳理工大学

辽宁中医药大学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东北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铸造研究所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渤海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01所

沈阳化工大学(原:沈阳化工学院)

 大连外国语学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 606研究所

大连交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26所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大连工业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沈阳化工研究院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音乐学院

大连测控技术研究所

辽宁工业大学

鲁迅美术学院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大学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沈阳医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沈阳工程学院

大连民族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吉林(25 所)

吉林大学

长春中医药大学

北华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东北电力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体育学院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吉林农业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长春工程学院

长春大学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黑龙江(27所)

黑龙江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黑龙江科技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

东北石油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

齐齐哈尔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佳木斯大学

哈尔滨体育学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东北农业大学

牡丹江医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上海(60所)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音乐学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 640所

第二军医大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江苏(59 所)

南京大学

徐州医学院

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

苏州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

东南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省植物研究所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常州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解放军理工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扬州大学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河海大学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工程兵学院

江南大学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

江苏大学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空军勤务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

南京农业大学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扬州船用电子仪器研究所

南通大学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南京船舶雷达研究所

南京医科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09研究所

淮阴工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江苏理工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炮兵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浙江(25 所)

浙江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财经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

浙江海洋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温州医科大学

中国计量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安徽(25 所)

安徽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蚌埠医学院

安徽建筑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皖南医学院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中医学院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陆军军官学院(原:解放军炮兵学院)

安徽工程大学

安庆师范学院

装甲兵学院(原:蚌埠坦克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

阜阳师范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

合肥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福建(16 所)

厦门大学

集美大学

闽江学院

华侨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福州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

泉州师范学院

闽南师范大学

厦门理工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江西(17 所)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中医药大学(原:江西中医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赣南师范学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 602研究所

景德镇陶瓷学院

赣南医学院

宜春学院

井冈山大学

南昌工程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山东(36 所)

山东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

潍坊医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

泰山医学院

烟台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滨州医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青岛大学

济南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青岛理工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山东建筑大学

聊城大学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齐鲁工业大学

鲁东大学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体育学院

海军潜艇学院

济宁医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河南(30 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中医学院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

郑州大学

新乡医学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六一三研究所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大学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郑州轻工业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郑州机电工程研究所

河南工业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河南财经学院)

郑州烟草研究院

中原工学院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郑州机械研究所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兵指挥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湖北(56 所)

武汉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武汉科技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

长江大学

武汉音乐学院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701 所)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武汉纺织大学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武汉船舶通信研究所

武汉轻工大学(原:武汉工业学院)

 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宜昌测试技术研究所

湖北工业大学

水生生物研究所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

武汉病毒研究所

江汉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长江科学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华中师范大学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国防信息学院(原:通信指挥学院)

湖北大学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军事经济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 610所

海军工程大学

湖北民族学院

航天化学动力技术研究院 42所

空军预警学院(原:空军雷达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第二炮兵指挥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湖南(23 所)

湘潭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吉首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矿冶研究院

湖南大学

南华大学

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

中南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长沙矿山研究院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工程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

邵阳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湖南商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广东(35 所)

中山大学

广州体育学院

南方医科大学

暨南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汕头大学

星海音乐学院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华南农业大学

深圳大学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广州医科大学(原:广州医学院)

广州大学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广东医学院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

广州中医药大学

五邑大学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药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作战学院

 (原:解放军军事体育进修学院)

广东金融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广西(14 所)

广西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大学

广西中医药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医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空军空降兵学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云南(18 所)

云南大学

云南中医学院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南林业大学

云南艺术学院

昆明物理研究所(211所)

昆明医科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

大理学院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

云南警官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海南(4所)

海南大学

琼州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医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重庆(18 所)

重庆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原:四川外语学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

重庆邮电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交通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通信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后勤工程学院

西南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三峡学院

重庆科技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四川(41 所)

四川大学

川北医学院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11所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24所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通信研究所(30所)

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209所)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

西南自动化研究所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西南民族大学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成都)

四川理工学院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

 西华大学

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农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七研究所

泸州医学院

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

成都中医药大学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绵阳师范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

成都医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贵州(10所)

贵州大学

贵阳中医学院

贵州民族学院

贵阳医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遵义医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061基地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西藏(3所)

西藏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

西藏藏医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陕西(60所)

西北大学

西安音乐学院

西北机电工程研究所(202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总公司 16 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

西安工业大学

国家授时中心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504所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航天771所)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十一所

西安石油大学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西安)

西安工程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03所

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23所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陕西中医学院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西安通信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31所

西安政治学院

延安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 618所

第四军医大学

陕西理工学院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204所)

空军工程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机电信息技术研究所(212所)

西北核技术研究所

西安体育学院

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213所)

武警工程学院

西安医学院

宝鸡文理学院

西京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甘肃(18所)

 兰州大学

 兰州商学院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兰州理工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510所

 兰州交通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甘肃农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甘肃中医学院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

西北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

天水师范学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青海(5 所)

 青海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原:青海民族学院)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青海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宁夏(4 所)

宁夏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宁夏师范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

新疆(14所)

新疆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塔里木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新疆农业大学

喀什师范学院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石河子大学

伊犁师范学院

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

新疆艺术学院

昌吉学院

统计时间:2023年11月6日,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