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小孩在路边方便被中巴碾压身亡,你怎么看?

新农商网 全部 1017

6岁小孩在路边方便被中巴碾压身亡,你怎么看?

回复

共4条回复 我来回复
  • 火車游侠
    火車游侠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这件事情反映出应试教育的弊端,同时也暴露出国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年纪稍大的人。总体来说基础教育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教育国人遵章守纪,按规矩办事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我每天早晨都进行晨练,已经好多年,每天出门都能看见大量的晨练者在马路中间走,还拉横排,汽车不鸣笛只能在后面跟着,或者压双黄线超出,三轮车,电瓶车不走人行道在机动车道横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等不胜枚举!这和基础教育有关,好多老人根本不懂怎么走城市马路。还有很多城市禁止电瓶车,三轮车上路,其实,考试,考驾照才是正途,很多人根本不懂交通法规,不会看信号,标志,最主要的是法律同情弱者这一条款无形中助长了讹人恶意,这也是中国一大特色。是该修改这一法律条款的时候就,因自己过失造成的后果就应该自己负责,这样就没有中国式过马路等奇葩景象了。

    2017-04-07 08:44:33 0条评论
  • 君子四德
    君子四德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小孩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而其监护人没有尽到义务,存在过错,中巴车如果没有过错的,比方讲没有脱审脱保,驾驶员没有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等,没有超速,抢红灯等等,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017-04-07 22:37:26 0条评论
  • 东哥133938125
    东哥133938125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监护人有一定责任,儿童没有能力的阶段,是有监护人的,监护人要保障儿童健康,安全。因此,监护人占主要责任。司机也有一定责任,虽然责任比例小。司机在开车时,要仔细观察,注意周边环境。

    2017-04-07 11:29:36 0条评论
  • 在路上等你来
    在路上等你来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第一6岁了不管男孩女孩都应该知道去哪里方便 6岁了还在马路边方便?可见是家教问题 第二中巴车司机是眼瞎吗?那么大孩子蹲哪里不知道吗?如果有眼疾或者心态有问题 太不适合司机这个职业 中巴车公司也有一定的责任。

    2017-04-07 08:34:17 0条评论